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最后在杨树浦地区肃清残敌,宣告上海解放。5月28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派柳堤、刘永祥为接管专员,带领接管干部分别接管杨树浦、榆林路警察分局。
是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任命杨树浦、榆林两分局正、副局长,建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杨树浦、榆林两分局,废除旧警察分局的原有建制,解除旧警察分局股(所)长以上人员职务,两个分局分别设立行政、刑事(司法)户籍、供管、秘书五个股和眉州路派出所。
1950年3月,遵照市人民政府训令,接管区民政部门的全部户政业务,增设派出所。
是年7月,新市区所辖之引翔、长阳两镇划入杨树浦区。8月建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杨树浦分局引翔港派出所。
1952年5~7月,杨树浦、榆林分局机构设置由股改科,设办公室、政工、政保、经保、治安、户籍科。
1954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杨树浦分局易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杨浦分局。
1956年4月,区境扩大,原北郊分局所属军工路、长白路、延吉路、马桥、陈家桥、控江新村、凤城新村派出所划归杨浦分局,合并为马玉山路、黄兴路、长白路三个派出所;四平路、打虎山路派出所划归榆林分局管辖。
1959年12月,榆林区建制撤销,榆林、杨浦两分局合并为杨浦分局,设有办公室、政治处、政保、经保、文保、刑队、预审(包括看守所)、治安、户籍、行政科和17个地区派出所1960年3月,根据区政府规划将17个地区公安派出所调整为12个地区公安派出所。同年10月,原浦东县高庙派出所划归杨浦分局,改称为沪东派出所。
“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期间,造反派非法夺取分局领导权,机构处于瘫痪。1967年10月,成立“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杨浦公安分局革委会”)主持分局工作。
1968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杨浦区军管组成立(简称杨浦区公检法军管组)。1971年“9.13”林彪事件发生后,中共杨浦区委派联络员进驻公检法。1972年1月,杨浦区公检法领导小组成立。
1974年1月撤销军管,全市公安机关对外正式恢复机关名称,杨浦分局同时恢复。
第一任:
局 长 柳 堤 (1949年6月~1949年9月)
副局长 邓鸿炎 (1949年6月~1949年9月)
第二任:
局 长 娄家庭 (1949年9月~1951年4月)
副局长 邓鸿炎 (1949年9月~1950年2月)
第三任:
局 长 任芳亭 (1951年4月~1953年3月)
副局长 邓鸿炎 (1951年9月~1953年6月)
第四任:
局 长 蒲 罗 (1953年7月~1954年7月)
副局长 邓鸿炎 (1953年7月~1954年12月)
(1954年8月至1954年12月主持杨
浦公安分局工作)
第二副局长 张明玉 (1954年8月~1954年12月)
第五任:
局 长 石全孝 (1955年1月~1958年8月)
副局长 魏 光 (1956年3月~1959年8月)
(1958年9月至1959年8月主持杨浦
公安分局工作)
副局长 邓鸿炎 (1955年1月~1957年9月)
副局长 张明玉 (1955年1月~1959年8月)
副局长 齐兴学 (1956年3月~1959年8月)
第六任:
局 长 魏 光 (1959年8月~1959年12月)
副局长 邓鸿炎 (1959年8月~1959年I2月)
副局长 张明玉 (1959年8月~1959年12月)
副局长 齐兴学 (1959年8月~195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