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闽西北和闽西北剿匪概述(来源/福建史志办)

Chief 发表于 2018-07-23 16:02:47

1948年底,闽西北游击纵队发展到4个支队、400余人,队长唐仙友,政委林志群。民国38年初,闽西北游击纵队在沙县富口罗溪进行整编,纵队司令员兼政委林志群,参谋长唐仙友,下辖一、二、三、四、五支队和南坑支队,共600余人,活跃在沙县、将乐、顺昌、三元、尤溪、明溪等县。自2月16日起,纵队连续袭击沙县的夏茂、儒罗、彭梨、涌溪、潮阳5个乡(镇)公所和夏茂****分局,缴枪近百支,俘沙县参议长杨高堂,破仓分粮7000余担。

5月初,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一部追击国民党残军入闽北。5月14日,闽西北游击纵队与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第十七军第五十七师在南平会师。闽西北游击纵队司令员林志群被任命为人民解放军福建第二(南平)军分区司令员。此时,闽西北游击纵队扩大到7个支队、1780人。5月26日,国民党顺昌、将乐、沙县3县县长纠集夏茂、富口、沙县自卫队700余人,于沙县商议对付游击队之策,在沙县大布村遭闽西北游击纵队第一、二支队伏击,沙县自卫队长等几十人被击毙,富口自卫队被缴械。游击队乘胜追击,解放夏茂镇。

6月16日晨,闽西北游击纵队各支队协同南平军分区警卫连、第二野战军第五十一师第一三五团的3个连队包围沙县县城,下午2时发起总攻,经2小时激战,守军投降,缴机枪6挺、步枪300多支,沙县宣告解放。

7月5日,国民党尤溪县长罗骏、国民党中央军委会高参退休副军长卢兴荣等慑于人民解放军强大的军事、政治攻势,放下武器,宣布起义。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十一师一五一团参谋长焦剑侠和林志群率第五十一师2个连及南平军分区警卫连进驻尤溪县城,尤溪县和平解放。

此时,闽西北游击队分兵出击。派马长光率队赴大田,在均溪组建大田均溪游击大队;王楠、王仁宣率第六支队赴宁洋县;黄维泉率第四支队到三元县;并派人员前往清流、明溪等县,策动国民党人员起义。

9月6日,大队长林英才、政委兼副大队长马长光带大田均溪游击大队4个连、490多人分3路进攻大田县城,一举解放大田县。

10月1日,闽西北游击纵队第六支队策动国民党福建省咨议林维帮部属起义,和平解放宁洋县。

10月21日,宁化县中共地方组织和闽宁游击队策动国民党宁化县自卫团副团长张史才起义。25日,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一四四师第四三二团进驻宁化县城,宁化县和平解放。

10月24日,国民党明溪县县长钟日兴宣布起义,明溪和平解放。

至10月底,闽西北游击纵队发展到2000余人。

1950年1月28日,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二十九军第八十七师第二六一团第三连及该师侦察连进驻永安县城,和平解放永安县,收降国民党第六专区专员高凯及国民党永安县长陈文逊以下151人,收缴步枪124支、轻机枪4挺、短枪13支、掷弹筒1具。同日,第八十七师第二六一团第二、三营在闽西北游击纵队第四支队配合下,解放三元县。

1月31日,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二十八军第八十四师第二五○团一举解放将乐县。

2月3日,第二六一团第二营的2个连和第三营的1个连进驻明溪,接收政权。

2月9日和11日,第二五○团先后解放泰宁和建宁。22日,第二六一团解放清流县。

至此,闽西北境内12个县全部解放。

闽西北剿匪

1949年10月,沙县、尤溪、大田、宁化4县解放后,高凯、钟日兴、江瑞强等股匪仍控制着永安、明溪、清流、将乐、泰宁、建宁、宁洋、三元8个县城及已解放县的部分山区。

1950年1月,解放军第二十九军第八十七师师部兼第七(永安)军分区率该师第二六一团及师侦察连、第七军分区警卫连等2000余人,由泉州、南平两地出发,进军闽西北,从1月底至2月下旬,相继解放匪徒占据的永安、三元、明溪、清流、宁洋5县城;与此同时,解放军第二十八军第八十四师第二五○团先后解放匪徒占据的将乐、泰宁、建宁县城。各县解放后,解放军就地剿匪,各游击队改编为解放军各县县大队。

3月初,在各县县大队、区中队的配合下,第二五○团、第二六一团分别进入将乐、泰宁、建宁、沙县、尤溪、永安、三元、宁洋、明溪、清流、宁化各县,与军分区工作队密切配合,一面剿匪,一面发动群众进行反霸减租斗争,普遍建立区、乡政权、农会和民兵队伍,组织联防,维护地方治安等。人民解放军向闽西北开进之际,土匪十分恐慌,纷纷向人民解放军投诚。1950年春季,国民党福建省第六(永安)专区专员高凯、永安县县长陈文逊、三元县县长叶慈福、清流县县长陈人杰、清流地区匪首叶达昌、江瑞强、罗国杰、马图,“将乐县自卫总团”团长汤期琼等大队长以上匪首30余名及大队长以下匪众2453人投诚,并缴出大批枪支弹药。到3月底,全区共歼匪4500余名。经过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力量大规模的军事清剿,顽匪采取逃窜、隐蔽或化整为零的办法,白天分散隐蔽,夜间进行破坏活动。

4月,根据中共福建军区委员会第二届会议关于“夏季剿灭股匪”的指示,第七(永安)军分区决定集中主要力量,对宁化、清流、明溪3县匪巢进剿。4~7月,全区歼匪2916人,击毙“闽浙赣突击队”副司令胥澄治等重要匪首。

由于取得剿匪的初步胜利,领导上对匪情估计不足,存在麻痹轻敌思想,加上剿匪力量分散,未能有效地以剿匪为中心推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形成单纯的军事清剿。一部分顽匪乘虚而入,公开打出各种反共的番号,强迫群众当土匪,扩充匪众,整编零星散匪,袭击地方武装和地方政权,破坏交通、通讯设施,在土匪老巢及偏僻地区强行派款征粮,在水陆交通要道强行收税或抢劫商贩,并对地方武装组织内部的一些不纯分子进行策反。至7月份,仅剿匪部队遭匪袭击或伏击的较大战斗就达7次,区、乡****遭匪袭击的次数更多,造成许多干部、战士牺牲。自人民解放军进军闽西北以来,虽累计歼匪7416名(包括投诚、自新、击毙、俘虏),缴获各种枪支4104支,但未能给主要股匪以歼灭性打击,匪势仍很嚣张。

1950年7月底,军分区召开剿匪工作会议,认真贯彻执行华东军区、福建军区关于“军事清剿、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三者结合”的剿匪总方针;在军事部署上,采取“重点清剿、点面结合”的方针;在剿匪战术上,实行猛打穷追、驻剿挖根、有机配合的原则,指定地区、指定对象,以集中兵力,有计划、有步骤、有对象地进剿,先围后剿,限于1950年11月完成消灭股匪之任务;战术动作上,要求做到“三密”(部署周密、行动严密、搜索严密)、“三快”(包围快、审讯快、追得快)。使土匪得不到情报,得不到粮食,无处逃窜。军分区成立剿匪委员会,统一领导区域内的各种剿匪力量。将乐县被福建军区列入全省第二清剿区,由第二(南平)军分区指挥的第九十六师二八七团负责清剿将乐、泰宁、建宁地区的“闽赣边区民众自卫军”、“江西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严正、廖其祥等股匪;尤溪县列入省第四清剿区,由人民解放军第二十四军七十二师二一六团负责清剿“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及其所辖的“闽中纵队尤溪挺进总队”洪钟元、吴曲九匪部,并以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二军警卫营进驻尤溪,以加强尤溪剿匪力量,负责保护闽江尤溪的航运任务;宁化、清流、明溪3县交界地区,为全省第九清剿区,由第八十七师兼第七(永安)军分区指挥第二六一团,负责清剿“闽赣边区人民反共救国军”等股匪。在中线、西线上,以宁化、清流、明溪为重点,在剿匪兵力布置上,第二六一团集中主力,重点清剿宁化、清流、明溪3县股匪,并限于1950年11月前完成肃清该地区股匪的任务。

部队进驻各重点清剿区以后,与广大民兵夜以继日地转战于崇山峻岭。第二一六团在尤溪首先以优势兵力合围并摧毁匪巢,然后开展政治攻势与军事搜剿。自9月1日至10月15日,一举歼灭活动于尤溪一带的“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闽中纵队第五总队”股匪906名,迫使匪首洪钟元(县长兼总队长)投降。9月,第二六一团主力,先后在宁化淮土、方田一举歼灭“闽赣边区人民反共自卫军第一支队”,当即活捉该匪部第一、三大队队长刘万椒和伍开洪。10月3日,大田县大队、区中队在200名民兵配合下,全歼以涂达德为首的“东南反共救国军闽南先锋纵队”200多名土匪。10月中旬,第二六一团和第三十二军教导团、警卫营及尤溪县大队密切协作,基本歼灭“闽南军区闽中纵队尤溪挺进总队”吴曲九股匪,迫使吴曲九(总队长)等主要匪首缴械投降。11月,清流民兵活捉江西窜来的匪“中国人民自由军游击支队”副司令王祥。

这一阶段,在军事清剿的同时,加强对土匪的政治攻势。第二六一团在军事上合击猛攻,驻剿挖根的同时,大力开展政治攻势,8~11月,向该团投诚、自新的土匪达204名。

经过8至11月的重点清剿,歼灭“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所辖之“闽中纵队五总队”、“尤溪挺进总队”、“先锋纵队”、“闽赣边区人民反共救国军”等重要股匪之全部或大部。共歼匪3837名(含投诚、自新、俘虏),内有“闽赣边区反共救国军”匪司令陈楚先等重要匪首。但由于各项工作不够协调,党、政、军、民配合不够密切,以致造成剿匪力量不够集中,而且群众尚未完全发动起来,情报不够准、快,让土匪有隙可钻,故秋季的重点清剿任务未能彻底完成,股匪仅被打散或流窜,未受到毁灭性打击。

为了贯彻落实毛泽东限于6个月内消灭福建全省股匪、普遍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和福建军区党委第四届扩大会议确定的“军事清剿、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三者结合和剿匪与土改相结合”的总方针,在军事上,充分发挥剿匪主力部队、地方武装、民兵三者结合的力量,一面剿匪,一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结合清匪和土改反霸,坚决镇压反革命。永安军分区决定从军分区机关抽调200名干部,会同福建军区从部队抽调来的干部、战士,组成一支强大的工作队,在地方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剿匪、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工作。并对剿匪兵力部署作了适当调整。

各路剿匪部队迅速展开,加紧动作,取得丰硕战果。

12月,第二六一团集中11个连兵力,基本瓦解江瑞强股匪,除江匪本人及两个支队、6名匪众逃窜外,计歼江匪182名,并歼林世球“第七支队”股匪75人。

永安县大队、三元县大队及第二六一团一部,军民3000余人围剿余大昆、邓占山匪部,歼该股匪80余人,当场击毙匪首余大昆。

第二六一团还歼灭“中国大陆东南反共救国军”卢有悦匪部及“闽赣边区人民反共救国军赣北游击队”李天豪匪部70余人。

在北线,将乐、泰宁、建宁方向,由于第二八七团、二八八团剿匪战绩显著,受到福建军区通令表扬。

1950年12月,全区共歼匪1127名。

1951年1月,第二六一团主力在基本消灭江瑞强、林世球股匪后,转至宁化方向清剿张泽庆、张树庭股匪。在宁化县第四区500余名民兵配合下,歼灭散匪80人,之后,又在宁化之济村一举全歼“宁化县自卫团”股匪100人,活捉“总团长”、“国大代表”张树庭。

1月12日,第二八七团侦悉“中国人民自由军闽赣边区总指挥部”中将司令严正窜逃到泰宁县西南举凤山区。该团即以6个连兵力,在泰宁弋口乡民兵配合下,于1月15日,活捉横行闽北数十年的惯匪,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匪首严正。福建军区和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通令嘉奖第二八七团和泰宁县弋口乡民兵。

1月中旬,大田县大队一举全歼“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先锋纵队第三总队”曾文光股匪。

1951年2月,军分区组织、建立各县之间结合部的联防剿匪委员会。在党、政、军、民中深入进行剿匪动员。2月15日,第二八七团五连连长杜玉泰率领第三排到达将乐、泰宁两县交界的盖竹洋大山,搜捕“江西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兼“福建人民反共救国军第八纵队”中将司令廖其祥等匪首。在掌握确实情报后,杜玉泰组织19人化装成便衣人员,翻山越岭,找到匪窟。班长金道谟冲上去堵住洞口,当场击毙外逃的3名土匪大队长、1名中队长,打伤其情报参谋和上校军需参谋。廖其祥被打伤后滚下悬崖逃跑。金道谟和其他几名战士随即纵身跳下悬崖追击,将逃跑的土匪全部捉获。2月20日,建宁县民兵活捉“反共救国军突击第六纵队”中将司令朱树棠。

第二八七团、建宁县大队在桂阳一战歼灭“中国人民反共救国突击军第六纵队”大部,活捉匪首李彬、吴勋民,夏仕才走投无路,畏罪自杀。

1951年3月,全区党、政、军、民密切协作,全力以赴剿匪,在结合反霸、实行土改的总方针指导下,各级党委领导深入各剿匪第一线,与各路剿匪部队一起奋力进剿,取得显著成绩,创造剿匪以来月歼匪最高记录,计歼匪1506名,内有大队长以上匪首59名。全歼匪“福建游击总指挥部第七纵队”、“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闽中军分区第七纵队”、“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北突击队”、“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游击纵队第一总队”、“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指挥部第二大队”、“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先锋纵队独立第二大队”等重要股匪。活捉了匪“福建游击总指挥部”副司令俞水潮、“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第七纵队”副司令张养晦,正、副参谋长张顺和、罗家林等重要匪首。“尤溪挺进总队”残部在尤溪被全歼,副总队长陈玉麟畏罪自杀。

1951年4月,确立两个会剿区,一是以永安、大田、三元3县交界处的三角地区为会剿区,成立以永安县大队郑考义大队长为主任委员的剿匪工作委员会;二是以明溪、清流、宁化3县交界处为联防会剿区,成立以明溪县剿匪委员会成员与参加该地区会剿的剿匪部队组成的联防剿匪委员会。是月,全歼“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闽中军分区第一纵队”等残余股匪,当场击毙“第一纵队”司令詹国鼎及江瑞强、陈鸣皋、张森林等恶霸匪首。

截至1951年4月,全区共歼匪4973名,基本肃清将乐、泰宁、建宁、宁洋、三元、明溪、清流7县成股的土匪。全区仅残留土匪400余人(连散匪),其中较大的有宁化的张泽庆、永安的王仁峰股匪。

剿匪部队在进行军事打击的同时,大力开展政治瓦解工作,做到大家动手,人人动口,标语上山,传单入洞、入户,耐心教育俘匪和匪属,开展悔过自新、检举揭发、立功赎罪活动,使大批土匪投降、自新。匪首严正的卫士周延生在宽大政策的感召下,向人民群众报告严匪藏匿之处,并配合民兵活捉严匪。在执行剿匪政策方面,彻底纠正“宽大无边”的错误,镇压一批罪大恶极的恶霸、土匪和反革命分子,从而彻底消除人民群众的顾虑,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地配合和有力地支援部队剿匪。与此同时,由于剿匪作战取得军事上的决定性胜利,有力地促进地方工作的开展。区、乡人民政权普遍建立;民兵组织有较大的发展;土地改革顺利进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取得重大胜利;社会治安日益改善,闽西北的社会局势日益稳定。

股匪基本肃清后,少数残匪逃入深山区活动。有的利用伪造证明,改名换姓,企图长期潜伏,伺机再起;有的利用社会关系作掩护,等待时机;有的乘一些乡村尚未进行土改、群众认识模糊之际,伪装积极分子,混入地方政权和群众组织内部,从事种种阴谋破坏活动;有的藏枪、分散隐蔽,化装行医、经商,伺机进行窃取情报、暗杀、放毒等罪恶活动。

1951年5月至1952年春,张泽庆、王仁峰等残余股匪被全歼。1952年下半年以后,转为开展以公安武装为骨干、以民兵为主体的群众性清匪肃特行动。至1956年初,全区所有散匪、潜匪被全歼。

闽西北的剿匪斗争历时6年时间,彻底完成歼灭股匪、散匪、潜匪的任务。

(福建省情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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