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出生于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衙前村
1942年蓬莱十三区(潮水)从事地下工作,证明人张文让
1944年由于地下党暴露,调蓬莱十三区做政治交通员,证明人:邢奇。
1944年在潮水上营村参加减租减息训练班,加入中国共产党,证明人:梁玉、张仁。
1945年蓬莱十三区武装部任文书,证明人:于建明。
1946年胶东军区北海教导营学习,证明人:董维益。
1946年龙口市环龙区武装部任副教导员,证明人:姜松山。
1947年龙口市黄山区武装部任副教导员,证明人:王金台。
1947年龙口市武装部组织股兼干部干事,证明人:刘太东。
1948年龙口市黄山区武装部部长,证明人:王仪齐。(立三等功)
1948年龙口市指挥部组织干事,证明人:刘太东。
1949年胶东军区北海军分区指挥部干事,证明人:王有汉。
1950年蓬莱二区(姚琪区)区长,证明人:刘玉堂。
1951年蓬莱县农场副场长,证明人:茹最生。
1952年蓬莱县苗圃主任,证明人:茹最生。
1953年泰安林业学校学习,证明人:姜涛。
1954年蓬莱县苗圃主任,证明人:茹最生。
1954年泰安林业学校学习,证明人:姜涛。
1954年山东省农林厅林业局工作,证明人:王子虹。
1955年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改造落后乡工作队组长,证明人:崔炳坤。
1958年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农具厂书记,证明人:许秉然。
1958年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工业局副局长,证明人:许秉然。
1960年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工业局局长兼书记,证明人:许秉然。
1963年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手工业联社副主任,证明人:孙宗汉。
1965年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多种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证明人:李长佑。
1965年以行政十八级正县级待遇离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