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王博的持枪证(文/王少亭)

乌斯特 发表于2020-04-22 09: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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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   1951年夏季摄于金华

       父亲去世已多年,在父亲的遗物中,有一本《持枪证》,该《持枪证》是在1951年6月30日由时任杭州铁路公安分处分处长王文彪签发的,《持枪证》上父亲的职务是保卫员,年龄24岁(虚岁)。

       父亲王博,1928年10月生,山东省安丘市郚山镇贾孟村人,1944年1月参加本村民兵自卫大队,1946年1月参加新四军五支队,1947年1月改编为华东野战军一纵,曾参加过著名的孟良崮战役。1947年12月在山东省昌乐县公安局任副班长,淮海战役期间,在公安局主要是看押战俘和治安管理。1949年11月部队南下浙江杭州,编入上海铁路警备二团三营五连任班长。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5月部队集体转业为铁路公安,担负着浙赣铁路沿线的治安。1950年5月至1953年1月期间,在金华公安段担任三等警长、保卫员、助理干事等职。

       当时,铁路刚回到人民手中,在铁路部门尚有很多从旧铁路接收过来的人员,人员情况相当复杂,不乏有许多人是国民党员、三青团员、反动会道门、甚至还有隐藏的中统、军统特务。当时正值抗美援朝,铁路担负着繁重的战略物资运输任务,保卫工作尤其重要,父亲就是在那个时候担任保卫员工作。

       以后,父亲的工作多次调动,但都是在公安保卫战线上工作,多次执行中央领导专列的保卫任务,出色的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工作。

       这本《持枪证》,就是父亲这一代人民公安为保卫人民铁道所做工作的见证。如今这一代人大都已过世,现在,每当翻看这些具有时代意义的物件,我总是感慨万分。今天将父亲的这本《持枪证》与大家分享,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后代将老一辈的理想和信念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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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排站立者右2是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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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回复
  • 乌斯特

    2022-03-29 21:29:11 乌斯特

    我修改成“时任杭州铁路公安分处分处长”,这样比较妥,这是1951年老前辈的职务。如果还有问题,我以后再做修改。

  • 陈昊

    2021-07-08 00:15:34 陈昊

    你好,王文彪是我长辈,当时他是上海路局局长,政治部主任,(上海铁路公安处处长兼杭州公安处分处长)应该这样比较妥。因为上海地方志上都有写。你写杭州分处那真的出入比较大,希望看到消息能改写一下。有缘遇见也是缘份,还是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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