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敏回忆录1》我的家庭1

虎王 发表于2017-06-12 19:48:53

我的家庭

1、祖上概况

我的原籍是山东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中治寺村人,家中的辈份是:玉、照、保、承、茂、景、晋、忠、齐、言。现孙家的言字辈已用,再续了十辈,我已不知道了。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山东大灾,祖父孙茂彬带着妻子及伯父孙景峨(时年12岁)、姑妈(时年10岁)、父亲孙景岩(时年8岁)、和叔父孙景岚(时年6岁)一家6口逃荒到了山东现住地周营镇单楼村,投奔祖父的连襟单茂荣家。

单家当时还算殷实,家中有土地可以保障全家吃用。我的祖父在单楼落根后,先是租种当地地主孙家的少量土地,到年底时收成进行4-6开,即地主取6成,祖父拿4成。随着子女逐年长大,慢慢开始帮助祖父下地干活后,生活逐步好转。我的祖父非常能干,又能吃苦耐劳,加上全家省吃俭用,逐步有点积蓄,开始在当地购置土地。当地有这样一句话:“一本万利不如种地”、“千生意万买卖,不如在家搬坷块”,由此可见,在农民的心目中,土地代表着一切,永远是自己的命根子。

等到我的父辈长大后,我的祖父对家里的人员进行了侧重分工。除叔叔全力帮助祖父种田外,伯父侧重于种菜,父亲侧重于做大馍,这样可以在保障解决吃用的基础上,增加额外收入,用以购置更多土地。在祖父的精心照料下,日子日益变好,等父辈们陆续成家,养育后代,人口达18口,祖父决定分家时,已购置了土地近40亩,大伯、父亲、叔叔每家分土地12亩,姑妈分得土地3亩。

游山孙、迟山殷、南山楮、兴义陈是当地四大姓,我们属于游山孙家。当地流传这样的话,老家离沙沟18里、韩庄18里、临城(现薛城))18里,阴平18里,实际的距离应大于18里,据说此说法来源于宋朝包公放粮故事,当年包拯奉旨放粮,每天只发放18里,为了早点获得救助,方圆30里都号称离放粮地18里,这也就是我父亲所说的“最大不超过18”的来历。

2、伯父孙景峨家庭情况

我的伯父孙景峨是全村人公认的好老头,他的口头禅是“吃亏人常在”,全村人都喜欢他。后来育有二男二女,分别为孙昂、孙晋鹭、及二个女儿(当地女孩是没有名字的),后来孙昂随我大哥参加革命,随部队转战至武汉定居,其后再转广州,这一支现全部在广州,其子女:孙萍、孙中南、孙新生、孙利明、孙芸芸、孙林林、孙磊。孙晋鹭终身务农。大女儿长大后嫁到当地一姓刘家,取名刘孙氏,终生务农,小女儿孙耀霞随孙昂到武汉,后在武汉成家。

孙昂个人情况:大堂哥孙昂原名孙晋轩,1922年出生,1939年3月参加抗日游击队,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妻陈瑛为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党员,现我国百度百科评价孙昂为“抗日英雄”。孙昂入伍后,多次参加战斗。1941年与战友在一座山上被日伪包围袭击,在敌众我寡、无法脱险的情况下,他与战友一起跳下悬崖,战友们壮烈地牺牲了,他却奇迹般地幸免于死。伤愈后,组织调其从事党的机要工作,直到全国解放。

孙昂历任山东省峄县青年委员会宣传员,鲁南军区政治部宣传队分队长,山东省峄县支队政治处青年干事,鲁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干事,八路军115师机要科机要员,滨海三分区司令部机要组组长,鲁南军区司令部机要科股长,徐州警备区机要科科长,徐州政务院机要处科长,第二机械工业部机要处副处长,第四机械工业部710厂副厂长,湖北省机械工业厅生产计划处处长,中南局计委二机局三处处长,广东省石碌铜矿革委会副主任,广东电子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电子科研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等职(13级干部)。1951年他任政务院机要处科长时,曾随刘少奇 赴苏联朝鲜访问。1982年1月22日逝世,享年60岁。

3、姑妈家庭情况

姑妈后嫁到中治寺姚家(我祖父的老家),中年时丈夫去世,留有一女、一子,其女后被土匪抢走,终生无音信。儿子姚元成,学的一手好农活,终生务农。

4、叔父孙景岚家庭情况

叔父孙景岚育有一子一女,女儿长大后嫁到楮家,终身务农。儿子孙晋鹤,抗日战争时期,受大哥的影响,参加革命队伍,后在淮南煤矿被日本人抓进了大牢,在共产党组织的帮助下,逃出日本大牢,逃出后转入地方工作,晚年享受离休待遇。

5、我的父母及家庭情况

父亲孙景岩娶我母亲孙楮氏,育我兄弟姊妹四人,大哥孙晋鸣(参加革命后更名孙振华),二哥孙晋凤(参加革命后更名孙立淮),我是老三,参加革命后取名孙敏,妹妹孙晋英(解放后取名)。

山东是孔子的故乡,女子无才便是德。三从四德,封建思想特别严重。表现最明显的就是重男轻女,首先是女孩没有名字,只有男孩才有取名字的权利,如果一家有几个女孩,自己家就起称呼大妮、二妮,外人则称呼**家的大妮、二妮,在将来嫁到某家,就取名**氏,我的母亲姓楮,嫁到我父亲家后取名孙楮氏。我原就没名子,家人称呼我大妮子,参加革命我们才都有名字。其次,我们老家女孩在家是没有任何权力,包括在家的话语权,家里来人女孩是不能见人,吃饭不能上桌,无论年龄,包括我的母亲都必须回避,是新社会给了女人享有与男人同等的权力。

我的家庭情况:

我的家庭属于典型的中国小农经济社会家庭,父亲是一家的主心骨,在家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在我的印象中,父亲既能干又霸道,其能干表现在无论是农活还是手艺方面,都是一流的,家里的吃、喝、用,无论哪方面都依靠父亲挣得,过去北方有赶集的风俗,当时我们家离韩庄集镇约30里(尽管号称18里),父亲基本是逢集必赶,通常天蒙蒙亮就起床,挑几棵白菜(当地的一颗白菜20多斤),赶到集镇去卖,平时带子女围着田地转,记得我5-6岁的时候就跟父亲下地了,家里挣来点钱,供我大哥和二哥上学,当地有一个地主办的小学,请了一个私塾先生给当地的小孩上课,主要是识字和学三字经等,当地的传统是学校是男孩的专利,我们女孩只能在家。父亲的霸道表现在家的权威性,无论子女和妻子都不能违背,在我的印像中父亲脾气不好,一旦有人和他顶嘴,就拿棍子打人,我们全家都怕他。有一个电视剧《闯关东》,我仿佛从朱开山的身上看到我父亲的影子。父亲完全继承了祖父的观念,经常教育我们全家,“土地为本”、“千里做官,为了吃穿”,“人勤地不懒”,父亲的理念就是全家围绕土地,子女围绕父母,所谓的官与民,其根本就是解决吃饭穿衣问题,父亲的一生可以说就是中国一个普通农民的真实写照。

我的母亲孙楮氏,具备了中国劳动妇女所有的特点,勤劳、善良、忠厚、老实、本分、吃苦、耐劳,母亲经常教育我们:“生活要俭朴”、“吃穿不能要求过高”、“是饭都充饥,是衣都御寒”、“酒肉穿肠过,不吃又如何”、“人勤地不懒,劳动最本分”。在母亲的心目当中,女人一生的主要任务就是相夫教子,母亲尽管不识字,但母亲将她一生的爱给了丈夫和孩子。我们兄弟姊妹都喜爱和母亲在一起,和母亲谈心。母亲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裹着小脚,成天在田里地头,在家里省吃俭用,冬天来临前,独自到外面收集树枝、树叶、野草等烧火材料。记得我小的时候,家里尽管很穷,但到了冬天我们还有取暖的柴火,大伯家的柴火早就用完了。北方的天气很冷,母亲用勤劳的双手,给我们兄弟姊妹做了衣服和被子,大姑家却连一床盖的被子都没有,只能用麻袋装上麦秸,盖在身上,脚冷就将双脚伸到锅灶里,我们在母亲的照料下,有着一种优越感。母亲就是这样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兄妹长大。

抗日战争时期,我大哥首先参加抗日队伍,受大哥的牵连,1942年我的父母被日本宪兵队逮捕,拘压于枣庄,后又转入日本警察局,前后半年多时间,受尽折磨及虐待,1943年秋季在共产党的营救下逃到解放区,这段经历在《回忆我的母亲》一文中有详细的介绍。1947年父母又被国民党还乡团逮捕,再次受尽国民党还乡团的各种毒打、当时有15个共产党干部家庭遭敌人活埋,由于群众掩护,父母最终逃离敌掌,可身心遭受严重的伤害。新中国成立后,父母及妹妹随大哥去云南生活多年,60年回到安徽合肥和我们一起生活,一年多后回老家。1965—1966年父亲瘫痪,1966年1月1日最终在老家去世,享年76岁。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和我一起生活,直至1985年去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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