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局关于执行中央准备五万三千干部决议的指示(1948.12.25)

Chief 发表于 2017-11-15 17:43:10

一、为迎接和争取全国胜利,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通过了“关于准备五万三千干部的决议”。其中规定华东地区要准备一万五千人,并须于明年三月即要集中待命出发。

中央指出:“战争的迅速发展,业已将此项任务紧急的提到了我党面前,如果我党缺乏此项准备,势必不能适应战争的需要,而使我党处于被动地位。”我各级党委,应该发挥高度的负责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动员起来,克服一切困难,为完成此项任务而努力。

二、我们要完成一万五千干部的任务虽有困难,如在大规模的支援战争、参军运动、接管新城市新地区等工作中需要大量干部,今春调动一万多干部到新区工作并在执行中过于仓促,因而发生一些混乱现象,以及部分干部存在着落后的狭隘地方观念,不愿远离家乡等,但华东现有约一百万党员,约有二十万干部,有许多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上而尚未提拔,在许多新的城市中,吸收了一些产业工人和青年知识分子参加工作,各地各部门均举办了一些学校和训练班,同时中等学校亦大大的增加了等等,因此我们干部的数量仍是雄厚,我们不仅可以准备好中央所要求于华东的一万五千名干部,而且还可以提拔大批干部补充本区,使华东解放区本身的工作仍能继续发展和巩固。

各级党委、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应加紧进行思想的政治的组织的动员,配合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教育,应在党委统一领导和布置之下,通过组织部门有计划的、有步骤的分工合作来完成准备干部的任务,克服过去干部调动时的简单化与单纯任务观点的错误。我们必须既做到调出一万五千干部都很健全,都能称职,都自觉自愿的到新区去工作,又要做到原有各级党政军民各项组织仍能健全地开展工作。

三、我们注意到目前华中的干部(尤其中级和高级干部)特别缺乏,因此准备一万五千干部规定完全由山东来负责。同时我们按照中央指示原则,即[及]根据过去发展新区的经验,每一个新开辟县至少要县级及区级各项工作干部七十五人,其中担负县级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约需七人;平均五个县设一个地委及专署、军分区,每一地委级的各项工作干部至少需六十人,其中担负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约需十人;平均三十个县设一个区党委及行署、军区,每一个区党委级的各项工作干部至少需八十人,其中担负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约需十五人;一百二十个县左右需成立中央局,中央局级至少需干部三百人左右,中央局担负各项工作责任的主要干部四十人左右。各级各项工作干部,包括党务、军事、政府、民运、经济、财政、银行、贸易、机要、通讯、报纸以及办学校等等干部。我们对调出一万五千干部,包括区党委级至县委的全套架子,具体分配如下:

(甲)鲁中南配备:一套区党委级,十套地委级,四十套县区委级,共调干部三千六百八十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一千七百六十六人,政府、财粮一千一百九十人,军事七百二十四人;担负各级各项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一百人,县级二百八十人。

(乙)胶东配备:一套区党委级,七套地委级,四十二套县区委级,共调干部三千六百五十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一千七百七十八人,政府、财粮一千六百零四人,军事二百六十八人;担负各级各项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七十人,县委级二百九十四人。

(丙)渤海配备:一套区党委级,五套地委级,四十一套县区级,共调干部三千四百五十六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一千七百一十五人,政府、财粮一千五百一十七人,军事二百二十四人;担负各级各项主要工作责任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五十人,县委级二百八十七人。

(丁)济南配备:一套区党委级,两套地委级,五套县区委级,共调五百七十六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二百三十九人,政府、财粮二百四十八人,军事八十九人;各级各项主要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二十人,县委级三十五人。

(戊)昌潍特区配备:半套地委级,五套县区委级,共凋干部四百零四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二百零六人,政府、财粮一百七十八人,军事二十人;各级各项主要干部,地委级五人,县委级三十五人。

(己)潍坊市配备:三套县委级,共调干部二百二十五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一百二十人,政府、财粮九十九人,军事六人;主要干部,县委级二十一人。

(庚)华东局直属机关配备:一套中央局级,一套区党委级,五套半地委级,十五套县委级外,另配备城市工作干部一千四百七十五人,共为三千零九人。其中各级各项干部:党务、民运六百八十人,政府、财粮六百七十二人,军事一百八十二人;各级各项主要干部,区党委级十五人,地委级五十五人,县委级一百零五人。

各地应抽调之干部,分作两期集结。今年十二月底为第一期,共调三千人,计:鲁中南六百人,胶东一千人,渤海七百人,华东区直属机关七百人。明年二月底为第二期,共调一万二千人,计:鲁中南三千零八十人,胶东二千六百五十人,渤海二千七百五十六人,济南五百七十六人,昌潍四百零四人,潍坊二百二十五人,华东局直属机关二千三百零九人。

四、为坚决执行中央指示,有计划地大量地培养训练和提拔干部,并遵照中央指示各项办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准备工作中必须具体解决下列问题:

第一,切实调查研究,熟悉自己的党员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为此必须进行研究党员干部的优点和缺点(特别着重研究各级各项担负主要工作责任的干部),熟悉他们是否忠实执行中央的正确路线政策,其组织观念及遵守纪律的精神、身体健康、家庭生活情况等等。只有熟悉了党员干部的数量和质量,才能正确的提拔与培养干部,正确的分配与使用干部。

第二,必须正确、积极大胆提拔干部。广大党员干部是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以及生产救灾等的考验,在考验中表现忠实勇敢,完成任务有功绩,并在人民中有威信者,都应迅速的有计划的正确的按级提拔起来。另外各级党政军民组织中,很多干部在一个职位上做了多年的工作(如三年五年的村长、支书及区长、区书,五年八年的县委书记、地委书记和县长、专员等),其经验丰富品质优良者更应积极提拔,以充实各级组织。并按中央指示,“中央局(分局、工委)、区党委(省委)、地委、县委、区委等五级各种重要工作岗位,一律增设副职,挑选区村两级的一批干部到县级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县级干部到地委一级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地委一级干部到区党委或省委担任副职,挑选一批区党委或省委一级的干部到中央局或工委一级担任副职,使各级担任副职的干部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以备将来提拔之用。此项设立副职的办法,应成为准备干部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第三,必须遵照中央的指示精神,积极办党校,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增强党性,改善作风。华东局决定,要各级党委于十二月选送三千党员干部到华东局党校学习(已通知各区党委)。各区党委如已经有党校的,应继续办理和扩大,如未开办的,应积极开办党校,加强党校领导,改进党校的教育方针和计划华东局和区党委所办党校的方针计划和教育实施情况,必须向中央和华东局报告,以便帮助指导教育。各地委和县委应开办区村干部训练班,训练大批区村干部,提高区村干部的思想作风、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便提拔大批村干部来建设乡级的党支部和乡政权的组织,并提拔大批区村干部来充实区县党政军民的组织。

第四,区党委、地委、县委可设立工作团,一方面可作为党委助手,同时作机动使用。

第五,各地各种性质的中等以上的学校和训练班,应在新解放区和城市,如济南、徐州、潍县、烟台、淮阴等,吸收大批知识青年、旧职员及技术人才到我们学校或训练班去学习。除一部给予较长期教育外,一般的给于短期的速成的教育,提高其政治认识,改造其思想,激发其革命热情,即可适当的分配到新解放区城市农村去工作。

对于已经建立的各种学校和训练班,如华东局所办的华大、军大、农专、工专、商专、交通学校等,应加强其政治与组织领导,以便更快培养人才,从中动员一批分配至华东局直属各机关中充实机构,或到新区工作。

第六,对于现在支前工作干部,各地区党委组织部应作系统登记统计,报告华东局,同时支前机关调动干部必须经过区党委,以免混乱。对大批支前干部,要加紧掌握,至在适当时期归还原地分配工作。对各地区新派遣的区党委、地委一级以上的支前干部,如改调其他工作和调至其他区域,支前政治部必须请示和报告华东局并告各区党委。

第七,必须关心干部,具体解决干部的困难问题,如注意干部的身体健康,注意疾病医药,如照顾调往新区工作干部的家庭困难,减少干部的顾虑。凡过去及今后调往新区工作的地方干部,其家庭一律按军属待遇,各地政府应明文公布;对过去一切已经外调的地方干部的家庭,应即按军属待遇。至于此次调往新区的一万五千干部,因为要随军前往新区工作,必须精干简便,暂不带爱人孩子,待到新区开辟工作环境安定之后,才迎接其家属去。因此对调往新区工作干部家庭的爱人孩子,必须很好暂时安置,必须迅速以地委为单位设立新区干部家属管理处,以照顾其生活、教育与将来集中行动。其所需经费,可做预算报告上级政府,由政府供给之。

至于一万五千干部集中出发时的其他具体问题,如警卫员和马匹的配备等,须按照制度解决之。

各级党委接此指示,必须立即讨论具体计划并具体执行,并将执行情况经常报告华东局。(此件来源于山东省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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