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同学:接管三都与敌斗争(5)

老李 发表于2017-10-06 10:59:32

齐同学老人与我爷爷李杰武共事多年,现在九十四岁高龄,身体仍旧很强健。在回忆文章中,他多次提到了并肩战斗的李杰武。感谢老人家的珍贵记录,祝老人家健康长寿!!


接管三都与敌斗争(5)

齐同学


        为了彻底剿灭土匪,195011月、12,在三都境内及相邻地区,发动三次大规模的剿匪斗争。一是1950117,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八六师五五四团,以都江和榕江县八开地区为重点发起进剿。连续7天战斗,歼灭匪县长李其飞、匪支队长王克明以下1380多人,活捉匪首李国祥等,都江第二次获得解放。二是129,一五二团一营教导员赵沤彬同志率领一个营,对独山巴佑、三都烂土的韦明德、王培忠、莫玉珍等匪部进行围剿,连战6,该匪部大多被歼,受降300余人,俘获中小匪首近百人,缴获各种枪200余支;三是1951年初,独山军分区组织一五二、一五三团等七个营的兵力,向阜阳、庆阳、水龙、新东等地的土匪进行围剿,歼匪2000余人,活捉了匪司令吴远炎、匪十五支队长王朝相及中队长以上301,缴获各种枪834,子弹7905,战马48,电话机4,随着剿匪斗争的深入,人民群众的广泛发动,逃亡匪首纷纷被擒,如一五三团机炮连先后活捉韦明德、杨秀菁,一五二团侦察连活捉王廷楷、吴定金和莫玉珍等等。到1951年初,除杨秀芬等少数匪首潜逃外,三都境内的股匪已全部被消灭,剿匪斗争取得了根本性的胜利,三都人民得到彻底解放。


六、镇压反革命

        三都解放后,国民党在三都的残余及农村中的地主封建势力,不甘心他们的失败,纷纷起而反抗。除前篇述及的公开组织土匪,实行武装暴乱之外,还制造谣言、纵火、放毒,或者混入基层农民协会,篡夺领导权,甚至杀害我工作人员、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如猴场旧保长龙大田勾结土匪,杀本村李树丈一家五口,丰乐乡交然村一家积极分子被抢,杀死2,杀伤1人。仅19502月一个月,农村干部和积极分子被敌人杀害的就有15人。更有甚者,我们一些国家干部也被这些反革命分子杀死。尽管这样,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仅满足于已经取得的剿匪斗争的胜利,对敌情的严重性、敌我斗争的尖锐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的现象仍然严重。一度产生右倾麻痹情绪,因而对反革命破坏活动打击不力。该逮捕的没有逮捕,该判刑的未判刑,该杀的没有杀,有的甚至捉了又放,群众很有意见,批评政府:“人民政府什么都好,就是对坏人宽大不好”,还说:“千不怕,万不怕,就怕政府讲宽大”,强烈要求政府严厉镇压反革命。

        遵照中共中央195010月发出的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和全国第二次公安会议提出的关于镇压反革命的任务,公安机关在县委领导下,克服了右倾麻痹思想,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发动群众,对那些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大张旗鼓地实行镇压。逮捕了一批有现行破坏、危害性大,群众极其痛恨的反革命分

子。惩治了一批欺压人民群众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方面反革命分子及其他犯有严重罪行的刑事犯罪分子。19505,在三合镇召开万人大会,第一次公开处理了亲手杀害我国家干部欧阳福生、张世元两同志的凶手张小炳。6,在普安公审了旧乡长、匪首李献奇,国民党区分部书记、恶霸地主、匪首韦文超,以及匪首余炳良。各区也都镇压了一批有血债、民愤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苦大仇深的各族人民,对这些家伙早就深恶痛绝,因此,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的实际行动,自然得到广大群众的拥

护和支持,普遍反映,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杀得好!搬掉了压在人民头上的石头”,赞扬人民政府办了一件大好事!”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更高了,广大群众则以高度的政治热情,投入轰轰烈烈的镇反运动。1950年底至1951年初,运动形成了高潮,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简单粗糙和急躁情绪。这在19514月贯彻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方针时,很快得到纠正。

        为了更广泛的发动群众,充分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罪行,稳、准、狠地打击敌人。195011,从县到区都建立了人民法庭,县人民法庭庭长由县长高洪杰担任,副庭长由公安局长齐同学担任;各区人民法庭庭长都由区委书记或区长担任;并吸收工人、农民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陪审工作。凡审判重大反革命案件,都召开公审大会,充分发动群众,进行揭发控诉,既彻底揭露了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又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我们都坚决贯彻执行了党中央、毛主席制定的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方针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以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对那些罪大恶极,有血债,民愤大,拒不坦白交待,或者在解放以后,特别是经过宽大处理后,又继续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如杨秀菁、韦明德、吴定金等,坚决镇压。对那些虽有血债,但民愤不是极大,或虽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但尚未到最严重程度,且有悔改表现、尚可改造的反革命分子,实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给予最后悔改的机会。其余绝大多数的反革命分子,则判处徒刑,实行劳动改造,对仅有一般罪行,不是坚决与人民为敌的反革命分子,一律不加逮捕,分别给予管制,对一切坦白交待、投案自首的反革命分子,即使是骨干,也一律从宽处理,该判死刑的可不判死刑,有立功表现的予以减刑将功折罪,立大功的给予奖励。

        对已经判处徒刑,投入劳动改造的反革命分子,县公安局抽出23名干部,19512月成立了由孙建宁同志任股长的劳改工作管理股,669名犯人分别安置在自办的砖瓦厂、搬运队、普安铁厂,在实行思想改造的同时,进行劳动生产。通过政治教育和劳动生产,这些犯人不仅思想得到改造,而且为社会创造了财富,获得了重新做人的机会。

        三都县的镇反工作,195011月起至195110月告一段落,取得了重大胜利,彻底摧毁了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致使潜逃匪首难于藏身。如丹寨县的匪司令谭启文,在三都和榕江交界处的都江地区隐藏时,到农民家找饭吃,该农民当即报告农会,将谭匪抓获。广西一批土匪窜到普安,当地群众就积极配合警卫营进行围剿,活捉匪首5,缴获机枪两挺,长短枪3支。由于群众觉悟性的普遍提高,仅新东一个乡就清查出匪头目20多名。

        在积极进行镇反工作的同时,还注意抓紧基层组织建设。这一阶段,全县共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118,成员1613人。这些治保组织都不同程度地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有的还做出了比较突出的成绩,治保会在配合民兵搜山,清出隐藏了两年多的匪营长吴明高,救出了被吴抢占的妇女1,新东乡治保委员吴炎同同志,自带路费到荔波调查土匪的下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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