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新生青岛人民政权(文/青岛党史)

Chief 发表于 2018-05-02 12:40:17

肃清匪特  整顿治安

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是新中国成立后青岛市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青岛原是国民党和美军的重要战略基地,又是华北地区解放最晚的城市,各种反动势力麇集。解放初期,一些残留的国民党党团骨干、散兵游勇和隐藏下来的特务,网罗各类反动分子,扩充武装势力,组织反革命暴动,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当时,潜伏在青岛的各种特务分子和反动分子有2万余人。匪特们向商民写恐吓信、敲诈钱财,向郊区农民勒索给养,散布谣言,煽动工潮,印制假钞,扰乱金融,冒充革命干部招摇撞骗,结伙抢劫,甚至暗杀接管干部,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此外,国民党溃逃时,曾将已被判刑、长期拘禁于李村监狱的盗匪惯偷释放一空。这些盗匪惯偷恶习不改,不少仍靠偷盗为生,这是解放后偷盗案件不断发生的原因之一。这些问题,成为青岛进行经济建设,完成恢复和发展生产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障碍。

遵照中共中央和山东分局的指示,为肃清匪特、稳定治安,青岛市军管会、市委、市政府采取严厉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一是肃清匪特。青岛解放当日,市军管会发出布告,宣布国民党、三青团及其公开和隐蔽的特务机关等一切反动组织,应立即解散,停止任何活动。市公安局以迅速摧毁各种特务组织、镇压各种破坏活动为首要紧急任务,入市第二天,即与警备部队协力合作,基本上制止了特务、流氓地痞所进行的大规模抢劫活动。入市第五天,原国民党第十一绥靖区司令官刘安祺秘密布置的“第十一绥靖区二处突击第二组”特务人员,还没来得及开始大规模恐怖活动即被全部逮捕。经清剿扑灭、争取胁从投案自首,先后破获“青岛海上突击纵队”“青岛海上行动组”“崂山特务大队”“崂山剿共总队”等10余股武装匪特,逮捕匪特161人,击毙3人,投案自首5人,缴获长短枪216支。7月18日,市公安局颁布《关于青岛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宣布一切特务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悔过登记,呈交、报告其所有或所知的反动物件、反动组织,等候处理。不到一个半月,申请悔过登记的特务分子即有643人。对这些特务分子,区别首要胁从、罪恶轻重、悔过程度,分别进行了处理。对拒不登记并企图继续潜伏进行破坏或假自首企图利用合法身份进行破坏的分子,予以逮捕严惩。至8月底,又破获隶属国民党保密局及国防部二厅(前身为军统局。1946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军统)进行改组,其公开特务武装部分与军事委员会军令部二厅合并为国防部第二厅,其秘密核心部分组成国防部保密局。)系统的潜伏组织2个站11个组,党通局(前身为中统局。1947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中统)改名为党员通讯局,简称党通局。)系统3个室4个站30余个组,缴获电台30部、长短枪242支,逮捕重要特务分子192名,基本上摧毁了市内与郊区的武装匪特和潜伏的特务组织。

二是严厉打击盗抢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动。解放初期,由于匪特滋扰破坏,全市盗抢等各种犯罪案件频频发生。仅6月2日至4日,全市就发生抢劫案141起。6月至8月,全市共发生偷窃案441起。为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公安机关与人民解放军协同出击,破获偷窃案365起,逮捕盗窃犯591名;破获伪造假钞案5起、伪造印信案20起、冒名敲诈案15起、贩卖烟毒案80起、杀人案4起,逮捕犯罪分子186名。连同一般刑事案件,共破获案件1695起,抓获犯罪分子2547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打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社会治安趋于稳定。

三是瓦解反动党团组织。为进一步肃清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维护社会治安,巩固人民政权,青岛市军管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反动党团登记工作。1950年3月10日,市军管会制定《青岛市反动党团登记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中国国民党”和“三民主义青年团”等一切反动党派、团体,均为非法组织,一律解散、取缔;一切反动党团人员,均应到规定机关进行登记,上交证件、徽章、武器、电台、档案、文件等物品。为此,市公安局组织成立数十个登记组。至1950年底,履行登记手续者和自动声明退出者共有4760人。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政策,分别对其进行处理,彻底瓦解了全市反动党团组织。

四是遣送“难民”,收容国民党散兵游勇。青岛解放前,全市约有流亡“难民”21万人,一部分为从各地逃窜来青岛的地主恶霸分子,一部分为国民党军官及所谓的“流亡政府”和“流亡党部”党政人员的家属,一部分为不了解共产党政策、受国民党宣传蛊惑而背井离乡的商人学生、富农中农,一部分为被国民党胁迫来青岛的贫苦农民。这些“难民”大部分既无恒产又无正当职业。在反动势力的包庇纵容和蛊惑煽动下,有些“难民”侵占民房,霸占公产,盗卖公共资材,破坏公共设施,偷盗抢劫,成为破坏城市建设、扰乱社会治安的主要隐患。青岛解放后,党和政府把安置和遣返“难民”当成紧急任务。6月9日,青岛市军管会发布通令,限原国民党山东各级“流亡政府”及所属各机关主管人员到民政局登记,听候处理。10日,青岛市军管会和胶东区委发出《关于青市流亡“难民”遣散回籍的决定》。11日,青岛市军管会发出《关于处理本市各区敌原组织之临时保甲户(内地逃来的地霸分子)通知》。市公安局、民政局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动员、遣送“难民”回乡参加工农业生产,对愿意回乡的给予交通便利,困难者发给路费;对有正当职业成家立业者准予居留。至9月,共遣送“难民”8万余人。同时,市军管会还开展了收容国民党散兵游勇的工作。6月22日,市军管会发布了对原国民党官兵的处理办法,限令其到指定地点报到登记,愿为人民服务者可受训后量才录用,愿回原籍者可资遣回原籍。这项工作至10月上旬结束,共收容国民党散兵游勇7975人,全部做了妥善处理。

五是加强治安行政管理工作。青岛解放伊始,为确保治安稳定、恢复社会秩序,党和政府加强了城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6月10日,青岛市军管会发布《关于开放交通争取逐步恢复市内常态安定生业的通令》,开放水陆交通。15日,市公安局颁布《交通管理暂行规则》,迅速恢复交通秩序。至10月,完全恢复交通岗警,交通秩序逐步趋向正轨。10月24日,市公安局颁布《收缴散枪武器办法》,限令持有枪支、武器的市民在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分局呈缴。至1950年7月,青岛市还采取了一系列加强治安行政管理的措施。例如,制定户政、特种营业等30余种暂行管理办法、规则,运用报纸、电台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治安法令;整顿摊贩,使16万余名摊贩迁入指定市场;进行特种营业的登记和初步管理;在郊区进行户口登记,在市区进行户口查对等。

由于措施有力,经过一年半时间,青岛的社会治安有了根本性变化。特务、土匪、抢劫团伙的猖獗活动和嚣张气焰得到有效遏制,破坏活动大幅下降,社会治安趋于稳定,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取缔反动会道门

会道门亦称道会门、会门道等,是旧时带有宗教和封建迷信色彩的民间秘密结社组织。青岛解放初期,全市共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会道门15种,道徒会众11万余人。其中,“一贯道”6万余人,“甘珠尔瓦呼图克图青岛通讯处”2万余人,“九宫道”约2万人。许多会道门为国民党特务所把持、操纵、利用,大肆发展道徒会众,散布封建迷信和反革命谣言,成立“自卫大队”“大刀会”“还乡团”等反动武装,活动十分猖獗,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后,这些反动势力气焰更加嚣张,散布“变天”谣言,叫嚣“美国和国民党快来了”“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了”等,蛊惑民众,制造混乱,甚至网罗地下反动组织搞破坏、抢劫、诈骗等活动,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直接影响着人民政权的巩固。

坚决镇压反革命以及反动会道门,是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基本保证之一。党和人民政府把取缔反动会道门作为镇压反革命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实施。1949年10月,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在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提出,今后治安工作在城市的步骤,第一步是搜捕特务以建立革命秩序,第二步进行反动党团登记,第三步则要依据情况解决帮会、会道门问题。1950年10月,公安部转发《关于山西代县重点取缔一贯道经验的通报》,以山西代县为例,强调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是一件细密的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

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分局的指示,青岛市委、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严厉取缔、查办反动会道门。1949年8月至1950年初,青岛市公安局先后逮捕了50名罪大恶极的反动道首,处理了一批罪大恶极的会道门头目及其骨干。其中,“九宫道”道首高北宸、“甘珠尔瓦呼图克图青岛通讯处”处长刘华轩等9名会道门头目于1951年1月被镇压。

1951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统一部署,青岛市成立取缔反动会道门指挥部,制订具体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始大规模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根据“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及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3月16日,青岛市政府发出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布告,宣布:所有反动会道门一律解散,停止活动;对主要道首及罪大恶极分子立即予以逮捕,并按情节轻重依法惩办;其他道首和一般办道人员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登记。同时,《青岛日报》发表了《严厉取缔反动封建会道门》《反动会道门罪行一斑》等文章,青岛人民广播电台连续数日播放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布告。全市通过组织公演、巡回展览、广播大会等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达60万余人次。

3月5日,青岛市开始对反动会道门组织进行严厉取缔和依法查办。3月10日至12日,公安部门逮捕反动会道门道首和罪大恶极分子111名,查封反动会道门坛口27处、佛堂25处,缴获一大批物资。至5月15日,逮捕反动道首130名,处决反动道首9名,登记悔过的办道人员996名,2万名道徒退道。“一贯道”“甘珠尔瓦呼图克图青岛通讯处”“九宫道”这三个组织庞大、活动频繁的反动会道门基本上被摧毁。

然而,受到取缔打击的反动会道门并未偃旗息鼓,而是采取隐蔽方式,改换名目,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1951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再次发出《关于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布告》,在全省第二次开展了大规模的取缔反动会道门斗争。根据省政府部署,青岛市采取统一行动,对“圣贤道”“老母坛”“后天道”等12种反动会道门进行全面取缔。除继续抓好人犯审讯和登记退道人员审查工作外,还部署周密的侦查工作,严密控制社会动态,防止会道门势力反攻倒算,在党、政、军、团等系统开展清查会道门等反革命分子工作,控制了数十个规模小、隐蔽性强的道种以及一批狡猾阴险的会道门成员。

至6月底,全市共取缔“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15种,查封佛堂、坛口148处,依法逮捕反动道首233名;2114名办道人员进行登记悔过,73433名道徒声明退道;26名罪大恶极的反动道首被判处死刑,如“一贯道”道首董玉泉、“甘珠尔瓦呼图克图青岛通讯处”圣母于文卿(外号于小脚)等。同时,缴获赃款人民币近7800元(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自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以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的折合比率收回旧人民币。本书所用人民币单位一律为新币。)、银元1408枚、美钞351元、黄金41两、布39匹、粮食4700斤、房产150间、地7市亩以及若干道书、供具。全市反动会道门组织及其首恶分子、骨干等均遭到毁灭性打击。

1952年11月,各级公安机关侦破5起隐蔽的反动会道门道首阴谋策划农村暴动案。崂山郊区集训中小道首157名,道众们在认清反动会道门的本质后纷纷退道。

1953年8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又破获了“法一道”“后天九宫道”“内九宫道”等反动会道门的残余组织。通过连续三年的取缔斗争,全市反动会道门势力基本上被清除干净,极大地震慑了其他反动势力,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人民政权。

打击不法投机资本  稳定市场物价

青岛解放初期,全市经济形势异常严峻,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斗争同时也在经济战线紧张地进行着。国民党统治时期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仍在继续,国民党政府所属中央银行发行的金圆券在市场上已失去流通价值,黄金、银元、外币充斥市场,甚至成为主要货币。同时,一大批不法商贩兴风作浪,投机取利,扰乱金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使市面上物资匮乏,物价猛涨,全市经济秩序陷于混乱。为遏制投机资本操纵市场而加剧的经济混乱,青岛市军管会、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的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开展了打击不法投机资本的斗争。

青岛解放第二天,青岛市军管会即发出关于确立货币本位的布告,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本位币,山东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为人民币辅币。6月6日,市军管会金融部发出通告:黄金、银元每日由北海银行公布牌价进行收兑;一切外币一律禁止在市场流通,须向指定银行登记兑换。12日,市军管会发出布告,规定从即日起,所有缴粮纳税以及一切公私单位收付、物价计算、债权债务、票据契约合同等,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和清算本位;6月30日以后,一切金银只准私人储藏,严禁私自买卖和代替货币流通,为便于交易,授权北海银行每日挂牌收兑。27日,市军管会再次发出通令,严禁金银美钞等非法货币在市面流通。

为确立人民币的本位币地位,青岛市军管会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6月29日,青岛市军管会发出《关于金融货币的指示》。同日,市军管会金融部还发出《关于禁用黄金、银元、美钞和发行新币的宣传要点》,要求党政军民各级人员迅速行动,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努力稳定金融市场。按照市军管会指示要求,全市运用报纸刊载布告、转载上级有关货币问题的指示文章,通过广播电台、戏院影院播报演出,组织宣传车到各市场宣传等方式展开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市人民同心协力稳定金融市场。

青岛市军管会、市政府多措并举,努力消除市民顾虑,减少物价波动,保护人民利益。一方面,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市军管会成立现金管理部,对国营企业、市级以上各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单位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减少社会流动资金。另一方面,举办折实、高息储蓄,吸引游资,减少投机资本活动。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先后发布《定期折实储蓄存款章程》和《活期折实储蓄存款章程》;中国银行青岛分行成立外汇交易所,并发布《青岛外汇交易所章程》。折实储蓄是特殊时期实行的特殊金融政策,对抑制通货膨胀,打击投机资本,保障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金融市场是国民党特务实施破坏的重点目标之一,也是新生人民政权重点整顿的领域之一。青岛解放伊始,国民党潜伏特务即指使反动分子伪造北海币3亿元、人民币1亿元投放市场,以假币收购金银,抬高金银价格,破坏金融市场的稳定。6月6日,公安机关破获此案。自市军管会明令禁止金银、外币买卖流通后,多数金银贩子改行转业,部分顽固分子仍继续兴风作浪,市区仅河南路、大沽路一带每天就有四五百人进行黑市交易,另有20余家金店从事金银倒卖,扰乱金融市场。7月中旬以后,金银黑市异常猖獗,导致其他物价跟踪上涨一倍至数倍。8月10日,青岛市军管会集中力量打击、取缔金银黑市,查获金银贩子435人,依法逮捕金银主贩61人。至8月底,全市共缉查金银案件781起、868人,没收黄金739两、银元4786枚。9月10日,青岛市军管会组织力量对全市主要金银黑市、金店进行突击大检查,当场逮捕、拘留要犯551人。以后,又连续进行几次打击,初步遏制了非法金融投机活动,使人民币迅速进入并占牢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青岛解放之初,青岛市军管会致力于恢复经济、安定民生,不法资本家则扰乱金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与人民政府争夺市场领导权。1949年7月、11月和1950年2月,青岛市三次刮起涨价风,物价猛涨256倍。自6月30日至7月13日,全市物价平均上涨657%。从几种主要物品看,7月棉纱、棉布、面粉的价格分别比6月上涨250%、212%、129%。至11月下旬,物价上涨已呈巅峰状态,各种主要物资价格已比刚解放时平均上涨49倍。青岛物价上涨的特点是,以棉布、棉纱价格上涨为主,带动其他主要物资价格上涨。11月23日,棉布由10月中旬的每匹33元上涨至17元,棉纱由每件9525元上涨至505元。一时间,物资涨价波及面越来越宽,游资充斥市场,投机之风愈演愈烈。物价上涨造成各阶层群众人心惶惶,拒用人民币,争相抢购商品。

为扭转这种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指示,青岛市军管会、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狠刹涨价风。一方面,大力采购调运重要物资,在物价上涨高峰期的1949年7月、11月和1950年2月,由各公营粮油棉贸易公司大量抛售,供给市场需求。至1949年6月24日,市军管会已经储备面粉2万袋、其他粮食550万余斤、油8万余斤、煤9900吨、棉100万余斤、布6万匹、纱1500件。7月以后,继续大量秘密采购调运粮食、生油、煤炭以及棉布纱等物资,并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与全国各大城市一起于11月下旬同时向市场敞开抛售。此举使投机资本家顿时偃旗息鼓,失去操纵市场、左右物价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市场行政管理,统一经营步调。市军管会、市政府限定经营者必须进入法定的商品交易所,按粮油、纱布、杂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交易,严厉打击投机倒把、抢购囤积者。对外地公营机关、合作社以及特殊情况下工业原料的采购等分别加以管理。12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纱布非法交易惩处暂行办法》,严格管理纱布交易,打击纱布囤积投机。同时,迅速开征营业税,停止公私贷款,冻结公营企业机关部队存款,实行私营行庄的验资,大量紧缩通货,严禁公营企业、合作社和机关抢购、囤积物资。此外,对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为首分子予以法律制裁。

在打击不法经营的同时,青岛市军管会、市政府大力推进城乡物资交流。市军管会召开了土产粮食等私营业主会议,宣传政府的贸易政策,发放供销证,便利私营业主到友邻城市、乡镇推销成品、采购原料。仅1949年6月至8月,即从内地购进物资近7900吨,外运物资8700多吨。城乡贸易日渐疏通,大大缓解了生产和生活物资的供需矛盾,保证了平抑物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国营商业和合作社配合政府实行物资吞吐,调剂余缺,对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发挥了巨大作用。

从1950年3月开始,全市物价趋向回落,5月基本上稳定下来,市场供不应求状况显著改变,出现交易活跃、流通畅达、银行储蓄增长、人民生活安定的新局面。青岛市通过这场“经济战”,使不法投机资本遭到沉重打击,制止了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稳定了经济秩序,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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