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同学:接管三都与敌斗争(1)

老李 发表于2017-10-06 10:24:04

齐同学老人与我爷爷李杰武共事多年,现在九十四岁高龄,身体仍旧很强健,在回忆文章中,他多次提到了并肩战斗的李杰武。感谢老人家的珍贵记录,祝老人家健康长寿!!


接管三都与敌斗争(1)

齐同学


一、接管三都县公安局成立

        194911月在湖南湘潭,我从十七军四十九师一四七团政治处转业到地方工作,到贵州接管平越县(现为福泉县),由李跃、李占稳和我三人组成中共平越县委会。李跃同志任县委书记兼县长,李占稳同志任副县长,我任县公安局长。在平越完成接管工作后,1950115,由原中共独山地委调到三都县工作。

        三都县是我十七军五十一师一五一团参谋长马安才和二营副营长陆安军带领两个连,1949126日解放的。1950113,由县长高洪杰带领王宝玉等八位同志第一批抵达三都,次日宣布三都县人民政府成立。我们是第二批到达三都的。121,高洪杰、路安军同志召集会议,宣布地委决定:任命齐同学同志为三都县公安局长。三都县公安局正式成立后,杨德柄负责侦查、预审和秘书,樊荣任公安队指导员,通讯员蔡春盛,旧职员黄如兴负责缮写,吴焕任审判员,谢崇山任书记员,段国基任看守所长,谢明伟为看守员。旧兵役科长岑光熙临时搞治安工作。

        由于土匪猖獗,黎平、榕江、从江县机关干部,19503月暂时撤出。原榕江县委书记黄克武,带领于跃东、冯跃宗等一批干部充实三都县,由黄克武、高洪杰、齐同学三位同志组成中共三都县临时工作委员会,黄克武任书记,高洪杰、齐同学为委员。


二、清理敌特机关安排部分旧职人员

        三都县地处边沿,解放较晚,而且部队解放这里以后,地方上又没有及时派干部接管,使敌人钻了空子,搞了许多破坏。旧县长毛铖在逃跑之前,将县金库的大洋、银毫、铜元及县政府的档案掳掠一空,旧保警队长李其飞裹胁40余人和枪支及大量财物逃往达地、盘石一带隐匿。其他人员,有的回家,有的外窜自谋出路,均不敢到新政府报到。

        当时明确给县公安局接管的单位是:国民党三都县党部、三民主义青年团三都县筹备处、中国青年党三都县筹备会、三都县参议会、民政科、司法处、看守所及防剿大队等。

        根据三都县人民政府的布告,国民党三都县党部书记长杨秀菁,副书记长韦光辉到县公安局报到,并交出印章、档案材料及国民党的组织情况。由于杨秀菁既是国民党三都县党部书记长,又是三都县参议会参议长,因此他还同时交出了三都县参议会的档案及其组成人员:参议长杨秀菁,副参议长陈美,参议员的名单,以及贵州省参议员李介夫等。此外,民政科长杨秀芬也交出了该科的档案材料。事后,杨秀菁、杨秀芬以拿材料为名,请假回家一去不归,最后为匪被歼。防剿大队长李其飞在逃。

        对旧职员如吴焕、谢宗山、黄如兴、岑光熙、段国基、谢明伟、段国安等,除组织他们学习违法八章,还量材录,安排了工作。


三、积极开展工作,迅速打开局面

        解放初期,三都县只有四个区,44个乡()。全县有20137,总人田为86981,其中少数民族14462,63187人。分别占总户数、总人口的70%72.2%。解放以前,国民党专员胡羽高、县长韦明德,三都县党部书记长杨秀菁及省议员李介夫等国民党反动派和地方封建势力,对全县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临近解放,又搞了应变计划”,制造谣言,蛊惑群众,给我们的工作设置了重重障碍,制造了种种困难,为迅速打开全县工作局面,我们立即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宣传群众,揭穿敌人谣言

        解放前夕,国民党反动派制造了许多政治谣言,共产党共产共妻杀人放火,奸淫妇女等等。为了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和识别能力,我们在重点宣传党的约法八章、共同纲领等政策的同时,还反复宣传共产党是为穷人翻身解放,是为人民服务的。解放军就是当年的红军,是人民的子弟兵,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打人,不骂人,丝毫不侵犯群众利益,专打国民党反动派。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的专政机关,与国民党的警察局有根本的区别。它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敌人破坏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而,揭露了敌人的破坏阴谋,使群众的政治觉悟迅速得到提高。

2、依靠积极分子,团结进步人士

        广大群众对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和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早就深恶痛绝。所以,当我们开展群众工作时,他们很快就靠近我们,如都江控坑村的农民王老四(苗族,后任县政协副主席),三合镇小学教师江义永,泰来卷烟厂的赖锡光(华侨),地主家庭出身的进步青年李义荣(后任政协副主席),谭必信,以及牛场的开明地主张润芝等,他们经常和我们联系,或报告敌情或带领解放军进剿土匪,或宣传党的政策,从各个不同角度积极的协助政府工作。而我人民政府也主动的团结他们。

3、收缴武器

        解放以前,大多数地主,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都或多或少的建有自已的武装。掌握一部分武器,虽在解放时已收缴一些,但绝大部分仍在地主手中,或失散在社会上,是一大隐患!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彻底收缴这些枪支弹药。为此,县人民政府于19501月发出布告,经过一系列的宣传,到同年115,共收缴各种枪支847,其中重机枪2,轻机枪5,手枪53,步枪788,冲锋枪2,各种子弹5187,手榴弹240,炮弹11,电话机4,马刀100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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