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革命生涯(文/夏新生)

东松岭 发表于2019-02-18 16:28:44

我原名苗新田,字秀实。一九三九年任博山县公安局长时,博山县委给改名夏新生。山东省蒙阴县鲁村区松仙岭村(现属沂源县)人一九三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时年二十四岁。

    一、鲁村区武装斗争与党的发展情况 (一九三八年一月至一九三九年九月)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同年十一月,日军攻占博出城。国民党第三路军二十二师谷良民部队被日本兵打击之后,溃不成军。十一月间,该师的一个排,逃至松仙岭村,经过说服动员,交给我村人民步枪七支、机枪一挺、手枪两支、子弹几百发,由于有了枪,增强了我们抗日的信心,博山失陷后,张敬焘同志(现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由博山城来到乡下,在松仙岭一带,开展抗日宣传活动,组织抗日游击队。经本村小学教员张希周同志找了我和芦芽店小学教员孟灼华。到鲁村各庄搞组织串联和思想发动,为武装起义抗日创造了条件。
    一九三八年一月三十日是旧历春节,吃了饺子后,我与孟灼华去松仙岭、芦芽店、陈家山。董家庄等村,组织穷人起义抗日,一夜之间,我们就组织了五十余人并采取强硬手段。从地主家里搞到步枪五十余支,子弹上千发,成立了一支颇具实力的抗日游击队,树起了鲁村区人民抗日的大旗。队伍组织起来以后,在董家庄西边山沟,驻扎了一天一夜。尽管我们情绪很高,但是由于无人接济,没有饭吃,困难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一致表示,坚决跟着共产党、八路军抗战到底。于是我们带领大家,到博山第四区瓦峪村接受博山县委张敬焘同志改编,编为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四大队。张敬焘同志分配我担任第五军司令部秘书长,当时,因军队成员复杂,我没有就任。不久,我的老母亲来到驻地瓦峪村,叫我回家,经请示张敬焘同志,同意我回家安慰老人为了进一步组织发动抗日。张敬焘同志也同我一块回到鲁村区,并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们一同去鲁村区山后乡永么头村,在乡长崔径云家吃了早饭后,就去鲁村联络抗日工作。崔径云是国民党委任的乡长,此人阳奉阴违,我们走后不久,他就派了两个人拿着枪一直追到刘家洞,企图杀害我们,幸亏我们走得快,我们到了鲁村找到了地方势力派,他们表示欢迎抗日。之后,张敬焘同志回第五军,我便回松仙岭了。同年二月,我又去鲁村联络同学抗日,正遇上新太县委派来的边裕昆同志也到鲁村去宣传抗日,我们在鲁村高级小学召开了抗日动员大会,到会的有各阶层开明人士和各小学教师。我们一部分小学时代的同学,如郑树俭(已牺牲)、张自明(已牺牲)、郑明和郑瑞等也都参加了动员大会。边裕昆同志在大会上作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报告。会后,以郑树俭和我的名义组织队伍,成立了八路军四支队鲁山中队,参加者达四十余人。有步枪、短枪三十余支,子弹数百发大家的抗日情绪很高。在鲁村高小活动了两天。这期间,国民党蒙阴县党支部委员冯伯功,破坏抗日工作,进行反动宣传说什么“韩复渠五个军的兵力都抵抗不了日本人你们几个毛孩子,拿着几支破枪,就能抗日?回家算了”。并从中撤回武器和人员,致使这支队伍不解自散。当时,我与郑树俭同志,到大黄庄找中共新泰县委办事处(设在蒙阴大黄庄),把这一情况及时向县委书记董琰和副书记陈明达同志作了汇报,县委指示我们仍回鲁村镇继续组织抗日游击队活动,从大黄庄回鲁村时,我顺便回家住了一天。第二天,正遇吴鼎章部队的特务队来松仙岭抓我。我跑到莱芜响水湾村去找山县县委张敬焘同志,说他到博山城郊活动去了,我只好改去夏庄。
    在夏庄,经同学任炳南介绍,我结识了李兴唐部队的政治部主任苗雨生(我地下党员),经苗雨生安排,我参加了李兴唐部队。在副官处当了文书,当时处于搞抗日统一战线的局面,我也曾随该部打过驻博山县城的日寇,挨过日本人机关枪扫射。后来,李兴唐部队转驻博山源泉。
    同年三月,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司令员廖容标,率部队一万多人,从渤海区南下鲁中,路经博山源泉为了友好关系,李兴唐部队举行了欢迎大会,并预备茶水招待八路军同志。这一天,因欢迎三支队,我没什么事做就去源泉二郎山游览。偶尔遇到张敬焘同志,他对我说:  “李部很复杂,怕靠不住,赶快回家回家就是抗日”。四月间,我找了个机会,开了小差,回到松仙岭村老家,等待时机,另寻抗日门路。
    同年六月,蒙阴县抗日工作的形势发展了,上边指示成立鲁村区抗日动员委员会,我到鲁村找同学联络抗日,被选为鲁村乡抗日动员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开展抗日动员工作,当时,我们的工作对象是各村进步的小学教员进步的村长,以及同情抗日的群众。不久,我们就通过抗日自卫团的组织形式,把全乡愿意抗日的进步人士和群众都组织起来了,工作很有起色。
   一九三八年七月,我们鲁村区开始有我党活动了,蒙阴县抗日动员委员会,派陈精忠任鲁村区民运指导员,宣传共产党抗日救国的方针政策,宣传靠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和“爱国家、爱民族”的道理,号召凡有志抗日救国青年,都可以跟着共产党走。当时,国民党六十九军教导队驻鲁村,教导队队长袁也烈同志是共产党代表,他批准组建了中共鲁村特支,并亲自发展了一批党员。第一个入党的是唐健衡,第二个入党的是郑树俭。第三个入党的是我我们三人都是武汉失守以前入党的,具体时间为一九三八年八月间。我们入党不久,我党就向全国提出了“誓死保卫大武汉”的口号,国民党六十九军奉命保卫大武汉,六十九军教导队也奉命随军南下,袁也烈同志调走之后,鲁村特支受山东分局组织部程照轩同志领导。不久山东分局又转交蒙阴县委苏杰同志领导(住地坦埠)。在此期间,我们鲁村区特支的负责人是:书记唐健,组织委员夏新生,宣传委员郑树俭。鲁村特支的组织发展情况是:鲁村的杜鸿仇张家洼的张自明,草埠的丁善之(牺牲),芦芽店的孟灼华,东松仙岭的苗生田,水么头的王端、崔锡德,王村的齐子廉、刘进礼,北官庄的齐元海、刘明海,石门的王文焕,董家庄的刘连三,土门的王希陶等同志。都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些同志当时都是各村的党支部书记。
    同年十二月,国民党出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率吴化文部队两万余人占领鲁村区,统治鲁村区人民,限制共产党活动,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山东分局决定:将我鲁村特支改为博山县委领导当时博山县委书记是边首之和张敬焘同志。
    一九三九年二月,博山县委决定我任蒙阴县鲁村区委地方工作部长,负责建立鲁村区政权工作。各村村长争取全部改换为共产党员担任,如鲁村区芦芽乡乡长邢子亲,松仙岭村村长苗永和等都是共产党员。为了与国民党争夺青年,各村的自卫团长也都由共产党员担任。
    同年六月,日寇五百人扫荡山东大鲁南,实行三光(杀光、烧光、抢光)政策,我鲁村区深受其害,惨不忍睹,所有庄村全被烧成一片焦土,老百姓无处栖身,无衣无食。日军进攻时,农民被杀者很多,我的邻居东二哥被鬼子杀了他的母亲哭得死去活来,我家受害更重,房屋家具一衣物全部烧光,由于长期没粮吃,我的六十多岁的母亲,也饿得奄奄一息。叔哥苗芳田到朱窝村把我找回去,我到家一看,老母亲躺在破床上,已经快要咽气了,我喊了声娘,她老人家睁眼看了我一眼就死了,家里人恸哭了一场,我说:“好女子不下跪,好男不落泪,日寇把我们的亲人害死,我们要立志报仇,人死了,哭也没用”,我从亲戚家借来一口棺材,把母亲成殓起来,天刚亮就埋藏了,由于国民党省政府的通替和逮捕,我不敢在家久留,当天就离开了松仙岭,又回到朱窝。朱窝是“千人洞”所在地,“千人洞”是明末清初任尚书造反的地方,崇山峻岭形势险要,到了“千人洞”就象又回到“保险柜”样。过了一天,家人送信说,你离家不久,就有五、六个便衣,带着短枪来抓你了,我由于早返朱窝,才免道敌人毒手。
    不久,山东分局秘书长杨刚义同志来我区帮助工作,鲁村区是国民党省政府所在地,游击队和国民党部队经常发生磨擦。杨刚义同志说:  “共产党人生来就是斗争的,国民党要磨擦,我们就跟他磨,磨出血来也要磨,他领着我们夺取了国民党新四师机关枪四挺、长短枪八十余支,组建了鲁村区新四中队,成立了鲁村区抗日民主区公所,我被选为区长。兼党团书记。
    我鲁村区坚持武装斗争是有成绩的,成了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的眼中钉多次派国民党新四师、省政府教导团和便衣队剿除我们,并下令取消共产党区公所,悬赏大洋二千元,捕捉区长苗新田。当时鲁村区区公所住在王村。八月份的一天,我与齐涛、齐子廉等同志,正在区公所研究工作,有位老大娘报信说:  “国民党来了,你们还不快走?”,我到门前一看,大约有一个营的兵力,从东门进村了。齐子廉是王村本庄人地形很熟。他领我们一连跳了五个院,越墙逃到村外,跑到北官庄新四中队驻地,接着,我们和新四中队奉沂蒙二大队命令,离开了鲁村区,转移到沂水县南麻区埠村。不久二大队王海山同志宣布,新四中队改编为二大队特务连,让我带助理员齐涛、排长刘海林,回鲁村区坚持斗争。当时,沈鸿烈和吴化文的部队都驻在鲁村,敌军压境,形势复杂。自色恐怖极为严重。我们经过再三商讨,感到回鲁村困难很大,只有去朱窝村潜伏活动,我们昼伏夜出,到各村开展工作,虽然国民党便衣队多次跟踪侦察,但是由于我们活动的隐蔽,未被敌人发现。
    在日军扫荡大鲁南后,博、莱、蒙三县成立了联合办事处,张敬焘同志任主任,负责领导三县边境结合部的政权工作。当时,鲁村区在三县联合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博山县公安局的组建与执行政策情况(一九三九年九月至一九四0年十月)
    一九三九年九月,我们在朱窝村接到博山县委通知,调我和齐涛到李家庄报到(李家庄是博山县抗日民主政府的驻地)。县长张敬焘同志接见了我,一起研究了成立博山县公安局的问题(曾叫保卫局,后叫警察局,为了不和国民党警察局混淆,又改称公安局),并委派我当县公安局第一任局长(为了便于工作,张敬焘同志给我改名夏新生),齐涛任便衣队队长,并以我们两个人搭架子,成立公安局,当时博山县公安局的组建情况是:
    局长  夏新生,侦察科长  王道之;侦察队长  齐涛;审讯科长刘××;戒严科长刘星阶;秘书尹丕升;警卫班长康××;队员  段树友陈洪一(牺牲)、陈洪文(牺牲)、孙迎宾(牺牲)、徐承美(在原籍)。
    那时的斗争形势十分紧张,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指使秦启荣匪部在博山袭击我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游击队,惨杀团级干部以下四百余人日寇调动了五万人的兵力扫荡大鲁南,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博山干部、群众被杀者甚多,敌人在博山设了很多据点,活动十分猖獗。一派恐怖气氛,为了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当时,我们公安工作执行的政策和活动情况是:
    ㈠打击国民党便衣特务活动。
    沂蒙山区抗日游击根据地,是鲁中根据地的腹地,当时有沈鸿烈和吴化文盘据,而博山又是山东分局与胶东根据地的交通要道。因此,国民党新四师和省政府的便衣特务,活动频繁,四处骚扰,对此,人民群众极为痛恨,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公安局对国民党便衣特务,采取了严厉镇压政策,所捕便衣特务大部分杀掉,很少放回。当时,新四师的便衣被我们捕住后,吴化文派人送礼要求释放,但我们坚决不放,为了控制和打击便衣活动,各村都建立了盘查站,严格检查过往行人。有一次,我们根据地的群众,将新四师的便衣逮住了,绑送公安局查处.但由于群众缺乏经验,特务带在身上的短枪,没有搜查出来,结果敌人拿出枪来,把我们的自卫团员打伤后逃跑了,当日又把此犯捕回,经县政府批准枪决,吴化文因我公安局杀他们的便衣多,给我起个绰号“夏阎王”。
    ㈢捕杀国民党梯队司令
    博山县公安局成立不久,就得到村内十人团同志的报告(十人团是公安局基层组织,后改为锄奸小组),说太河区大口村,有几个招兵买马、招摇撞骗的家伙,在那里欺压百姓,强买强卖,买猪肉不给钱,还威胁说:“我买猪肉你不卖给,咱们走着瞧,有朝一日,我一镰刀头子割你五十斤猪肉,看你给不给。”根据这个线索,我们公安局派人侦察搜索,从强行买肉那个人的家里,搜出秦启荣匪部委任状两件,手枪两支,经审讯,他们供认,姓谭的是司令,姓董的是副司令,经博山县委决定,在李家庄南山麓执行刀杀,为什么要执行刀杀呢?因为当时处于“抗战的山东、统战的山东”的错误时期,公开执行枪杀对统战政策有影响,只有密秘杀头以除其害。公安局为了执行县委决定,由我带领齐涛、王道之和段树友同志,把两名要犯押赴南山刑场,叫段段友负责执行,段树友将姓董的砍了两刀也没砍死,再砍,手软下来了,当时我很生气,拿过刀来,一下子就把董司令的头砍了下来,顺手又把谭司令的头也砍下来了,就这样结果了两个国民党梯队司令的狗命,使秦启荣匪部在博山才没有再东山再起。
    ㈢消灭“同古政府”
    所谓“同古政府”山七区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他们既在旧政府当过官僚,又是剥削、压迫农民的一方恶霸就连旧社会到博山任职的县令,也得先到同古对这些恶霸地主登门拜访,不然县令就当不成了。当地的群众,对这些穷凶恶极的头子都恨之入骨我们公安局根据群众的意见,将地主代表李子实、李棣华逮捕法办,经过审讯,证实他们罪恶很重,但是没有命案,当时,县政府经济困难,采取了罚款办法,责令二犯交出二十四支匣枪结案,他们交了罚款大洋五千元才释放了。为了补充抗日经费,我们也罚了一些不法地主、富农和高利贷者。博山县政府的这种罚款做法,曾受到泰山七县联合办事处主任赵笃生同志的好评。
    ㈣保卫博山县委转移。
    一九四0年“五·九事变前,八路军山东纵队一支队放弃沂蒙山区,在这种形势下,临朐县政府不得不撤出临朐,开拔到莱芜县打游击。“五·九”事变时,日伪顽军两万余人,占领了博山抗日根据地,迫使博山县委、县政府转移到临朐县境内打游击,临朐县灾情很重,部队没有饭吃。在敌人的连续进攻之下,我们又开回鲁山山顶,当时有点干煎饼,仅能维持一、二天时间一长,就难以坚持了,县长张敬焘同志,很有指挥能力,决心带机关撤离鲁山顶,回博山下瓦泉村的路是危险地带,南有国民党新四师,北有伪军,弄不好就有被敌人歼灭的危险。松仙岭村后山顶是必由之径,听说国民党派军队在那里堵截,不敢冒迎因此,决定从上庄东南方向麦地峪通过,这样,我们达到了安全突围的目的到达了下瓦泉村,刚到村子,群众就告诉我们说,博山日军已经出动,来扫荡下瓦泉村了。因此,我们不敢停留,又继续西行,向莱芜根据地靠拢,走刭旋车沟一带,博山日军追上来了,向我们开枪扫射。县委宣传部长张希周同志腿被打断,县长和我也被打下马来,虽然没有更大伤亡,但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又遭遇到敌人的尾追、扫射,我们真是疲惫不堪、精疲力尽了。我八路军山东纵队鲁中军区二团开到杨家横,和敌人打了一仗后,我们县委机关转移到苏家上坡。在此,和钱司令(八路军山东纵队一支队司令员)联系上了,他批评我们是犯了“右倾错误”,走了“逃跑主义路线”,我们受到批评很难过但我却不同意这个批评。我对县长说:  “我们在博山打游击,开到莱芜也是打游击,在敌人的进攻下,为了保存实力,跑到莱芜有什么错误呢?”县委总结了经验教训。研究下步活动方案,决定由张敬焘同志带县五区队—个连,在博山二区开辟工作,我带公安局机关武装,同博山区坚持游击斗争。
    ㈤反扫荡中陈洪一牺牲。
    我们从莱芜回到博出四区,在西邢家庄刚刚住下,群众报告说,敌人又来扫荡了。为了突围出去,我派警卫班长刘文生带一个班,埋伏在路旁袭击敌人敌人开始进攻了,警卫班组织还击,打死日军一人,打伤伪军数人。我警卫队战士陈洪一同志,不幸中弹牺牲,在我们的有力反攻下,敌人溃败仓惶而逃。
    年仅十七岁的小战士  陈洪一同志的牺牲,使群众加深了对日寇的憎恨,对陈洪一同志的痛惜一些老年人恸哭失声。一批青年人报名参军,走上了抗日救国的道路。当时,博山根据地虽然绝大部分被敌人占领了,但是我公安局的抗日行动和决心,振奋了博山四区人民,也声援了博山县人民,使他们保持了高昂的抗日情绪。
    ㈥钱杏花之死
    一九四O年七月,八路军栾子良部队,在博山二区扩军抗日,发现有两个男女青年行踪可疑.便送到博山县公安局审查。
男的叫孟××,女的叫钱杏花,审讯中钱杏花供认,他有个哥哥在博山城内当汉奸,是日本人派他们到根据地侦探军情的。在敌人扫荡时,我们把两个人杀掉了,现在回忆起来,当时只凭口供,就处以死刑,可能是一起怨案。
    ㈦郑汉卿之死。
    郑汉卿“七、七”事变前,在东北抗日联军工作,据说是抗联的团参谋长。“七、七”事变后,他从东北返回家乡博山县四区王福峪村,一九三八年春,博山处于抗日斗争高潮时期,郑汉卿组织了一百多人的抗日游击队后被编入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郑汉卿任三支队参谋长。干了一段时间后,他就骑着马,带着警卫员,到处活动。郑汉卿的主要工作是:调解各部队之间的磨擦,为被游击队逮捕的人说情,给三支队买枪支弹药。
    一九三九年“五·九”事变后,日伪军全部占领了博山县农村。形势紧张,环境恶化,各树都有敌军盘据,唯有郑汉卿的家乡王福峪没有敌人王福峪村的民兵队长杨常绪给县公安局写了个报告,说郑汉卿有投敌之嫌。根据是:郑汉卿和淄川县洪山据点伪剿共军项司令有联系(项曾在东北抗联当团长,郑汉卿当参谋长)。项司令请他到敌人那边工作。不久,鲁中区党委书记霍士廉同志,给博山县县长张敬焘同志写来一封信,让张敬焘同志把郑汉卿请出来,到鲁中区当参议长。县长让我们公安局去请,我就派刘星阶同志,拿着霍书记和张县长的信,带了便衣队几个同志,到王福峪去执行这个任务。他们到了王福峪,已经是黄昏时刻,郑汉卿看到来人身着便衣,不明不白,就开枪了。便衣队的同志进了还击,当即就把郑汉卿打死了。我们惹了麻烦。怕不好交待,县长和我立即到七县联合办事处(驻在常庄)  向赵笃生主任汇报了这件事情。赵笃生同志说:“我看这个人早就该死,打死就打死了吧,备个案算了,你们别有负担,回去好好工作。”当时我们认为,打死郑汉卿不是有意的,是完全出于误会。
    三、泰山专署公安局的组建、演变及保卫工作情况(一九四O年十月至一九四二年十月)
    一九四O年十月,我从博山县公安局调到泰山专署公安局,当第一任局长。当时,专署公安局的组建情况是:
    局长夏新生,侦察科长王道之(牺牲),戒严科长王绍三,××科长褚玉祥,侦察队长段树友,秘书尹丕升,警卫连指导员亓×,警卫连连长李汉英,隶属泰山地区的各县公安局局长
是:泰安县王子建后改李金吾(叛变投敌已被杀掉),莱芜县米乐亭(病故),章邱县郭林(现任山东省教育厅厅长)。淄川县晏兴堂(病故),博山县  刘星阶(在济南),新泰县朱礼泉。
    一九四一年五月,中央认为社会部有第二党的倾向,取消社会部组织,决定将社会部与公安局合并,泰山地委将社会部公安局合并为泰山区公安局。当时的组织情况是:局长吕剑光.第一科科长刘波平;第二科科长姬玉甫;第三科科长夏新生;秘书韩慎修、米乐亭、警卫队指导员胥效周、便衣队队长段树友。
    公安局各科的职权范围:第一科搞侦察工作,第二科搞敌占区工作,第三科搞审讯工作。
    一九四二年四月,吕剑光犯错误调走。泰山区公安局由我主持工作。八月份,亓宗文从鲁中行区泰南专署公安局调来任局长。当时,我们公安局在侦察破案、对敌斗争和保卫工作中,都曾起到了重要作用:
    ㈠镇压“一贯道”头子鹿宜山。
    鹿宜山,是博山县池上区鹿畦村人“七·七”事变前,曾为“三番子的头子(“三番者乃潘字,姓番的是反清复明的人),属“念一”大辈,日军侵占中国后,  “三番子改为“一贯道”,鹿宜山当了“一贯道”道首,并发展了很多道徒。就连抗日游击队司令吴鼎章(后来叛变,被人民打死)都是他的徒弟。鹿宜山在池上区独霸一方,横行千里,鱼肉人民,罪恶极大。博山县公安局为了除霸安民,将鹿宜山逮捕,押送泰山专署公安局处理,经专员赵笃生同志批准,把鹿宜山在章邱杀掉了。
    ㈡说真情冤案揭晓。
    一九四一年,地委组织部长蒋方宇带尚子芳去博山县侦察翟翕武案件。当时我也在博山公安局检查工作,县委书记边守之同志对我说:  “老夏,地委来了解翟县长,翟翕武同志县长当得很好哇,他为人谦虚谨慎,学习精神好,有魄力,威信高,我看他没什么问题。我回专署后,把边书记对翟翕武的看法,向赵笃生专员做了汇报,赵专员对此事不太理采,他淡然地说:  “翟翕武同志是县长当然很好,若没魄力,没能力,能当县长吗?”
    一九四二年元旦夜间,地委书记刘莱夫,组织部长蒋方宇、公安局长吕剑光和侦察科长刘波平,到博山县逮捕了县长翟翕武、武装部长杨立夫、宣传部长魏行之、青年团长谢诚忠、各救会长谢伯望、组织部干事宋秋白、抗协主任翟新吾及其妻子、四区区公所助理员王醒吾、下瓦泉村抗日村长于凤岗、还有李××(记不起了)共十一人。由吕剑光押解到莱芜县兰沟崖,当时吕剑光叫我先审讯翟翕武,我说:“没材料怎么审?”他说,“延安来了电报,说博山县委机关有个姓翟的是特务。”我问:“叫翟什么?”他说:“反正是翟什么武。”我说:“既然延安电报,拿来给我们看看好不好?”他说: “电报已经烧了,你要感到为难,我亲自审问。”吕剑光第一个审讯的是翟翕武,叫我在旁边看着,开始,虽然吕剑光对翟翕武又打又骂,但是翟翕武没说。接着,就坐“老虎凳”灌凉水,翟翕武死而复活,还是没说,再接着,就灌辣椒水,上大挂,翟翕武受刑不过,终于招供了,承认他在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受训时,集体加入国民党(翟翕武在博山四区当区长时,是经博山县委批准。去国民党训练班的)。吕剑光说:  “你要早招供,能挨打吗?”于是,认定翟翕武是国民党特务。再审讯的是谢伯望,经过刑讯逼傀招认他是日本新民会的国民党员,是北博山敌据点伪警察队中队长,唐云芳发展的。第三个审讯的是魏行之,虽然也是吊打飞刑,但始终没有口供,他说:  “就是打死我,也没干过国民党”,并指问吕剑光:“你整好人,我看你还有问题呢”  吕剑光怒说:“拉出去枪毙。”当时,真的把魏行之拉出去了,吕问:“你承认不承认?”魏行之仍没有口供,他叫魏行之跪下,朝天放了一枪,魏行之也没有口供,审问杨立夫、宋秋白等人,也都没有什么口供。他们都说:  “你把我打死也没干国民党”第二天,敌人来扫荡了,我们带着机关,押着犯人,转移到兰沟崖西北的一个屯,发现那里也有敌人。我问吕剑光:“犯人带不出去怎么办?”他说:“带不出去,就枪毙了再走”过了一会我看到地委书记刘莱夫,又请示了一下,他也说带不出去枪毙。后来,敌人打了几枪走了,紧张的形势缓和下来。
    一九四二年春节,泰山地委决定,把翟翕武案件送交鲁中送党委审查处理。当时,吕剑光派我带一个警卫班押送,并向我交待说,如果在路上遇到敌人,就把犯人枪毙算了。走到途中,说前边发现敌人我先去侦察情况这时,翟翕武光着脚走不动了,被一个战士用枪托把他的牙打掉了两颗,到了鲁中区党委,干部科副科长张洪林同志在家,请示山东分局公安处,让我们押送到山东分局审理。到了山东分局,接待我们的是审讯科科长高明宇同志,我汇报了翟翕武等人一案的审讯情况,我说:“他们中间有的招认入了国民党的国民党,也有的招认是日本新民会的国民党,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高明宇问:“你们逼供了没有?”我说:“压杠子、灌凉水都有了。”他问:“你们了解国民党的组织?”我说:“不了解”他又问:“这里面有你们的主观成分没有?”我说:“不理解什么是主观成分”, 就这样,把犯人留下审讯,我们回泰山专署了,过了几天,接山东分局电报,让我和吕剑光一起去分局审问此案。路上,吕剑光问我;“老夏,这个案件你们去分局是怎么汇报的?”我生气地说:“ 灶王老爷上天—有一句说—句。”,我们走到半路,碰见了山东分局公安处高明宇同志,他说:“你们回去吧,这是一起冤案,人都放了。”
    博山翟翕武等人的冤案,引起了山东分局的注意,派高明宇同志到泰山地区,一方面传达分局对翟翕武等案件的处理经过一方面审查泰山区“肃托”的全部案件,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基本弄清了各案的真象,认定绝大多数是冤案,凡属冤案受害者,全部平反昭雪,对冤死的同志,一律恢复名誉,恢复党籍,追认烈士,对活着的同志,除恢复名誉党籍外,全部恢复工作,为此,鲁中区党委和泰山地委的主要领导成员,都受到了当众警告处分,泰山区公安局长吕剑光,受到了当众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㈢日寇血洗黄前经过。
    —九四一年夏末,吕剑光同志去山东分局开会,不在机关。在日寇发动“九·一八”扫荡前夕,我派便衣队长段树友同志带便衣队,到泰安境内侦察情况,段树友便衣二十多人,混入敌人黄前据点,结果被敌人发现了,日军出动二百余人伪军出动四、五百人,把黄前大集团团围住,赶集的群众有四、五千人日军命令统统坐下,听候检查检查到我便衣队面前时,段树友同志开枪了,其他同志也随着开枪,打死了几个日本兵之后,他们突出了重围,我便衣除一人牺牲外,其余同志全部返回驻地在这种情况下,敌人对赶集的群众实行了报复,用轻重机枪向群众扫射,当时打死百六十多人,打伤四、五百人造成了重大血案,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㈣打出了一个小天地。
    一九四一年七月,八路军四军分区,打了章丘敌人据点后,已经收兵回营,我专署公安局机关,带警卫队、便衣队八十余人,随赵笃生专员来淄川、章邱边境活动。住在章丘境内某村中,一天,群众得到消息说,敌人出动,已离我们不远了,于是,我们立即集合了警卫队和便衣队的同志,赶赴到北山顶,做了迎击敌人的部署。不一会,日本人带着洋狗、伪军上来了,我与胥效周、段树友先下手为强,开枪迎击敌人,先打倒了一、二个日军,敌人就乱了阵脚,又打倒了几个伪军,敌人开始抱头鼠窜。我们打洋狗。打一枪,洋狗跳一跳,结果把敌人打回去了,就这样,我们打出了一个小天地。收复了几十个村庄,改变了淄川被敌人封锁在一沟之宽,十里之长”的局面,在这个小天地内,淄川县政府可以自由活动,几个区能给县政府交抗日经费,纳农业税,送慰劳品,这一段时间,大约持续半年以上当时的情况,赵一川县长可能还有记忆,这是我公安警卫队的功绩,也是胥效周、段树友正确指挥的结果,虽然打的小仗,但是影响颇大。
    ㈤没有证据坚持释放。
    一九四二年夏天,泰山地委、专署和公安局住在章邱边境,地委党校举办了党员干部训练班有一天晚上,文化娱乐活动,训练班的大多数同志已都去参加晚会了,也有少数学员忙于学习,没去参加。就在文娱晚会散场以前,发生了一件异乎寻常的事情:一位患了感冒、卧床不起的学员王××(此人是淄川县一个区委书记)突然失踪。地委组织部长怀疑是没有参加晚会的学员干的,他指示我把没去参加晚会的学员逮捕审查,当时吕剑光同志被撤职,齐宗文同志没来,案件由我负责主持,我们经过侦察审讯,未发现被捕学员的犯罪证据,这些人已经押了很久,我找组织部长谈了我的想法,我说:“现在没有材料证明人家犯罪,应该立即把他们释放,以后发现有问题,可以再提再办嘛”但是那部长却说我“右”,不同意释放。仍然坚持重办,后来环境紧张了,我一再提出:“怀疑不是证据,没有证据,坚决释放,这是符合党的锄奸政策的,我们应当吸取‘泰山错案’的教训。”,在我的坚持下,把这些“嫌疑学员”全部释放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是凉秋时节。一天,××村羊馆报告说:北山下有个死尸,样子非常吓人,让公安局去看看。我与陶震同志(已牺牲)当即带了几个便衣,去北山下现场检查,尸体已经腐烂不堪,臭不可闻了。我们从其口袋中,查出来一个图章,图章上的名字是王××,经调查证明,死者确系党训班失踪的王×X,而根据从党训班至尸体现场的路程,以及步行往返所需要的时间,进而可以断定:凶手不是被捕受审的学员。事实说明,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证据,坚持释放,是完全正确的。这样做,既避免了错杀好人,也避免了造成历史冤案。
    ㈥保卫地委机关安全转移。
    一九四O年秋,在日军扫荡根据地的紧张形势下,泰山专署转移到石城村,我们打了一天仗,没饭吃,没水喝。想往旋车沟方向开拨,为了摸清路上敌情,我和专署秘书王栋同志,亲自去旋车沟东山口侦察,遇上了我公安局的便衣队,他们报告说敌人来了,我们立即返回,把地委机关,从另一条路,转移到蒙阴七区。
    一九四一年春节后,敌人对泰山地委、专署驻地要关,实行了八路合围,南面敌人的枪已经打响了,专员下令把机关干部、公安局和警卫连集合起来,并指派我和王保民,带几个便衣队的同志,先骑马去侦察一下,我们走了五六里路,发现山上有日军马队,就跑回去向专员做了汇报,日军走的是大路,我们由当地一个熟悉地形的校长当向导,从白杨西沟冲到山顶,我们上山了,敌人也下山了,由于侦察敌情及时,避免了正面遭遇。
    一九四一年春,泰山专署机关驻常庄。有一天,被敌人包围了,武装科长李×x率警卫连已经和敌人接火,专员带领机关干部,从常庄北山突围,但是,从博山方向来的五百多日军,已经发现了我们,我们到了山顶,敌人也跟到了半山腰,眼看要追上了,赵笃生专员命令我带一个班,坚决顶住日军进攻,把敌人打退后再走,我们趴在山上,做好了战斗准备。这时,敌人离我们只有几百米了,就在战斗即将打响的时候,从后山来了一部分八路军接防,我们安全转移了。
    四、博莱县公安局的组建及在艰苦环境中坚持对敌斗争的情况。(一九四二年十月至一九四四年十月)  
    一九四二年“九一八”事变后,泰山地区的抗日战争形势更加恶化,许多党的干部叛变投敌,当时博山县大队教导员、县委常委孙黎,带着两个连的兵力叛变投敌,这一事件震动很大,泰山地委决定改组博山县委,把县委书记李东鲁调到地委组织部做一般干事,县长左希温调到淄川县当县长,部队特派员王玉林调到鲁东区公安局隔离审查,公安局长王丕文同志调专署公安局另行分配。因为环境恶化,为坚持对敌斗争的需要,地委决定将博山县与莱东县合并。叫博莱县,派泰山专署副专员徐化鲁同志兼任博莱县县长,派我到博莱县任公安局局长,并交给我一项任务就是捕杀叛徒孙黎,当时博莱县公安局的组织情况是:局长夏新生,侦察队长孙耀南,,审讯科长:李相臣,秘书科长:李益三(已病故),侦察队长:焦念生(已病故),政卫队指导员:黄廷约,各区公安特派员是。
    常庄区:李希真、李冠吾;    鲁村区:亓涛;
    ××区:王子修
    南博山区
    在博莱公安局这个时期,敌人活动十分猖獗,我们公安局的工作也只能化整为零,实行半公开的便农活动,闯过生活艰苦的难关,与敌人开展殊死的搏斗,记亿比较深的有以下几件事。 
    ㈠公安局精兵简政
    一九四二年十月,两个县的公安局合并以后,共计七十多人,但地委给我们的编制是二十人,要减掉五十人。开始一动员谁也不愿意回,大家说宁可在一起饿死也要坚持抗日,后来提出“回家就是革命”的号召,大部分同志动员回去了,这时还剩下二十一人,地委书记林乎加同志要求我们只留二十人,动员最后一个难度就更大了,记得那个同志叫李希盛,当时他是个小青年,有文化、有胆略,他家是富,生活比较好,就是坚决不回家去。他表示一要自己从家里背粮抗日,二要交了手枪、拿两颗手榴弹也要继续抗日。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执行上级指示,我们只好想一个办法,就是留下工作,不算编制,把他留下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党对战时的精兵简政也是很重视的,也看出当时的同志们革命精神是很顽强的,尽管饿着肚子也要坚持斗争。 
    ㈢到敌占区征粮
    一九四二年大旱,整个华北赤地千里,几乎颗粒未收,一九四三年遍地灾荒,博莱县也是饿殍遍地。当时要吃饭没粮食,吃野菜和树叶还没长出来,只好吃树皮,吃陈糠充饥了。后来树皮吃光了,就吃敌区商人贩卖的化石粉和面粉混做的饼子,吃了就下堕。入夏以后又吃野菜和树叶子,仅野菜就吃过十八种,吃了桑树叶子就浮肿,尤其是五十岁以上的老年人,一浮肿死了,百户左右的村庄每天都要有十几个死去,当时全县饿死上万人。我们机关同志也饿得走不动了。一天,公安局的便衣队长焦念生同志找我说:“同志们对你有意见,要求开会说。”根据大家的要求我召开了会议,大家说:  “夏局长没有远见,现在一天吃六顿野菜都吃不饱,已经六天没粮吃了,有粮时为什么不叫我们节约一点。”会上大家想不出办法,又不能等着饿死。最后我决定到敌占区去征粮,除了在家看犯人的以外,我带一个班焦念生带—个班,到敌区挑好房子的人家征粮,我是到莱芜口镇,离敌人据点百十多米,进到地主家后,我们定了三条规定,一是要饭吃;二是要睡觉;三是要抗日救国公粮。进屋先清点主家的人数,并向房主宣布:  “你们先给我们站岗放哨,如果把敌人放进来就先打死你们,要求我们的战士要做到“敌人不进来不打,不掀帘子不打,打不死不打,经过我们敌区工作,敌区的地主、富农把粮食送到根据地上瓦泉和西邢村,开个收到条就算了事。这样我们通过到敌占区征粮的办法把机关同志养活了,对敌斗争活动也逐步深入。
  ㈢打击叛变投敌活动。
    当时不仅生活艰苦而且由于敌我力量相差悬殊,敌人的据点增多,这对我们也是十分不利的那时莱东敌人以西沟崖为据点,博山敌人以青杨行为据点,所有的公路都被敌人占据,碉堡林立,在莱芜我们只有西邢村能活动,我们只有上瓦泉村能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敌人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法,向我们围剿能量更大了,当时日本人的响水弯据点,对博莱县根据地的威胁是很大的,孙黎投敌后,在博山四区青杨行安了据点。他当了日本宪兵队的特务,又是国民党曲线救——伪新四师、剿共队长。专门办理共产党投降自首的手续,在他们进攻之下,我们党内一些意志薄弱的人被征服了,当时鲁村区区长孟克华叛变投敌当了特务,各村支部也有许多叛变的,象芦芽村、董家庄村和松仙岭村支部等都先后自首叛变了,松仙岭村支部书记唐宗奎自首叛变后,回家务,现在还在松仙岭放牛呢。在这样紧要关头,我们的政府机关、广大党员和革命群众,并没有被敌人吓倒,在党的领导下,利用各种形式同敌人进行斗争。我们公安局也由原来的公开活动转为半公开活动了。当时有三个活动地点,一是上瓦泉村西林地,把坟里的死人骨头清出来,我们晚上住在里边,二是常庄东林地也是在坟里住着,三是常庄北由有个大洞,能住
六、七个人,在这些地方都是密秘活动,什么时候公开活动呢?就是打特务、杀汉奸。先贴出布告,然后把这些人打死。如果敌人来了,我们就打麻雀战换个地方,但我们对叛变投敌和搞奸细活动的人也是不客气的。有一次,军分区参谋长刘国柱同志部署一个连到博莱南博山区羊峪村打伏击,这个村的支部书记兼村长李绪清发现后即对上庄敌人那里告了密,上庄敌人开来一个营包围了羊峪村,为了突围,我们牺牲了四个人,这时鲁中军区政委、区党委书记罗舜初同志来检查工作,他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很痛心,也很生气。他说:“今天打死我四个战士,将来就是四个团长,对奸细李绪清一定枪毙”。来把李绪清枪毙了。形势大有好转。共产党员投敌徒变的人没有了,党的战斗力增强了。
    ㈣打入敌人内部刺杀孙黎
    叛徒孙黎是我公安局铲除叛德特务的重点对象鲁中区党委书记罗舜初、泰山地委书记林乎加,都曾向我作过布署,后要完成刺杀孙黎的任务。在敌人戒备森严的情况下,只好派人打入敌人内部见机行事,当时计划通过两条渠道进行:一是通过同学关系。那时十一团有个特派员叫田大田,精简后回家了,他和孙黎是同学,我们找来田大田,交给了他刺杀孙黎的任务,并发给他一支枪和一部分钱叫他与孙黎联系,如果孙黎同意他去,就可以完成任务。二是通过敌区朋友关系齐登螯过去是敌伪区公所的副区长,后来在博山城住闲,和孙黎比较熟悉,我们派人把齐登鳌找来,叫他找敌人内部人杀掉孙黎。齐说:“我的儿子在伪军队队长唐云芳手下当警卫员,他可以完成这个任务。”。齐接受了任务,我们给他一些钱,要他想法把孙黎锄掉。同时还联络我们的被俘人员赵子明等人,配合小齐完成此项任务。在一九四四年六、七月份的一个晚上,他们到博山的西冶街叠道胡同孙黎的住处,把孙黎杀掉了,扶持了正气,打击了敌人。
    ㈤通过家族关系分化敌人
    松仙岭党支部被敌人破坏后,敌人在那里建立了据点,离我们活动的地点一一瓦泉只有十华里左右,敌人活动的消息已经断绝,这对我们开展斗争是不利的,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我把住在松仙岭的我一个侄儿苗永文现在河南任新乡行署经委主任)找来,他来后要参加我们的军队,经过我说服叫他还回松仙岭,搞好敌人的情报工作,他按我的嘱咐,回去后与敌人拜了干兄弟,把敌人的情况经常送到我们机关,使我们对敌情比较了解了。一九四四春,讨吴战役时,廖容标司令员率部队去打松仙岭据点,部队包围后,我侄儿通过他干兄弟的关系,把敌军据点的门叫开,我军一枪没放就把敌人俘虏了,解放了松仙岭。
   还有一件事也是记忆犹新的,我到博莱当公安局长之后,我一个叔弟叫苗青田,他当时被国民党抓壮丁抓到吴化文部下当连里文书。一天他妹妹去看他说:“咱哥当共产党的博莱县公安局长,你别再干这个了,有机会就回家吧。”后来他就在那里联络一个排想起义投诚,但被敌发觉了,最后只好他们三个人跑回来了,带来三支枪,到瓦泉找到公安局,我当时不在,由县长翟翕武接待的对他们三人按起义投诚的政策处理的,把枪留下(其中有一支是二十响的盒子枪,给了翟县长的警卫员了),发给他们一些钱,送他们回家了。
    ㈥“肃托”中的李希真同志是有功劳的。
    我们博山县能够在环境十分恶化。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同敌人坚持斗争,一方面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我们机关干部没有被饥饿征服没有被敌人吓倒,发扬了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我们的县委机关能在常庄区,并能坚持同日伪军进行战斗,主要是那里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起了重要作用。为什么常庄区党组织没有受到破坏呢?这就需要追朔到泰山区“肃托”时的一些情况,那是在—九三九年九月份由于泰山地委社会部执行一条“左”倾路线,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肃托冤案。杀害和株连了很多党的骨干。当时泰山区专员公署的秘书韩寓武也被怀疑是托派分子。被捕之后,有—次地委机关转移,在路上韩碰上了常庄区公安员李希真同志,李到韩跟前说几句话,警卫战士去制止,李生气地说:  “我们是表兄弟,怎能不让讲话呢”。后来社会部交给李一份常庄区的“托派分子名单”,叫李侦察破案,李说:“这些人都不是托派”社会部批评他说:“整个泰山区都有托派,为什么你常庄就没有托派?你就是右倾”由于李希真同志顶住了当时的“左”的错误干扰,始终没有搞“肃托”侦察,使这个区的党组织没遭到“肃托”破坏,保存了常庄区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后来我党在极端困难时期坚持斗争奠定了组织基础。
    五、鲁山专署公安局的组建和反奸反叛活动情况。 (一九四四年十月至一九四五年末)
    博莱县打开新局面后,敌人退却了,我们的革命根据地扩大了,四四年十月鲁中区决定成立鲁山地委,也叫第五地委,行政上成立鲁山专署,分管沂源、博山、益都三个县,地委书记是李伯秋,副书记张敬焘,专员是徐华鲁,军队上团长王××,副团长叶寅廷同志,当时公安局的组织情况是:局长夏新生,副局长雷致祥,保卫干事李怀志,教育干事亓立乾。各县公安局长有:沂源县公安局长董日升,博山县公安局长李东旭,益都县公安局长韩次霄。
    在鲁山专署工作间,对敌斗争形势有了好转,有些动摇的人又参加了革命,过去投敌叛变的人也纷纷跑回投诚。当时公安工作的重点除了做好保卫工作,就是要处理一些重大案件,这里我主要说一说处理叛徒特务孟克华的案件。
    鲁村区区长孟克华叛变投降之后,当了日本的特务。一九四四年冬他看到形势好转,又领着他的弟弟,带着枪跑了回来,被群众押解到鲁山专署公安局处理,这时群众流传说:  “夏新生当公安局长绝不能杀孟克华。”我对这种说法很受刺激。在地委讨论孟克华案件时我参加了,我主张将孟克华杀掉,当时地委书记李伯秋不同意我的主张,我强调说,一他是我发展的党员,二他又是我的莫逆之交——孟灼华的弟弟,他有罪我不能袒护。李怡秋说:  “孟克华虽然投敌,但没有人命,他能自动回来,还是对我们有利的,如果我们杀掉,别人就不敢回来了。” 结果判了他十年徒刑。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投降了,我八路军二团打山,把孟克华交到沂源县公安局执行。这时内战暴发了,政府号召群众当兵,公安局将孟克华送部队当兵,在部队中当了事务长。在对敌战斗争中,国民党飞机打断了他的一只腿成了残废军人后来部队清理内部,把他清理出来,按还乡处理了。
    六、淄博特区专署公安局、博山县公安局的组织机构及捕剿匪特的情况。(一九四六年二月至一九四七年九月)
    —九四六年春节后.鲁中区党委决定,我任淄博特区专员公署公安局局长,晏兴堂任副局长。为了有利于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三月份,我建议淄博工委,让我兼任博山县公安局局长,晏兴堂兼任淄川县公安局局长,我的建议得到了区党委和工委的批准。
    这时,正值博山县与博山市合并,取消博山市,恢复博山县,原博山县公安局长李东旭,调鲁中区另行分配,当时博山县公安局的组织机构情况是局长:夏新生,副局长:王玉林,侦察股长:葛源,审讯股长:张云吉,侦察队长:焦念生,县公安局所属公安分局的局长是:城郊分局:杨坤,西河分局:李相臣,八陡分局:赵景玺。
    当时,正处于蒋介石八十万军队重点进攻山东的时期,国民党派出很多武装匪特潜伏在博山城内,他们白天睡觉,晚间出来骚扰,有时在房顶上打枪,有时从屋内往外打枪,为了维护博山城社会治安,打击敌人嚣张气焰,我们用武装的便衣,一对付敌人的武装便,县公安局的便衣队,每天晚间都出去巡逻搜查,捕杀匪特。有一天,我们在山洞里逮捕一个特务,带有短枪—支,由于他作恶多端,群众要求处死他,经过审讯,把他枪决。象这样的匪特,我们在西河滩公审后,一次就枪毙了一百余人,从而扭转了博山城的混乱秩序,创出了一个比较安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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