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刘醒吾同志情况(文/刘建一)

艾山东de 发表于2019-08-28 19:10:00

刘醒吾,又名刘增厚,岸堤夏庄人。抗战前在沂水九区威望较高,年轻时当过兵,懂点军事。当时土匪横行,刘醒吾自动组织村民,抗击土匪。土匪走后,在岸堤前门里开油坊。

1938年5月下旬,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来岸堤后,成立沂水县第九区自卫团,刘醒吾任团长,有一千多人枪。
1939年6月,八路军南沂蒙大队成立时,刘醒吾任大队长,共有人员百余,枪七八十支。
后因年龄大,于1942年初任鲁中贸易局经营科长。
1943年,南沂蒙工商局(辖沂水、沂南、边联、沂东四个事务所)成立时,刘醒吾任界湖酒厂经理(县级),直至1948年初。
1948年初,“三整三查”时,二地委驻薄板台,二军分区驻东司堡,二专署在青杨行,鲁中工商局六分局在宅科子(我时任六分局秘书科长),南沂蒙工商局驻孙隆,刘醒吾当时在孙隆参加南沂蒙工商局“三整三查”运动。沂南县委当时驻大松林。
当时南沂蒙工商局长范正伦转移黄河北,副局长王汇泉主持工作。为了加强运动的领导,六分局工商局派秦某某、张家瑞二同志去南沂蒙工商局帮助工作。了解情况,每天早晨去孙隆,下午回宅科子汇报工作。
在一次汇报工作时,秦某某说:“刘醒吾很不老实,他给王汇泉提意见时很刻薄!”
六分局长詹某某说:“他是地主,怎么这样狂?”
六分局副局长赵龙图说:“刘醒吾还给我一封信,你看一下。”
信的内容是:我家根本够不上地主,不能扫地出门,我二婆子也被分了(刘醒吾两个老婆,只生了三个闺女,没有男孩,又娶了二房)咱是老上下级关系,对我处理是否轻一些?现在我父亲也死了……(刘醒吾其父因划成地主上吊自杀了)。
詹某某边看边说:“他爷死了,死有余辜!”当时詹把“辜”念成“幸”。最后,詹某某说:“老刘(指我),你写个命令:明天让秦、张二人在大会上宣布,组织决议开除刘醒吾党籍,行政上撤职查办,交群众处理!”
经我劝解无效,詹某是坚持己见,我没法,只好按詹某某的意见起草了命令和决议。
第二天,秦、张二人宣布处理意见后,刘醒吾在孙隆代子功家悬梁自杀。
詹某某听到刘醒吾自杀后说:“把他拉到南河崖喂狗!”
刘醒吾自杀后,社会上反应很大。同志们对这个处理法有意见,想征求一下沂南县委的意见。当时主持县委工作的李子超说:“老詹左乎乎的。这个处理法不行,要按革命军人处理。”
16尺白布裹尸,拉回家去安葬,就这样草草处理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其子女(刘醒吾无儿,过继侄子刘乃龙为后)多次来我处,述说其父被错误处理,几十年来屡受株连的情形,我听后很同情,很想找沂南县委反映一下当时情况,只因年老体弱力不从心。我的意见是:应当给刘醒吾恢复党籍,恢复名誉,落实党的有关政策。
刘建一        
1986年5月23日于埠口   


注:刘建一,名刘兆厚,山东省沂南县朱家里庄乡埠口村人,1938年9月参加革命,历任依汶区(沂水五区)组织委员、依汶区委书记、孙祖区委书记、鲁中工商局六分局秘书科长、淄博市商业局局长、淄博市商校校长兼党委书记等职,1977年离休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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