清末改良运动中诞生的湖南保卫局

警史钩沉 发表于 2015-08-07 19:26:15
    1898年7月27日在湖南长沙创立的湖南保卫局,首开了中国近代警察史的先河,成为中国警政的前身。这与其创立者黄遵宪是分不开的。
  黄遵宪,子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改良运功时期的政治活动家,“新派”诗人。
  他先后任驻日使馆参赞、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驻英二等参赞、驻新加坡总领事等职,1894年卸任回国。后加入强学会上海分会,成为改良派中的积极分子。
  1896年,黄遵宪筹划主办《时务报》,并邀请梁启超由北京来上海任主笔。同年8月9日,《时务报》正式出版,10天一册,每册20余页。门类有论说、谕折、京外近事、城外报译等。报纸一问世,立即受到读者欢迎,几个月内就发行到了一万余份。
  1897年6月,由于翁同和的推荐,黄遵宪被任命为湖南长宝盐法道。盐法道的职责是管理一省食盐的生产和运销,清代的食盐只准官卖。同时,黄遵宪还兼管一路的钱谷和刑名,也就是财政和司法事务。
  黄遵宪到达湖南后,即代理湖南按察使,掌管全省的刑狱和官吏的考核。湖南巡抚陈宝箴支持变法,所以,湖南在推行新政方面,走在了各省的前面。
  9月,黄遵宪向陈宝箴建议,在湖南办理时务学堂,并邀请梁启超来湘主持这项工作,为维新运动培养人才。陈宝箴表示同意。11月、梁启超到达湖南,任时务学堂总教习,并每月坚持给《时务报》撰稿。梁启超到达湖南前,谭嗣同也自南京弃官回湖南家乡,他积极参加新政,在时务学堂任分教习。这样,湖南的时务学堂就成为了《时务报》之后,改良派的又一主要宣传阵地。
  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的上谕,接受改良派的政治纲领,宣布以变法为国家的根本方针。16日,光绪召见康有为,任命他为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准许专折奏事。变法运动全面开展起来。
  湖南的改良运动也加紧了步伐。梁启超到湖南后,倡议并组织起了南学会。南学会是一个联络同志、讲求救亡图存之道的学术团体,同时也具有地方议会的规模,遇有地方重大事宜,也进行讨论。南学会的总会设在长沙,地方设有分会,会员发展到近千人。黄遵宪不仅是南学会的主会者,还是政教方面的主讲。
  1898午2月21日,南学会举行第—次讲演会,到会者300余人,陈宝箴、黄遵宪等都亲临参加。讲演者有黄遵宪、谭嗣同、陈宝箴等。黄遵宪在讲话中要求到会的人,“自治其身,自治其乡”,兴利革弊,设学校,筹水利,兴商务,动工业,捕盗贼,官民上下,同心同德,以联合之力,收群谋之益。
  黄遵宪讲演的目的,主要是动员湖南士绅参加新政建设。新政建设包括他倡议开办的湖南保卫局。
  湖南保卫局是1898年7月27日在湖南长沙宣布成立的。提出建立保卫局的就是黄遵宪,并得到湖南巡抚陈宝箴的支持。陈宝箴深切感到旧有的保甲局、团防局弊端之多,已经无力应付日趋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
  黄遵宪亲自起草《保卫局章程》,他非常仔细认真,每当想好一个条款,就写在一张两寸宽的纸条上,贴在自己办公室的墙壁上。贴了一个多月,积攒了40多条后,他开始汇总。他对人说:“我是用司马光选《资治通鉴》材料的方法,随时想得—条就写出来贴在壁上。已经写了一个多月了,不久就要结束,把壁上纸条揭下来,一归类,全部章程就成功了。”后来皮锡瑞说:“保卫局章程条理精密,如能实力奉行、必有效验。”

  《保卫局章程》草拟完了后,刊登在《湘报》上.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得到维新派的大力赞扬,也得到部分开明官绅的赞同。但很多人表示怀疑和不理解,还有一些官绅忧虑,陈宝箴和黄遵宪离开湖南后,保卫局不能坚持下去。所以,保卫局在筹办中阻力不小,按照陈宝箴和黄遵宪二人的设想,保卫局应该在1898年3月开局,但遇到了—系列困难,主要是顽固官绅的阻挠和经费、人选的问题。因为保卫局是官绅合办的机构,经费的来源自然是官民个人,这就势必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许多表示拥护建立保卫局的官绅,一听说筹款,就打退堂鼓了。
  保卫局人选也是陈宝箴和黄遵宪最头疼的问题。一则,许多人对保卫局这个新生事物不理解,也就淡不上支持,所以不肯接受委任。再有,保卫局这个新兴的治安机构,是仿照西方和日本警察机关设立的,要求各种人员都要具备一定的素质、知识、并应受过一定的圳练。这在当时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这些问题使得保卫局开办日期不得不一拖再拖,一直到当年7月27日才得以宣布成立。
  湖南保卫局的性质是官民合办的。黄遵宪认为,“欲卫民生”,“必当使吾民咸与闻官事”,因此,保卫局就要“官民合办”,“使诸绅议事而官为行事”。
  湖南保卫局不过是西方警察局的翻版,机构完全仿照西方和日本警察机关,但由于是官绅合办机构,人员素质较之西方警察差距自然不小。
  黄遵宪成立保卫局的目的在于缉捕“盗贼痞徒”,巩固封建统治的地方秩序,进步意义很有限。但是在黄遵宪为保卫局所拟立的规则、办法中,却反映了他改良主义新政的部分设想。他提出,每200户选一卢长,每千户选五户长,遇事即邀集各户长为“议事绅士”,到局公议。保卫局所用巡查,由户长公举,也可由户长公议撤换。黄遵宪采取这种“地方自治”的方式,目的是使“民智自此开,民权自此伸”。这一计划得到陈宝箴的批准,也得到长沙许多绅士、商人的支持,保卫局才得以成立起来。
  黄遵宪设置保卫局的目的,在于兴绅权,削官权,在保存封建主义的一整套政权机构的前提下,为改良派争得部分权力。这在戊戌变法前,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黄遵宪办保卫局还有一层目的:“于此寓民权”。只是这一点在当时如果讲明是:“不合时宜”的,也是实现不了的。所以,他小心冀翼,一直不敢明讲。直到后来变法失败,梁启超流亡日本,黄遵宪才把这一点当做极大的秘密,告诉了他,并嘱他继续保密,希冀将来有机会仍然采用这一办法,说是:“一息尚存,万一犹得藉此手报我国民,亦未可定”。这也表现了黄遵宪身上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懦弱性。
  保卫局官绅合办的性质,使它得到了某些地方大员的庇护,当然也得到许多开明官绅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因为黄遵宪在开办保卫局的过程中,始终贯彻官民合办、公议公决的精神,唤起了广大民众的参与热情。开局后,保卫局各级人士勤奋努力,认真执行《保卫局章程》的各项规定,整顿社会治安,维持公共秩序,推进公益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各界的普遍拥护。当年的《湘报》报道:保卫局开办以来,“城厢内外,人心贴然,已有成效可观。”“保卫局开办以来。各局员绅倍极勤慎,日夜严饬巡丁渲巡街市,城中无赖痞徒渐皆敛迹。”皮锡瑞也记叙说:“大商贾亦知设巡捕好,无火灾、盗贼,颇愿出钱。”
  令人遗憾的是,戊戍变法运动只维持了103天,参与变法、行法的“帝党分子”,宣告失败。积极推行新法的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及其他40多人,被统统革了职。湖南保卫局自然也随之而被腰斩,当年10月31日被裁撤,算起来只正式存在了三个月。
  对于保卫局的被裁撤,还有另一种说法:因为保卫局得到某些地方大员的庇护,除了更名保甲局外,并未被实际废除。师伏堂日记》中粱启超说:“此次政变以后,百举皆废,惟保卫局因绅民维持,得以不废。”《湖南省志》上也说:“惟有保卫局…故得以继续保存。”
  改良派人士谭嗣同等人惨遭杀害,为什么黄遵宪得以幸免呢?这得益于他曾出使各国的经历。英、日等国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当时曾出面保护一些改良派人物。驻上海英国总领事向清朝政府南洋大臣声言:“如中国政府欲将黄遵宪不问其所得何罪,必治以死,则我国必出力救援,以免其不测之祸。”英工部局并曾派巡捕、包探多名,准备截留黄遵宪。有几个西方人还曾闯到上海洋务局,想要劫持黄遵宪出海。此外,日本驻华公使也向清朝政府提出交涉,声言查办黄遵宪,“有伤两国交谊”,“彼此国交上不大好看”。据有人回忆,伊藤博文还曾从北京赶到上海,去看黄遵宪,“满面怒容,痛骂北京政府,最后说:‘你的事交给我,不用着急!’”
  这样,就使清朝政府在处理黄遵宪问题上不得不有所顾忌。同时,清朝政府也担心杀人及株连得过多过广,引起舆论的不满,不得不有所收敛,黄遵宪才免于被害。
  1900年,李鸿章出任两广总督,他多次邀请黄遵宪,想与他见面。
  李鸿章见黄遵宪的目的是向他讨教“治粤”的策略,黄遵宪明白李鸿章的心思后,回答说,首先要“设巡警,免米厘”(米厘即米捐),李鸿章很感兴趣,当即以设巡警、开矿产两件事委托于黄遵宪。许是黄遵宪对变法的失败感到痛心,没有接受李鸿章的委任。
  黄遵宪虽然推辞了李鸿章,但却把“设巡警”当做治理两广的“良法”向李鸿章推荐,说明了湖南保卫局在黄遵宪心目中的分量。
  1905午3月28日,黄遵宪病逝。六个多月后.即1905年10月8日,慈禧太后下令设立巡警部,从而统一了全国的警察机构,产生了中国最早的中央警察机关,警政从此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办起来。( 来源:《北京警察百年》 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雏形——湖南保卫局 作者:穆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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