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朝鲜夏家于里,他干掉了5个美国兵

高自宝 发表于2016-09-26 18:51:28
作为军人,一个侦察兵,冯光大除了1.75米的身高、一身腱子肉这些先天的素质之外,他熟悉骑马、射击、刺杀、游泳、划船、驾驶、方言土语等等全套的军事本领。在这些本领之外,还需要聪明的头脑。冯光大总结说,只要是战争还在,你在战场上,走路行军要留神,眼睛要始终处于观察状态;遭遇到敌人,你必须随机应变,反应迅速,说话要明朗,脸色要正常,有一点的疏忽,就可能搭上命。

作为班长,一个侦察班的老班长,冯光大和自己的侦查员们建立了骨肉般的兄弟情谊。每到执行任务的时候,一个眼神、一个轻微的暗示,自己的兄弟们都能心领神会,配合默契。

这种和谐亲密的关系,来自于多年的磨合,也来自于生活的互相关心。在班里,冯光大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也是一个老兄长似的人,他要求大家晚睡前洗脚,一是休息好,二是不得感冒;每到一地,冯班长总是争着烧洗脚水,每当有同志没有洗脚就睡觉时,他都要亲手把他的鞋子脱下来,给战士洗脚。

侦察员于天胜长着1.85的个子,脸大、手大、脚大、腿长背宽,不识字,脾气暴躁,是一个揍过不少班长、排长、连长的角子,到哪一个班都不愿意要。可是自从到冯光大的侦察班以后,和冯班长成了一个头的兄弟,晚上睡觉都愿意和冯光大头挨着头。什么原因,冯光大说,都是当兵的穷苦人,出门在外,离开父母,你当哥的、当班长的就要从生活上关心他,从感情上靠近他。

毛主席发布了命令,抗美援朝,冯光大所在的77师是第一批入朝作战的部队。当时真是太冷了,从上海到东北时,每个人身上穿的军棉袄不顶事了。看到侦察连的战士挨冻,冯光大利用自己在军内的影响直接到师后勤部门去要棉衣、棉鞋、棉帽,一要就是130套,每人都有棉衣穿,只是那棉帽子是日本鬼子的,他们也不管这些,戴在头上保暖就行。

进入朝鲜后要进行“清装”,就是把衣服上的解放军标志全部去除,还要把那些解放军标志的所有杂物一概抛弃。冯光大把自己的一个带了许多年的包裹扔掉了,那里面有他的两个一等功证书,还有孟良崮战役、渡江战役的纪念章,有一双心爱的牛皮鞋,还有一张在上海时的照片。那照片是他当兵多年唯一的一次照相,照片一共洗了三张,一张给了父母亲,一张给了岳父岳母家。听冯光大老人说,这照片照得年轻英俊,十分威风。

美国人的炮火实在厉害,村庄、山头被炮打得连一棵直立的树都没有,还有飞机,那些飞机飞得仅有屋脊高,有时连一个狗都要追着打死。中国人民志愿军实行了夜晚行军和攻击,侦察班的侦察行动也多在夜晚进行。

在一个叫夏家于里(音)的地方,中、美阵地在东面的山地里对峙着。侦察班接到命令,必须到美国人的阵地摸一个俘虏回来。

晚上,天出奇地冷,战士的眼睫毛都上了冻,合眼的时候吧嗒吧嗒有响声。冯光大带着全班战士,摸到了美国阵地的一个前哨山头上。看见山坡处有一个帐篷,里面是否有人?冯光大让战士们隐蔽,自己上去探察情况。摸到帐篷门口,一看,里面有敌人,门口的一个抱着枪在打盹,里面的几个装在鹅毛被子里睡觉。

或许惊动了敌人,门口的美国兵醒了,睁开了眼。几乎是脸对脸的冯光大快速出手,一下夺过了他的枪,然后上去抱住不放。可是这个美国兵个子大,比冯班长高一个头,他搂住了冯光大的脖子。冯光大用足力气,使了一个“别腿”,把美国兵摔在地上,迅速地掏出短枪,一枪把他打死。

睡袋子里美国兵一个个挣扎着要起身,可是那鹅毛袋子褪不下来,一个个像蛹子似的滥卜楞。冯光大一不做二不休,掏出一颗手榴弹扔了过去。炸弹响过,美国兵都被炸死了,数了数,一共五个。

这次行动,虽然打死了几个鬼子,可是,没有捉到活的,任务没有完成。

回来的路上,侦查员们不甘心,临时决定到南韩兵把守的“金华城”(音)火车站捉俘虏,“逮不着兔子杀狗吃”。在一个小房子里,他们发现了一个班的南韩兵正在睡觉,门口连个岗哨都没有。他们把房子围起来,进去人端着枪把他们的长枪都给扔了出来 。一个个的敌人睁开眼睛后,看到的是黑洞洞的枪口。

冯光大拉出两个敌人,让他们穿好衣服,然后用朝鲜话命令他们“卡扫、卡扫”(走的意思);又对剩下的敌人说“馋的一扫”(睡觉的意思),带着两个敌人和缴获的枪支向回走。

走着走着,眼看着美国人的阵地里布满了地堡,地堡都是用松树木头砸成的,上面是培土而成的。冯光大让战士们押着俘虏先走,他要戏弄一下这些美国兵。

等到战士们脱离敌人阵地的时候,冯光大摸到一处地堡前,看准了那个小小的机枪射口,拉弦丢进了一颗手榴弹,只听见轰隆一声,地堡里马上就听见了惨叫声。不一会,满山的地堡都响起了机枪声,走在回路上的冯光大听了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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