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准备夺取全国政权所需要的全部干部的决议(1948年10月28日)

Chief 发表于 2017-11-15 17:31:13

华北局、华东局、东北局、西北局、中原局,并告晋绥分局、冀热察辽分局、豫皖苏分局、华中工委及各前委:

(一)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讨论了为了夺取全国政权所需要的干部的准备工作问题。战争的迅速发展,业已将此项任务紧急地提到了我党面前。如果我党缺乏此项准备,势必不能适应战争发展的需要,而使我党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中央特根据九月会议的方针,作出本决议。

(二)估计在战争第三第四两年内(1948年7月至1950年6月),人民解放军可能夺取的国民党统治区域,大约将包含有一万万六千万左右的人口,500个左右的县及许多中等的和大的城市,并在这些新的区域建立政权。这些新的区域的最广大部分将是第四年夺取的,而在第三年则夺取一个较小的部分。这个估计可能夺取的区域所包含的人口数和县市数,和战争第二年末尾即1948年6月时期我们所有的人口数及县市数大体上相当。就是说到战争第四年末尾,即1950年6月时间,我们可能从现有的一万万六千八百万人口和586个县市发展到三万万三千万左右的人口和1000个左右的县市。我们应从这个可能的发展前途来准备我们的干部。我们必须准备夺取全国政权所需要的全部干部。这个决议所说的是准备战争第四年所需要的干部。战争第三年所需要的干部,因为战争尚在现有五大解放区附近不远的地方进行,除已经调派者外,应由各区自己设法解决。战争第五年及其以后所需要的干部,中央将另作决议。

(三)根据过去发展新区的经验,每一个新开辟县,至少需要县级及区级干部75人左右(在老解放区,平均每县脱离生产的干部,包括村级干部在内,约有200至300人,最大的县有多至400人者)。500个县则需干部37500人左右。平均五个县设一地委,每一地委至少需干部60人左右。500个县有100个地委,共需干部6000人左右。平均30个县设一区党委,每一区党委,至少需干部80人左右,500个县有17个区党委,共需干部1360人左右。500个县左右的地区需成立四个中央局,每一中央局至少需干部300人左右,共需干部1200人左右。此外还需准备7000左右的干部在大城市工作。以上所需中央局、区党委、地委、县委、区委等五级及大城市的各项干部,共约53000人左右。

(四)此53000个左右的干部,分配华北17000人,华东15000人,东北15000人,西北3000人,中原3000人。

(五)上述53000个干部,以工作性质区分,则应包括军事工作(为建立军区、军分区及地方部队所必须的军事及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机要工作,政府工作,工、农、青、妇、民众团体工作,经济工作(管理工业),财政工作,银行工作,贸易工作(管理贸易局),通信社及报纸工作以及为办大学和党校用的学校教育工作等项干部,不可缺少。每项工作干部的比例,亦须适当配备。

(六)根据过去开辟新区工作的经验,最低限度需要的各级各项工作干部,除了一般工作干部以外,担负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每一县约需7人,每一地委约需10人,每一区党委约需15人,每一中央局约需40人。如此则上述500个县左右的地区内,各级各项工作中负主要责任的干部,最低限度,大约需中央局一级160人,区党委一级255人,地委一级1000人,县级3500人。此项干部,必须在各地区所抽调的干部内按比例分别列入。即华东、东北两区,在每区所抽调的15000个干部中,必须包括担负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的干部,中央局一级48人,区党委一级75人,地委一级300人,县级1050人。华北局抽调干部的总数,比华东或东北多2000人,其所应准备抽调担负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的干部的比例亦应增加。西北、中原两地,在每区抽调的3000个干部中,必须包括担负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的干部;中央局一级8人,区党委一级15人,地委一级50人,县级200人。

(七)53000个干部分配各区的数目,分为两期准备完成。1949年6月为第一期,各区应完成三分之二左右,即华北11000左右,华东10000人左右,东北10000人左右,西北2000人左右,中原3000人左右;1949年12月为第二期,各区应完成三分之一左右,即华北6000人左右,华东5000人左右,东北5000人左右,西北1000人左右,中原1000人左右。1949年6月以前各区为了在稳己区域附近发展新区所需要的干部,不在上述5:3000个干部的计划之内。

(八)为了完成上述53000个干部的准备工作,为了解决各区干部缺乏的困难,并为了准备在战争第五年度(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的干部的需要,有计划地大量地培养、训练和提拔干部,便成为各区各级党委当前的重大任务。为此必须:  

(甲)各区中央局(分局)、区党委两级,应即开办党校或加强或扩大已有的党校,抽调各级的各类的适当的干部到党校学习。在学习中,即应以区党委为单位,包括区党委(或省委)、地委、县委、区委等四级的干部在内,配备整套架子,集中在一起学习,这种配备架子集中学习的办法,可以使学习的领导加强,干部易于提高,上下级干部易于熟悉。将来派遣出去,亦可就这些架子安放在各个地方,不必打乱重配,以利工作的发展(当然不是说一定不能打乱)。地县两级,应即普遍开办短期训练班,训练区、村干部。县委办的训练班,应轮训村级干部,并从其中挑选一批人脱离生产,以一部分补充区级缺额,一部分送地委或区党委或省委办的党校去学习。

(乙)中央局(分局、工委)、区党委(省委)、地委、县委、区委等五级各种重要工作岗位,一律增设副职。挑选区、村两级的一批干部到县级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县级干部到地委一级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地委一级干部到区党委或省委级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区党委或省委一级的干部到中央局或分局或工委一级担任副职,使各级担任副职的干部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以备将来提拔使用。此项设立副职的办法,应成为准备干部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丙)各大军区开办军政学校或加强和扩大已有的军政学校,培养军区、军分区及地方部队所需要的军事及政治工作干部。

(丁)创办中等学校并办好已有的中等学校,培养大批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人才,准备补充各级各项工作的干部。

(戊)在可能开设大学的地区,应即开办正规大学,以培养将来为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工作所需要的较高级的人才。

(已)创办各种专门学校,培养各种专门人才。上述中学、大学及专门学校中,均可大量地附设短期的速成学校或训练班,以应急需。

(庚)在解放了的城市中,放手地大量地使用及训练改造除反动分子以外的原来的企业人员及公教职员,以补我城市工作干部之不足。经过一个时期之后,并可从此类人员中抽出一批加以训练派往新解放地区去工作。

(辛)从国民党统治的大城市,如平、津、青、沪、宁、杭、汉、渝、蓉、厦、穗、昆等地大量地吸收工人及知识分子到解放区来,加以必要的训练之后,派往各种岗位去工作。

(九)为了照顾调往新区工作的干部的家庭的困难,减少干部的顾虑,凡过去及今后调往新区工作的地方干部,其家庭一律按军属待遇。各地政府应明文公布,并立即对已经外调的地方干部的家庭实行按军属待遇。

(十)为使调赴新区工作的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有充分的准备,明年六月及十二月各区分担抽调的干部,除已在党校学习者外,尚须于明年六月底以前及十二月底以前,分两期集中训练一个短时期。

(十一)上述53000个干部的实行调动,听候中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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