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王占英

山东德州人 发表于2019-02-17 22:05:51

我出生于1926年古历12月21日,(阳历1926年2月3日)原籍山东省恩县,现为山东省平原县东王庄公社南北官庄。

    祖父王国桢,1800年死亡,考取过武相公,家留有180斤重大刀,无人能舞动。祖母王徐氏,家庭妇女,中年守寡,生二女一男,1903年去世。
    父亲王仙洲,1930年去世,终年64岁。没有读过多少书,左眼有白内障,看物不清楚。日常只能在家里搞些附带劳动。母亲王王氏,26岁时同我父亲结婚,是续弦,比我父亲小27岁。现年73岁。1947年土改复查时成分划为地主。(注:文化大革命中期成分复查时,确定为中农)
    大姐王占凤,文盲,43岁。
    三妹王占升,38岁,初小文化,武汉机床厂工作
    四妹王占丽,36岁,山东居家
    三妹夫刘永祯,地主出身,个人共产党员,曾任武汉市五金公司某站总支书记。
    四妹夫张少华,出身地主,夏津县一般干部。
    我的家乡地处平原,无山无水无森林,靠沙河,只有旱土白沙地。我家中五块地,都在村东,面积11亩的两块,12亩的一块,9姆的一块,6亩的一块,4亩的一块,共53亩,种的都是杂粮棉花。六座房,计21间,黄牛两头,大车一辆,农具齐全,养猪一头。我大姑家的儿子,我称表哥,因父子不和,长期住在我家(过年也不回去)1930年,我父亲去世时,嘱托他帮我妈把四个女孩带大,这样,他就住在我家,直到土改复查才回家。是他帮我家管家,我家的事情,都是他做主。
    1942年,我家邻村侯王庄大地主王忠家被土匪抢了一个人去,为续人大量向外租地,由我姨夫王之告介绍租进10亩地,这块地在村南,距我家很远,离徐庄近。那块地种了10亩花生。一天清早,长工王朝品带着零工去挖花生,这时徐庄的很多妇女小孩正在挖,见我们家收花生的人来了,老远就四散逃跑,其中一个徐姓女孩跑时,慌忙时把一个篮子丢到了地里,王朝品到了花生地之后,发现了这个篮子,就拾了回来。小孩是后母,回到家,后母一看没拿回花生,还把篮子弄丢了,就是一顿毒打,逼得十三岁的女孩跳井自杀了。女孩的父亲是当地的地痞,与日伪人员有联系,就乘机到伪警察所报案,称“这个小女孩是被王朝品奸污后跳井自杀的。(其实长工王朝品还根本还没有见过这孩子)。于是,伪警察所就把王朝品抓起来严刑拷打,虚造声势,如不拿钱,就把人打死。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就这样,把我家的10亩花生及租金全部敲诈光了还不算,而且把我家一年的收入也陆续被敲诈光了。
    这时,范窑村一个地下共产党员名叫刘科哲,出来为我家说了公道话。刘科哲是北京大学的学生,在我们家乡当时较有影响。他同时是我同族的侄女王金镛的表哥,通过王金镛,我曾向刘科哲接过不少革命进步书籍,刘科哲和他的表妹王金镛也向我转播过不少革命道理,因此,刘科哲知道我是一个进步青年,是革命的外围力量。他利用同伪警察所长赵某是同学的关系,到伪警察所把赵某训斥了一番,主要从当汉奸的前途进行教育,这样,才把人放了回来。哪知,汉奸赵所长别有鬼心,把主意转到刘的身上,他到伪县大队部报告,说刘是共产党员,(当时,如能抓到一个共产党员,赏赐伪币1000元,升官两级)。他为了个人升官发财丧尽天良,对刘进行搜捕,可刘早有准备,,逃跑到了运河西,找组织去了,但是家产却全部被炒光了。刘科哲是我党第一批南下成员,到了湖北襄阳,现任该县一中校长。
    我在家中从来没有管过家。1942年(16岁),嫁给高家,在高家住了两年,虽没感情,因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新娶的媳妇在三年内来去都由婆婆规定日子不去不行,1944年,全身神经疼,瘫痪在床没去婆家,生命危急,不能做事。
    我是怎样参加工作的
    从1943年起,我前两届的同学李爱玲(地下党员)经常到我家讲些革命道理,前面说到了,我当时还从同族侄女王金镛手里即间接从刘科哲(它们是表姊妹)和交通员徐英杰(现在是解放军某部政委)手里转借党报及一些革命的宣传资料,这样,我对共产党早就有了初步认识。1945年,我县解放,在旧城镇成立了抗日政府,大量吸收新干部和小学教员。这时,李爱玲奉政府文教科长吕昭庭委托,动员我去参加抗日教员训练班受训,参加革命工作。(吕昭庭现在襄阳专区任专员)。当时,土地大纲还没有公布,正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致对外抗日。学习的是“二五减租”。当时,我是为了摆脱封建婚姻和封建家庭,参加了抗日工作。守训结束后,分配我当了抗日政府的小学教员。
    我的婚姻
    1946年,鲁西士带兵在我县西部剿匪,我俩并不认识,1947年春,鲁西士的爱人去世,我的同学刘志华和他爱人徐新甫(徐新甫当时任区长,是鲁西士的老战友,参加革命的引路人)的介绍,我们相互认识。从认识到结婚,我们通过十几封信,见过三次面,1947年5月结的婚。我结婚时,我们家很封建,说一女不嫁二夫,而当时,我离婚是向家庭作了保证,不再改嫁的,因此我有些犹豫,不好向母亲说明这事。刘志华说,这还不好办,我要张希英去讲(张希英是我的同学,常到我家里去,我母亲很熟悉信任),你就放心吧。结果,是张希英到我家和我母亲讲的,批准手续时经过了县委,批准人是吕昭庭,介绍人是刘志华和徐新甫,还有张希英。主婚人是张铁君
    原文写作于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
    五  履历
1933.2——1937.7  山东恩县博爱街女子小学   读书
1937.8——1945.1  山东省恩县南北官庄      在家待业
1945.2——1945.5  恩县旧城小教班          接受培训
1945.6——1946.12 恩县魏村屯完小          任教
1946.12——1947.6 恩县沙窝屯完小          任教
1947.6——1948.7  恩县北关完小            任教
1948.7——1949.8 山东高唐县一完小          任教
1949.9——1949.11 湖南省常德行署          待分配
1949.11——1950.3 湖南慈利县公安局        收发
1950.3——1951.1  衡阳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侦查股  干事
1951.1——1952.8  衡阳市公安北分局侦查股      干事
1952.9——1956.9  衡阳市公安局东分局治安股    干事
1956.9          衡阳市东分局唐乐平、方彰连介绍入党
1956.10——1957.6 衡阳市公安局东分局治安股   副股长
1957.6——1958.6 衡阳市江东区茅坪派出所      所长    
1958.6—— 1962.10 长沙电机厂保卫科           副科长
1962.10——1964.2 大通湖农场保卫科           副科长
1964.2——1966.6  大通湖子弟学校      副校长
(从1966年6月以后的简历由王占英的长子补充如下:)
1966.6——1969.11 大通湖三分场机械化队      劳动
1969.11——1972.1  三分场合养殖场工宣队   队员
1972.2——1975.4  大通湖农场职工医院          副院长
1975.4——1979.7  大通湖糖厂政工组      办事员
1979.7——1980.10 大通湖糖厂           副厂长
1980.10            大通湖糖厂          离休
1987.12.29十一时十分 大通湖职工医院   逝世 终年六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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