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北费南的减租减息和大生产运动(来源/《中国共产党平邑县历史》)

南方 发表于 2018-12-16 21:28:45

一、减租减息运动

减租减息(简称“双减”)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实行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政策。早在1939年1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中就已提出。1940年,毛泽东在《论政策》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这一政策,指出:“现在的政策,一方面,应该规定地主实行减租减息,方能发动基本群众的抗日积极性,但也不要减得太多。地租,一般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到群众要求增高时,可以实行倒四六分,或倒三七分,但不要超过此限度。利息,不要减到超过社会经济借贷关系许可的程度。另一方面,要规定农民交租交息,土地所有权和财产所有权仍属于地主。不要因减息而使农民借不到贷,不要因清算老账而无偿收回典借的土地。”

费南县的减租减息运动  抗战初期,费南县80%的村庄有租佃关系,3%的地主占有农村50%的土地,50%的贫雇农仅占13%的土地。而且地租的剥削很重,那时承租地主的地租率平均在50%以上,有些村甚至高达70%。地主对农民的剥削除地租之外,其他剥削花样繁多,其中最主要的是高利贷。这种贷款利高期短,遇上天灾人祸,农民一般无法偿还。利滚利,滚来滚去,最终农民的土地、房屋,甚至连人口都滚到地主的名下。种种剥削花样,都是敲诈勒索,巧取豪夺。在残酷的经济剥削下,许多佃户替地主种了一辈子地,最后还是落个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因此,费南传有“穷人三条路,要饭、上吊、下关东”的民谣。

抗战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在《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双减”工作和任务后,尽管费南县党组织和抗日民主政府开展了“双减”工作,颁布了一些法令,初步实行了一些合理解决贫雇农负担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个别负责人仍存有模糊认识,没有把这项政策作为团结各阶层抗日的有力武器,重视不够,贯彻不力,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在个别地区根本就没开展“双减”工作。加之某些不法地主分子,阳奉阴违,抗拒减租减息运动。某些基层政权没有得到彻底的改造,致使基层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出现了相当普遍的明减暗不减的现象,许多村庄甚至出现了地主反攻倒算和侵害群众胜利果实的状况。有些村庄,地主封建势力盘根错节,群众没有组织和发动起来,“双减”政策难以落实,广大农民的抗战积极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1942年4月,刘少奇来山东检查工作,对“双减”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作了重要的指示。5月4日,中共山东分局作出《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决定从麦收到年底,把“双减”工作作为第一中心任务。接着,山东省战工会颁发了《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租田暂行条例》、《借贷暂行条例》等法令。省农救会也发出“趁麦收时机抓紧进行减租减息”的号召。

费南县委认真贯彻刘少奇的指示,落实中共山东分局的决定,执行省战工会的法令,响应省农救会的号召,在全县展开了“双减”运动,进行普遍的宣传,组织有关人员搞试点,创造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双减”政策。在宣传上,向贫雇农和中农讲明地租和高利贷是封建剥削,但为了团结抗日,暂时不能消灭剥削,只能实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适当增加雇工工资等。号召贫雇农团结起来,对违抗政府减租减息法令的地主富农,进行必要的说理斗争。与此同时,制定了“双减”的具体政策:规定县内地主必须实行“双减”。所有的地租,以抗战前租额减低25%为原则;其利息以一分半为计息标准;雇工待遇 ,雇工粮食工资一般增加到400—500斤(市斤),最高500斤,最低不能低于300斤,女工最低不能低于200斤,童工最低不能低于100斤。规定农民交租交息,土地和财产所有权仍属于地主。县委和分区委都要亲自抓一个试点,创造经验,指导推动全县各区的“双减”工作。鲁南区党委副书记张雨帆亲自在山阴区搞“双减”试点工作。费南县委民运部长李子敬,直接抓山阴区李家沟村的试点工作。在李家沟村,贫雇农群众通过召开说理斗争大会,采取“说道理,不动手”的方法做开明地主李殿甲的工作。李殿甲对共产党的“双减”政策有一定认识,曾参加费南县参议会,其子已参加抗日,积极动员、支持自己的家庭带头减租减息。李殿甲在说理斗争大会上表示按县政府的法令、标准减租减息,增加了雇农工资。李家沟村的试点工作影响很大,鲁南区党委推广了该村的经验。与此同时,历东区在岳家庙、午门、讲理等村;福山区在神家洼、裴家沟、龙王河等村;由吾区在大泗彦、楼下、小泗彦等村;崇崮区在蒋家庄、铁里营等村抓试点,总结经验,带动了全区,推动了全县“双减”工作健康地发展。费南县经过“双减”工作,削弱了封建势力,减轻了封建剥削,改善了贫雇农的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战与生产的积极性。费南县当年数千人参加了农救会,农村基层政权得到改造和加强。同时,由县、区政府和参议会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召开“士绅名流”座谈会,使他们明确了减租减息不单是共产党的政策,也是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主张;减租减息,也保证了交租交息,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多打粮,而且也会使租粮相应的增加;只有遵守政府法令,带头实行“双减”,才能得到民众的认可,从而形成全民族团结一致,共同抗日的局面。

费滕边实验县的“双减”运动  费滕边实验县的“双减”运动,从1942年6月开始。1943年1月,日伪军10000余人对鲁南进行大“扫荡”,先后在白彦、关阳司、城后等地安设了据点。3月上旬,国民党顽固派九十二军又从滕峄边县不断向费滕边实验县进攻。由于当时斗争形势严峻,费滕边实验县的“双减”工作,进行了半年,只好暂停。

费滕边实验县的“双减”运动,在几十个试点村开展得卓有成效,并按累进制办法,推行合理负担,在全县推广。

为搞好费滕边实验县的“双减”工作,鲁南区党委于1943年春抽调一批干部到基层任职,加强对“双减”工作的领导。此外,鲁南军区抽出军区特务团的3个连组成费滕边独立营,加强对日伪斗争,保卫“双减”工作的进行,任命老红军肖长桃为独立营营长和费滕边实验县工委委员。费滕边实验县党政军民紧密团结,大力协作,“双减”工作尽管只进行了半年,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艰苦的斗争中,推动了抗日根据地各项工作的开展。

“查减”运动  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发表了《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文章。中共中央政治局接着发布了毛泽东主席起草的《关于开展以双减、生产和拥政爱民为主要内容的十大政策》。中共山东分局立即把“双减”工作作为中心任务来抓,10月10日,召开了群众工作会议,强调放手发动群众,反对“恩赐”减租,开展以检查减租减息(简称查减)为中心的群众运动。

费南县“查减”运动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县委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主席《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及鲁南区党委关于“双减”运动的指示,检查过去“双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批判“山东农村土地分散,租佃关系少”的错误认识,以及包办代替和“恩赐”观点,充分认识“双减”工作是削弱封建势力,扶持基本群众,进行民主革命的主要内容。广大干部增强了群众观念,掌握了发动群众的方法。第二阶段,主要进行调查地主阶级压迫剥削农民和抗拒减租的罪恶事实,在群众中开展“算账” 和进行“谁养活谁”的教育,以提高群众的觉悟,培养积极分子,整顿和成立救国会,改造村政权。费南县广大农民群众明白了受剥削的原因,广泛地发动起来,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分子。在群众发动起来的基础上,县委、各分区委对村级组织进行了整顿,撤换、处理了个别不称职的干部;整顿了党支部和村农会,掌牢了基层政权;建立或整顿了青救会、妇救会、民兵队等群众组织。群众看到自己的力量壮大了,提高了“查减”斗争的决心。在“查减”的第三个阶段,按“查减”政策法令,挑选出群众最为痛恨的汉奸恶霸地主,召开斗争大会,对其进行有组织有领导的斗争,用讲理和控诉的方式,揭露其罪行,迫其低头认罪。其他的地主见群众力量大,也就不敢抗拒“双减”政策了。通过“查减”运动的开展,费南县根据地顺利地实行了按“二五减租和分半减息”的法令,雇工也相应地增加了工资。

鲁南地区开展“八个月群众运动” 1944年8月底,鲁南区党委决定在全区开展以“查减”、“双减”为内容、为期8个月的群众运动。此次运动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自1944年8月底至11月中旬。区党委在孔家汪召开了地、县委书记、群众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共山东分局和区党委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和部署。会后,费县(原费南县)立即展开查减工作,在组织发动群众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运动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出现了违反政策的现象。第二个阶段,自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运动的主要内容为“刨穷根、算旧账”,但在运动中发生乱“刨”乱斗的现象,脱离了党的政策。区党委及时在安山头村召开纠偏会议,提出了《关于目前群众运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的意见》,纠正了群众运动中的偏差。第三个阶段,自12月下旬至1945年3月15日。此阶段通过对安山头村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基本上制止了运动中发生的错误,使运动按照党的政策,健康正常地发展。在8个月的群众运动中,基本群众通过减租减息、增资和反恶霸反贪污的斗争,初步改善了生活,在经济上得到了一定的实惠。但由于运动过程出现了脱离政策、发生了乱“刨”乱斗的现象,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团结和社会秩序的安定,是一个应当汲取的教训。在这8个月的群众运动中,费县减租彻底的村庄有104个,不够彻底的村庄有134个,没开展“双减”的空白村有151个;处理地主的土地约25万亩;参加群众组织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25%,有近1000人参加了八路军,近200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培养提拔了一大批群众团体干部。因乱“刨”乱斗,致使93人逃亡,其中地主28人,富农28人,中农25人,贫农9人,其他3人。

驻鲁南八路军积极参加“查减”运动  驻鲁南的八路军指战员,响应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号召,积极参加了发动群众进行“查减”和“双减”运动。1944年春,山东军区政治部召开工作会议,提出了《走一村做一村,住一户做一户》的号召。是年秋,又发出了《关于部队帮助地方群众的指示》,要求军队在运动中要站在基本群众方面,支持群众。驻鲁南地区的八路军指战员以饱满的热情执行这一指示。每到一地,每到一村,都进行了村史、阶级关系和工作状况的调查。连队党支部指定专人协助地方党组织、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宣传“双减”的意义。在运动中还搜集了地主阶级压迫剥削农民群众的实例,用以教育干部战士和广大群众。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协助地方党组织按党的政策进行“双减”和“查减”运动,而且也使广大指战员增强了群众观念,提高了阶级觉悟,接受了锻炼。

费北县在卞桥区资邱村召开减租减息斗争大会  早在1943年3月,费北县委就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对敌斗争的措施,部署减租减息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了全县的形势,决定在加强对敌斗争的同时,全面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1944年6月,八路军在地方武装的配合下,先后拔除了蒙山前蒙福寺(距资邱约3华里)和猪尾巴沟两个日伪军据点,之后,费北县卞桥区基本上摆脱了日伪军统治的局面,老百姓无不欢欣鼓舞,给开展“双减”运动提供了可靠的政治、群众基础和环境保障。通过宣传发动群众,卞桥区资邱村的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的贫雇农佃户,强烈要求对该村对抗“双减”运动、拒绝“双减”政策的大地主张震林进行说理斗争。9月,根据中共费北县委的指示,卞桥区委由区委书记杨福林亲自组织在卞桥区资邱村召开了“卞桥区减租减息斗争大会”。来自资邱、南近河、时家村、赵家村、尹家村、唐家村、刘家村、官庙、孙家井、岳家村、池家寨、寨上、国太庄、顺河庄、邱上、八顶庄、辉泉、曹家庄等20多个村庄的数千名群众,以及其他区的代表,参加了斗争大会,费北县独立营全体官兵也参加了大会。会上宣读了中央、省、县等各级政府的“双减”文件,资邱村的贫雇农佃户揭露了地主分子张震林剥削群众的手段和罪恶,批判其抗拒“双减”运动的罪行。大会一连开了3天,广大农民群众备受鼓舞,各村到会的积极分子提高了认识,坚定了跟党走的信念。这次会议,推动了整个卞桥区(除靠近地方日伪据点的几个村庄外)“双减”、“增资”运动的全面开展,带动了费北县全面“双减”运动的进行。会后,卞桥区各村普遍建立了村政权、农救会、妇救会、民兵等组织,尤其是民兵武装得到加强和壮大,成立了联防队,有力地配合了费北县独立营对盘踞在地方镇的日伪军的打击。

通过减租减息运动,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农民阶级摆脱了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封建枷锁和残酷的剥削,走向自由,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势力;农村阶级关系发生了变化,地主和雇农大大减少;由贫农经过“双减”和发展生产上升到中农的大量增加;由雇农和敌战区逃出来的难民,经过“双减”和发展生产上升到贫农的,也相应增加。二是建立了贫雇农当家作主的基层政权,树立了基本群众的优势。三是按照“三三制”的原则,民主选拔了根子正、立场稳、肯为群众办事的人担任村干部,从而广泛地团结了社会各阶层人士。四是建立了农民、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群众真正地发动起来。五是民兵武装得到加强和壮大。六是基层党组织得到巩固和发展,在“双减”运动中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分子被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为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物资基础和兵员基础。

二、大力发展生产

1941年至1943年间,蒙阳大地抗日军民不仅在军事上要反击日、伪、顽、匪的进攻,而且还要面对物资供应短缺、生活极度困难的局面。蒙山地区本来就相当贫困,日军推行的“三光”政策,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国民党旧政府及沈鸿烈、吴化文、秦启荣、于学忠等部数万大军麇集于此,横征暴敛;刘桂堂匪部,长期以来,抢夺劫掠;再加上连年严重的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的生活到了极端困苦的地步。生活和战斗在这里的共产党、八路军、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同甘共苦,靠吃野菜树皮和极少的地瓜干度日,数九寒天穿着单衣训练作战。

响应党中央的号召 费北、费南开展大生产运动  能否克服严重的经济困难,关系到费南、费北抗日根据地能否坚持和能否取得胜利的大问题。在这关键的时刻,中共中央提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号召。中共鲁南区党委、鲁中区党委遵照上级的指示,制订实施了一系列发展生产的措施,领导广大军民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

费北、费南县委、县政府,结合各自的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大生产运动:一是把群众组织起来。在自愿参加和等价交换的原则下,以互助组、搭犋组和合作社的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实行换工和互助。一时,村村都有互助组、合作社;户户都参加了不同形式的换工或互助,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二是掀起开荒种地的热潮。连年的兵匪战乱,灾害不断,许多耕地荒芜。在县委的领导和号召下,各村掀起了开荒运动,谁开垦归谁所有,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家家订劳动计划,人人有开荒指标,开展开荒竞赛,复垦新垦出大批土地,为解决民众吃饭问题奠定了基础。三是制订相应政策,实施有效措施。派工作组深入村户,帮助群众制订以选种、施肥、精耕细作、兴修水利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计划;培养奖励劳动模范,树立劳动光荣的风尚;发放农业贷款,扶持农业生产。四是加强宣传和思想教育,使群众树立自力更生,克服困难,储备物资,支援抗战,准备反攻的思想。五是组织动员分散在农村的手工业劳动者,成立各种场、组,如组织会缝纫的成立了被服厂,组织铸造铧犁的铁匠试制手榴弹,小炉匠成立了修械所,抗属成立了鞋厂等,协助政府保障部队的供给。

大生产运动,不仅使抗日根据地减轻了经济上的困扰,而且还涌现出许多模范村和一大批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培养出一批优秀共产党员,锻炼造就了一批优秀干部。鲁南区劳动模范邱如一,就是典型的一例。邱如一系费南县郑城区南岔村人(今平邑县郑城镇南岔村),自幼务农,1942年秋在本村加入青年抗日先锋队,次年任队长。1943年4月至8月间,他先后参加了对白彦据点日伪军和驱逐国民党九十二军的作战,表现勇敢,事迹突出,在鲁南区党委召开的第一次人民武装代表大会上,被授予“一等战斗模范”称号,奖给“七九”式步枪一支及其他奖品。在县人民武装大会上,又获步枪一支,锦旗一面的奖励。1944年1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大生产运动中,事迹尤为突出,开荒地,缴公粮,成为全区、全县的楷模。1944年4月,在二区召开的群众翻身万人大会上,被推举为大会主席,6月,任本村党支部副书记。1945年2月,当选为县各救会委员、县青救会副主任。5月,鲁南区党委在苗庄(今属平邑县魏庄乡)召开群英大会,被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奖给耕牛一头和其他奖品。其事迹被鲁南文工团编成歌曲《歌唱英雄邱如一》,在鲁南地区广为传唱。7月,山东省青联向全省发出“开展向邱如一学习活动”的号召。7月12日,鲁南区党政军民119名代表选举邱如一为鲁南区出席延安解放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0月,他当选为五分区(崇崮)区委委员。1948年5月,赴波兰参加国际青年代表大会。1949年2月调共青团山东省委工作,8月任徐州市铜山县委副书记、后任共青团徐州市委副书记等职。像他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驻费北、费南八路军积极投入大生产运动  驻费北、费南两县的八路军指战员,响应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分局的号召,学习三五九旅开垦南泥湾的经验,积极投入到大生产运动中去,提出了“一手拿枪,一手拿锄,一面战斗,一面生产”的口号,与群众同甘苦,共患难,利用战斗间隙,开荒种地,养猪种菜。早在1941年,山东纵队一旅三团在团长王吉文的带领下,就一面战斗,一面开荒生产,曾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开垦荒地30余亩,种粮种菜。各营还开办了油坊、粉坊,连队里还养了猪。二营四连在政治指导员张朝忠的带领下,驻守在天宝山南大顶,一面和惯匪刘桂堂部作战,一面在山上垒坝填土,种菜养猪,解决了部队天天下山买菜的困难。1941年,一一五师教导五旅直属队的指战员,为开垦荒地,天天要翻一座大山,来回十余公里路,但大家情绪高涨。教导二旅直属队,进村入户,帮助群众春耕春种,得到群众和各界救国会的好评。1943年鲁中军区第四团开垦荒地五六百亩,种上玉米、小麦和蔬菜;开小金矿一座;还办起了油坊磨坊,自制豆腐和油料。全团除粮食外,其余全部做到自给。鲁南军区各部,可自给半个月的粮食,多数部队通过开荒生产,达到自给或半自给,减轻了政府和群众的负担。1944年3月,鲁中泰南地委、专署、军分区领导机关和泰宁县委、县政府机关干部,由地委书记董琰带领,在泰宁县仲里区(今平邑县仲村镇)开荒种田,开展大生产运动。泰南军分区制订了部队生产计划,自己动手发展生产,把战斗、生产和拥军爱民结合起来。军民同心协力,克服了困难,渡过了最艰苦的岁月。

(来源/《中国共产党平邑县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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