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山东法政学堂

警史钩沉 发表于 2016-10-30 00:05:15
1.jpg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慈禧太后正式宣布实行“新政”,预备立宪,主要内容包括筹措军饷,训练新兵;振兴商务,奖励实业;废除科举,育才兴学;改革官制,整顿吏治;法制改革,修订新律等。光绪二十九年(1903)起,清政府制定了《奖励公司章程》《商标注册试办注册》《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律》《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等一系列新律。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伍廷芳、沈家本奏请朝廷开办法律学堂,“新律既定,各省未预储用律之才,则徒法不能自行,终属无补。亟应广储裁判人才,以备应用。”同年11月,直隶总督袁世凯以“改良直隶全省吏治,培养佐理新政人才”为宗旨,奏请在保定设立直隶法政学堂。各省法政学堂随之骤然兴起。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山东巡抚杨士骧和提学使连甲筹议创设山东官立法政学堂,奏请朝廷批准后,便在济南北察院街路北的皇华馆兴建校舍,是年7月正式开学。开办伊始,设立速成科,招收50岁以下的省州府县候补官吏。入学后,按其官级大小,予以津贴,自十余两至四五十两不等。速成一班招生99人,速成二班招生49人。因山东开办法政学堂早于1907年开设的京师法政学堂,学部《法政学堂章程》尚未制定,所以课程是独自设计的。(后来,学部所确定的法政学堂法律门正科六门主课为民法、大清刑律、法院编制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速成科共开设行政法、宪法、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商法、国际公法、财政学、警察学等10门课程。1908年1月,速成班结束学业。速成班开课之后,又办有5个讲习班和2个司法班,及审判夜班、财政夜班等,学制为一年半。据山东档案馆所藏民国二年(1913)10月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之《前山东官立法政学堂讲习毕业生奉查造册呈覆由》记载,该学堂毕业学员总共为626人。

山东省档案馆还藏有一册宣统二年(1910)《山东法政学堂题名录》,记载了“第六次毕业司法二班”之详细情况。

学堂监督为湖南长沙府浏阳县人,郎中衔附贡生雷光宇,时学堂第一任监督方燕年已调至山东巡警学堂任监督。教务长为附贡生黄敦怿、法政科举人董荣光,教员有拔贡生王绳祖、法学士张志、法证科举人廖治、廪贡生丁世峄、候选中书楼兆梓、廪生曹宗翰、补用知县宋开敏、候补府经历李家祥、即用知县周安康、候补知县俞寿琛、副贡生牟家夔等。庶务官为候补知县孙熙泽。正管课官有候补知县叶志鸿、袁大启和即用知县李阴蕃,副管课官有州判唐文霖和候补盐大使张世权。另有会计官候补县丞杜春光、管书官候补县丞张书玉、文案官候补直隶州州同王恩遇和前候补知县黄葆瑗等。

监督雷光宇(字道衡)和教员张志(字易吾)、丁世峄(字佛言)、周树标(字健龙)、丁惟汾(字鼎丞)、李肇甫(字伯申)、王志勋(字景垚)、孙松龄(字念希)等都是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或明治大学法科的留学生。清末,因办洋务需要,清政府成批派遣学生出国留学。因路程近,费用省,传习易,成千上万的学生都负笈东渡,去了日本。并且,自费生占了很大比例。雷光宇就是自费留日生。

教员中还有两名日本人,一为日本裁判所判事、法学士松野佑裔,一为法学士八田光二。因留日学生聚成革命势力,清政府鞭长莫及,难于控制,便将派学生出洋改作聘教习来华。当时,在济南各高等学堂任教的有二十多名日本人。

法政学堂的教员多为得风气之先的进步人士,雷光宇、董荣光(字伯因)、张志、丁世峄、王志勋、李肇甫、孙松龄、楼兆梓(字辛木)、王淮琛(字厚斋)、周树标等都是同盟会员,辛亥志士。济南在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力量的核心是同盟会,其主要基础是法政学堂、师范学堂、农林学堂和高等学堂这四大学堂的师生。雷光宇之后的学堂第三任监督孙松龄在《明湖客影录》中记述:“当年(1911)秋冬之际,堂中人物,盛极一时,而最后之一幕,亦于是揭。山东独立,多堂中人之参预。”丁惟汾是同盟会山东主盟人,发起组织山东各界联合会,参与草拟山东独立大纲。后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央党部秘书长。丁世峄是山东各界联合会的秘书长,乃促成山东独立的主要人物之一,后来,曾任总统府秘书长。而张志被称为“齐鲁法学大师”,后任山东高等检察厅厅长、安徽高等审判厅厅长,1925年在山东高等审判厅厅长任上,这位“山东法官第一人”、”“慈佛厅长”,被山东督办张宗昌挟嫌杀害。学生中参加辛亥革命的也很多,如王乐平、杨明漪、邓松平、孙水平等,尤以王乐平(名者塾)为翘楚。他是丁惟汾发展的同盟会员,丁对这位弟子十分器重,“王者塾乐平者,干勇机敏,惟汾首拔之于法政学堂,委以重任,日后举事多赖其力”。(丁惟汾《山东革命党史稿》)王乐平不仅是山东独立的干将,还是五四运动的中坚,曾任山东省议会秘书长、国民党山东省党部主任委员,后为国民党改组派总部负责人,1930年被蒋派特务暗杀。丁、王师徒二人,俱为时代风云人物。

司法二班有学员63人,年龄最大者为华晋蘅,56岁;最小者为曹宗文,仅20岁。50岁以上者为5人,30岁以下者为17人,30 至40 岁者居多,为30人。这些学员多为科举正途出身,举人和监、贡、廪、增、附诸生占大多数,其他有国史馆誊录1人、笔帖试(满、蒙、汉军旗人担任的低级文官)1人(庆春,蒙古正红旗)及师范学堂和商会学堂毕业生各1人。他们担任的官阶五花八门,有知县、州判、盐大使、州同、经历、同知、县丞、典史、巡检等,分即用、试用、补用、候补、候选等名目。还有1人为陆军部主事,陆军部即为原来的兵部,1906年改名。学员基本都是山东候补官吏,只有在北京陆军部任职的孙曾荫和江西试用知县刘沣除外,但孙曾荫是山东济宁直隶州监生,刘沣是山东安丘监生。

学员按平均分数分为四等,最优等者1名,李德箴,八十分零九厘二毫;优等14名,高者七十九分五厘五毫,低者七十分零一厘;中等35名,高者六十九分五厘六毫,低者六十分;下等15名,高者五十八分三厘八毫,低者五十分零一厘。

山东法政学堂626名毕业生中,多数平均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最高者为速成一班的王宝生,九十五分六厘。这些毕业生中,出了一个执山东行政之牛耳的人物龚积柄,他在宣统元年(1909)8月入堂,时任山东高等审判厅厅丞,宣统二年(1910)12月毕业,平均分数七十分五厘八毫,后任山东提法使、盐运使、济南道尹、财政厅长等,1925年2月任山东省省长。其实,在此之前,山东各界曾呈请北洋政府任张志为山东省长,即将卸职的前省长熊炳琦曾派人送交省长公署印信。张志以“现任司法官不能参与政府”为由,坚决拒收印信,并婉言辞谢各界盛情。时任山东财政厅长的龚积柄这才被段祺瑞任命为省长。张宗昌带兵入鲁后,即威迫、贿买刚刚上任几个月的龚积柄辞职,而自兼省长。这对山东法政学堂的师生碰到混世魔王,一个被逐,一个被杀,当乃时代的悲剧。

1912年,民国肇建,按照新学制规定,山东官立法政学堂改为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魏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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