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敏回忆录3》我参加革命前的生活1

虎王 发表于2017-06-12 19:51:41

记得1995年左右,有一天我的小孙女(当时只有4岁)从公园游玩回来后问我“奶奶,小时候你妈妈可带你去公园?”,我说“小时候我妈妈带我去菜园”。的确,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就在菜园里随父母种菜。

由于在我爷爷辈时候的省吃俭用,到我父亲分家的时候我们家已分到12亩土地,在我记事时家里又增添了一点土地,具体多少我不知道,好象为了生活还租了点地主土地,主要种菜。我上面有2个哥哥(妹妹没有出生),当时大哥在外念书,我和二哥主要就是邦大人干活。由于时间太久远了,孩童时代的生活虽有记忆,但不全面,可记得的东西却永远很以难忘。

当时全家靠种田为生,父亲是全家的顶梁柱,也是全家的精神寄托和力量支撑,夏天披星戴月,拼命在地里园上劳动干活,养活我们全家人。母亲总是省吃俭用,尽量让我父亲和我们兄妹几人吃饱。那时母亲虽才四十多岁,却累的弯腰驼背,骨瘦如柴。当时我年龄还小,母亲劳动干活时总是把我带在身边。尽管我们都拼命干活,但依然少吃缺穿,一入冬就吃糠菜,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生活。下面我想从几个方面还原当时我们家庭的生活状况。

1、吃

当时我们家以种高粱为主,也种麦子和玉米,蔬菜主要是白菜、萝卜,当时父亲常说“庄稼老头你别犟,粪堆就是你的样”。由于过去生产力及其低下,小麦和玉米等产量极低,从现在的统计数据看小麦亩产仅有一百多斤,很多地方亩产仅有几十斤。那时,冬小麦播种下去后全部依靠自然生长,除草和收割全部依靠手拔,劳动强度极大,尽管我们成天围着田地转,又有自己的土地,大多情况下还是吃不饱。

如果是风调雨顺之年,收成好点,日子就好过一点,但如果遇到旱灾、涝灾、虫灾这样的灾年,全家人只有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

我们家多数吃得很差(相对当时来说还算好的),尽管我家也种麦子,但从来都舍不得吃,这样的细粮通常都是父亲用来蒸馒头拿到集镇上卖,换取生活必须品,剩下的要留在春耕劳动的时候给家里干重活的人吃。

我们吃的主要是二细粮,所谓二细粮就是山芋叶子、萝卜英子(即萝卜上面的叶子)、高粱、糠等碾碎,加上葱和盐蒸出莴莴头,就是好的粮食了,母亲时常教育我们“是饭都充饥,是衣都挡寒,酒肉穿肠过,不吃又如何”。过年的时候,全家买一斤肉,用萝卜、粉丝、白菜包上一顿饺子,大年初一吃,这就是全年最好的伙食了。

副食方面就更贫乏了,过节的时候用山芋、玉米等熬一些土糖,颜色很黑,块很大,很硬很粘,熬得不好,还有点发苦,即使是这样的东西,我们也只有过年才能吃到。

2、穿

在我们当地,穿的基本上都是破旧衣服,布需要自己买,就是人们常说的老粗布(俗称土布),通常只有结婚的时候才能穿上新衣服。

我们的衣服只有一套,冬天的时候在衣服里缝点棉花,用来御寒,夏天就将棉花取出,布和棉花全部都要在集镇上买,自己是不种棉花的。被子是两面粗布做成,布满大小补丁,而且是只有盖的薄被,冬天在下面铺上麦秸,房里可以生火。鞋子终年都是破旧的,前后都露在外面,当地俗称“前露鲜姜,后露鸭蛋”,取暖经常就将脚伸到留有余温的锅灶里。大家都是拼命挣钱购买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

如果说冬天因寒冷难熬,那么夏天最大的问题就是蚊子了。北方的夏天蚊子特别多,特别是农村,由于没有蚊帐,简直让人无法入睡。白天干农活,辛苦异常,晚上亟需休息,通常的解决方法是先用树叶在房里熏,过一会再将门窗打开,将蚊子赶走,一家人赶快进去,关上门窗在闷热的房里睡觉,加上还要抵挡蚊子的干扰,其滋味可想而知。

3、住

过去山东农村的住房非常简陋,房屋及院墙也是土垒的,里外抹麦秸泥,用土垒的砖作为墙基础,房顶上面铺上高粱秆子当瓦,就可以防水、防雪、防风了,当地俗称茅草房,门窗都是木制的,冬天北风吹过,门也吱吱作响,每间房留有一个窗户,里面阴暗潮湿。冬天为了防寒,就用泥将窗子封上,夏天再将泥扒开透气。即使这样的房子,我们也是租地主家的。

我家住在东面,中间是叔叔家、西边是大伯家,三家紧紧连在一起,一墙之隔,每家一个院子,所有的东西都杂乱地堆在院子里,包括收集的肥料。家里的灶房建在房外的走廊上,烧饭时不至于烟熏到人,大伯家的灶房建在房内,如果不及时通风,家里的烟就会非常呛人。

由此可见,当时农民的生活条件非常简陋,每个人都在为生存不断地努力着。

4、用及其它

过去山东农村可用的东西都非常少,各家的主要任务都是将挣来的钱买地,土地就是财富的象征。

 除了必需的衣服和锅灶外,无任何橱柜,所谓的桌子就是一块木板,架在土墩上,当时粗瓷碗还是有的,需要到镇上买,葫芦一剖两瓣的瓢,也时常当成碗用。火柴叫做洋火,买来当成宝贝,平时用火都是从别人家里引, 点灯用菜油,将菜油倒在一个碗里,用棉花捻成一个芯子,露出一个头,就是晚上的照明灯了,由于农村晚上大多没事,所以天一黑就睡觉,农忙的时候,需要早起做饭,都是摸黑做,早上赶集算时间就听鸡叫。

由于我家位于偏远的农村,那里根本就没有医生,如果生病了,通常解决的办法就是休息,或者用当地的土方法治疗,人的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基本上大病小病都能抗过去,抗不过去就只有等死了。

用水全部是井水,井是全村公用的,小时候我经常打水,由于井很深,我都是在井沿的边上打,不敢靠的太近,怕水桶将我带入井中。 

我们家况在当地应该算好的,大伯和叔叔家各养了一头牛,我家养了一个驴子,主要是推磨,我每天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割草喂驴子。

山东的家规很多,我家也是一样,家长一言堂是最明显的标志。在家里,任何事都是我父亲一人说了算,其他人没有任何话语权,如果父亲要打孩子,家里一个人也不敢拉。记得有一次,我二哥(当时10多岁)和村里的其他孩子在一起打纸牌,被父亲发现,父亲一下子火了,拿根棍子就追着打,吓的二哥最后躲到家里的床底下,夜里也不敢出来,可一个人又害怕,母亲就把我也塞到床下,陪二哥过夜,直到第二天父亲气消了,我们才从床底出来,从此二哥再也不敢打纸牌了。

5、女人地位

尽管前面已经说了不少女人在北方的地位,但我还是想再提一下女人在旧社会的地位,尤其是在山东孔夫子故乡,其地位是多么的可怜又令人同情,在现代的社会是无法想象的。

“三寸金莲”被认为是故乡女人的第一漂亮的标准。山东女人最为重视缠脚。女孩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开始缠脚,我没有缠过脚,但我的母亲缠过脚。听母亲说,缠脚的过程是非常痛苦的,每天晚上用布一层一层将脚裹起来,整个脚骨特别是脚趾头都严重变形,晚上睡觉都要疼醒,可第二天还要下地走路,整个脚就象踩在刀尖上,最后那脚小得就像两个粽子,俗称“三寸金莲”,由于站立不稳,俗称“杨柳摆风”。新媳妇一下轿,首先被人关注或观赏的就是一双脚,如果脚小,就会有啧啧称赞之声不绝于人群;如果脚大,立刻就有人嗤之以鼻,互传笑话:今年收豆子—大角(脚)。

在山东,女人是没有正式姓名的,大多是什么“小妮子”之类;出嫁以后都被称为**氏,夫姓在前,娘姓在后。同时嫁出去的女儿就象泼出去的水,是外人了,进不了宗氏祠堂,即便是现在,山东的这一传统依旧保持,2010年我回趟老家,想到祖坟上烧点纸,可按当地的规矩,我是不能到墓地的,全部由我儿子代烧,我只能在远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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