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湮没的丰碑—记重庆公安系统第一位烈士

Admin 发表于2014-10-20 20:04:57
    1993年4月5日,位于重庆市永川市桂山公园内的革命烈士纪念碑落成。每年清明节,不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组织人员,胸戴白花,手持彩旗,迎着朝阳来到纪念碑前,向革命先烈敬献花圈,面对革命烈士庄严宣誓。在纪念碑后侧的汉白玉上镌刻着858名烈士英名。作为重庆公安系统第一位革命烈士,原四川省永川县公安局侦察股股长张汝德同志也名列英名榜上。我和每年到此参加祭奠活动的战友们一样,怀着沉痛和崇敬的心情,悼念张汝德这位在1950年1月31日的剿匪战斗中英勇牺牲的战友,时年29岁。由于无手续,烈士的光辉业绩曾被埋没了40年,1987年底编写公安志,要求为张汝德正名,几经周折,我们终于了解到张汝德同志的事迹。
   
    率  员  袭  敌

    张汝德,男,山东省新泰县人。1940年参加革命,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蒙阴县公安局区公安员、干事、侦察员、副股长等职。
    1947年,蒙阴县一度被敌人占领,封锁甚严,有的区开会也要通过敌人的封锁线。
是年秋,敌人获悉蒙阴县武工队正在沂河边的贾庄集中开会,夜间派大部队企图将武工队围歼。当晚武工队岗哨发现庄外有人划火柴吸烟,知道被敌包围。由于河对面本属我方控制,遂决定从沂河渡河,武工队渡河以后,敌人尚未发现。县委决定,为了消灭敌人,派时任县公安局侦察员的张汝德带领武装,组织了一个反包围的突然袭击。经过激战,打死敌人几十名,活捉5名,还缴获了许多枪弹。这次贾庄战斗,因张汝德同志打仗精干、勇敢而闻名全县,事后受到蒙阴地委表扬并荣立一等功。
1949年12月16日,张汝德同志随西南服务团来到四川省永川县。17日新的人民政权诞生了。25日永川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张汝德担任公安局侦察股股长。
    解放初溃退永川县西山的国民党第44军傅秀元团残部400余人,曾经壁山军分区首长和徐亚云县长去信争取,拒不投降,反而伙同特务勾结地方封建势力成立所谓“15兵团永荣泸边区游击纵队司令部”,攻打我第六区人民政府,掳去妇女干部,拦劫军车。该部还利用拥有的电台一部,以“台北电讯”大肆造谣,蛊惑人心,欺骗群众。为了围剿消灭傅秀元匪部,张汝德同志除布置侦察股的同志和利用积极分子化装潜赴匪区侦察外,在县城亦严密布置侦察和控制,终于将傅匪派进城里刺探我方军政情况的特工人员沈昌高抓获。经审讯获悉傅匪兵力,武器装备和警戒设置等情报,与原掌握匪部情报核对,认为沈供述基本可靠后,及时向县委和驻县剿匪部队作汇报,使上级很快作出了围剿方案。1950年1月7日下午,张汝德率侦察员5人给剿匪部队带路前往新店。次日凌晨当战斗打响后,张汝德不顾通宵行军疲劳,英勇战斗,冲锋在前。将傅部击溃,又立即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积极开展新区工作。此役,为公安局搞回轻机枪两挺,充实了县公安队装备。
 
    剿  匪  捐  躯

    1950年1月31日上午,一支20多人的队伍排成一路纵队,沿永川至双凤的田间泥路,不停不息地飞速前进。他们是永川县基干大队的干部战士。早饭后,他们正在县城皇庙内(今永川市人大常委会大门处)听县长兼政委兼公安局长徐亚云作报告时,突然接到命令:匪首蒋启忠拒不交枪,并扬言要打死刚出发前去追枪的县公安局侦察员杨洪富。同志有危险,急需解救。一中队紧急出发,只带武器,由县公安局侦察股长张汝德和段连长带队和指挥,轻装跑步前进一个小时,在叶家河沟处追上了杨洪富。继续行至距凤龙场约两华里处,因距匪首蒋启忠院子不远了,部队暂停下来。张汝德和段连长研究,兵分两路前进。这时,隐藏在对面100公尺远的王家院子里的10余名土匪,以为是包围他们的,遂迫不及待地从院内冲出,向院后山坡上逃跑,并首先开枪向部队射击,部队立即予以还击。这时,张汝德同志不顾土匪的密集枪弹,从院前田坎上直冲过去,迅速占据了院后山坡制高点,部队也随即跑上,架起机枪向先跑出并在对面坡上逃窜的土匪射击。跑在后面一点的土匪正在坡下水田坎上,当场被活捉了5名,缴获长短枪5支。张汝德亲自捉获匪徒1人,缴获长枪1支。为了全歼王家院内土匪,张汝德和杨洪富未随部队追击溃匪,张、杨二人押着俘匪,返回王家院子,张汝德在前,走到王家院子外并喊话:“快缴枪,解放军宽大俘虏。”话音刚落,躲在王家院子猪圈里的土匪刘月良开枪射击,一枪击中张汝德同志胸部。他,光荣牺牲了。杨洪富同志系徒手前去,又不知院内还有多少匪徒,只好飞奔去追赶部队,将情况向段连长报告,部队马上折返搜索,余匪已逃。只得找几个农民将烈士遗体抬回县城。后由政府备棺安葬于县城东山寺侧。

    拨  雾  擒  凶

    这次与土匪遭遇战斗中,我方俘虏土匪5人。其中张汝德同志捉获的一名土匪叫屈树云,在被押解返回王家院子搜索残匪时,乘张汝德中弹倒地之机逃掉。对其余的4名俘匪屈开和、汪德周、董维成、董直儒押回县城审查悉知:这伙土匪是以水碾乡匪首庞泽霜为首,邀约土匪刘月良、蔡生泽、董维林、苏碧章、苏子寿、吴俊才等11人,带6支长枪,3支短枪,于1950年1月30日晚在高滩乡回龙寺(今临江镇狮子滩村3社)庙宇聚集,商议去茶店乡抢劫。饭后出发经双凤至栏杆滩时,因天亮不便行走。匪首庞泽霜决定就地隐蔽待天黑了再走。于是前去风龙场附近农民刘应武、王占奎家院子住下。次日上午10时许,佯装薅麦实为放哨的土匪苏子寿从坡上惊慌地跑回屋内报告:“解放军来了!”屋内睡觉的10名土匪顿惊,纷纷携枪夺门逃命。时值张汝德股长和段连长率领县基干队一中队途经此地,正在实施兵分两路行动,突见前方院子有人跑出。始为当地农民,后见跑出的人持枪射击,即认定系土匪无疑,遂英勇还击。4名被俘土匪交代:各自顾命逃跑,至于尚在屋内还有哪些同伙不详。打扫战场时曾对房主刘应武、王占奎等农民了解:他们与这伙土匪素不相识,天亮时被强行喊开门称:“我们只是来吃点肉,睡下瞌睡……”饭后土匪分别在刘、王两家堂屋睡觉。上午10时许,土匪看到解放军来了,将刘、王两家老、幼人员统统赶至刘应武房间。当地农民的介绍和俘虏交代基本吻合,究竟谁是凶手,由于余匪在逃、觅凶工作暂时中断。时全县土匪猖獗、暴乱不断发生,袭击新生政权、拦军车,社会治安极不稳定。刚完成接管永川县警察局、成立不到两个月的永川县人民政府公安局(1955年2月易名为永川县公安局),在中共永川县委、永川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从1950年2月起,将公安工作转入以剿匪为中心。为此,县公安局进行搜集匪情、收缴民枪、举办土匪自新人员集训班、追捕顽匪等工作配合驻永部队开展剿匪斗争。按照分工,县公安局对土匪自新人员集训班交代的罪恶负责审查核实工作。6月9日,公安干部赵裕江审讯自新人员土匪蔡生泽:
    问:解放后干过些什么事情?
    答:参加过土匪。我们11人在1950年1月31日在凤龙场抢钱,不久解放军来了,被捉去5人。
    问:在凤龙场的解放军是谁打死的?
    答:回来后刘月良对我说,你们太没道理,我跑后还抓了一个本钱。
    从上述答问中,已经看出:刘月良是杀害张汝德同志的嫌疑对象。
    7月8日,县看守所关押人员屈树云交来一份亲笔供词:本人因公安局张股长被匪打死一案被拘押,经几次坦白及供称,张股长系刘月良以枪打死,并非民所打死。现刘月良闻听已返回本乡……
    综合上述两名土匪交代:可以肯定刘月良系打死张汝德的凶手。据查:刘月良,男,32岁,系水碾乡一村农民。7月8日下午,县长兼公安局长徐亚云果断命令第四区人民政府:“着将土匪刘月良押送来府。令其反省仰即遵照办理为要。”10月18日,在原何埂区公所内,我公安人员依法逮捕了土匪刘月良。开始他还狡辩说:“我已自新,在训练班受训,是李主任叫我去江津板桥地区争取了匪枪3支、子弹数发缴纳政府,我是有功的。”当公安人员宣布他隐瞒了罪行。指明他就是枪击张汝德股长的凶手时,他才终于不得不低头认罪。至此,枪击张汝德同志的凶手刘月良落网。
    1951年元月,永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土匪刘月良死刑。

    批  烈  之  谜

    1987年底,永川县公安局编写《永川县公安志》时,反复查寻档案,均无张汝德烈士的批烈手续。翻阅永川县民政局编写的《烈士英名录》,逐一核对烈士英名,竟无张汝德的英名记载。《公安志》编写组同志心想:“张汝德同志是在剿匪战斗中光荣牺牲的,理应为烈士。如今无批烈手续,上不了《英名录》,其家属连个“光荣纪念证”也拿不到,何以慰烈士在天之灵?编写组同志决心解开张汝德批烈手续之谜。
1988年1月13日,编写组同志通过查阅档案,前往张汝德同志牺牲地址和寻找生前战友访问不到一周时间,整理报批追认烈士材料成卷,于1988年1月21日以永公发(1988)5号《关于请批追认因战牺牲的公安干部张汝德为革命烈士的报告》,并送永川县民政局审查,再转呈有关部门批复。历时两年时间,永川县公安局25次派员前去永川县民政局和5次书面报告寄送永川县、山东省新泰市民政局催促办理批烈,均不能如愿。重庆市民政局说:“该山东省新泰县批,由山东落实。”山东回复:“我们不了解情况,该牺牲地办理”批烈手续就这样无法落实。无奈,向《四川日报》写信,请他们在报上登载《为革命牺牲四十年,何处能批烈士称号!》以便解决批烈问题,但仍石沉大海。
    1990年6月16日,时任永川县公安局副局长的邹才恩同志提笔给其原北京政法学院校友孙本尧(时任北京新华社总社国内政治编辑室主任)去信反映此问题后结尾写:“望老同学帮忙,在内参上登一下,以引起中央领导同志重视,督促有关部门给他一个烈士称号,以慰后人及其亲属。”此信发出后带来了好消息。1990年8月20日,永川县公安局收到了1990年8月8日发出的山东省新泰市民政局复函:“关于籍属我市的张汝德同志,实属烈士,并于1951年5月6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为烈士。”
    函文还解开了批烈之谜。新泰市民政局来函称:“既然批为烈士,中间为何如此波折:1988年8月份,我们接到永川县民政局寄来的关于张汝德同志的批烈材料后,就马上由我局委托张汝德烈士的家乡寨子乡民政助理员石泉增同志进行了解此事。当时了解到其家中现只有四弟张汝有,而其弟当时正患精神病,神志不清。根本没有弄清楚有无烈士证的问题。根据此情况,我们向山东省民政厅请示由谁负责批烈问题?省民政厅答复:“因为张汝德同志是在四川省牺牲的。应由四川省批烈,因而将其材料退回永川县。今年8月6日,我们又接到山东省民政厅的信,让我们办理张汝德同志的批烈问题。于8月8日,我局派优抚科长方学贵与寨子乡民政助理员石泉增到其家乡寨子乡方家庄进行了解。情况是:1984年换发烈士证书时,按山东省换新证的有关规定:凡有直系亲属的换新证,无直系亲属的不属于换证范围。张汝德同志已没有直系亲属。父亲张生玉于1956年病故,母亲于1968年病故,加上村干部交换频繁,其四弟张汝有也没有提出这一问题,所以当时没有登记,也没有换证。这次我们了解情况,先后走访了其村的几位老同志,然后有村干部领着到其四弟家中反复做了思想工作,其弟张汝有才将烈士的证明书找出来,这时我们才知道张汝德已于1951年批烈,并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在……”

    丰  碑  矗  立

    张汝德同志是捍卫刚刚建立起来的人民政权献出宝贵生命的公安英烈。崇高荣誉理应属于他!
    永川县公安局除将张汝德同志作为革命烈士编入公安史册外,并于1990年8月30日以永公发(1990)100号《关于张汝德同志已批准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的报告》报送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及张汝德生前的战友。
    1990年9月,永川县人民政府正式将张汝德同志作为革命烈士编入《英名录》,并将其英名镌刻进1993年4月5日落成的永川革命烈士纪念碑后侧的汉白玉烈士英名榜上。
    199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颁发了授予张汝德同志家属的牌匾(已委托张汝德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转送与张的亲属)。牌匾为不锈钢镀钛表面,仿红木边框,底纹为长城图案,上书“公安英烈,共和国不会忘记”,背后铭刻着张汝德烈士的生平事迹。
    建国50周年前夕,公安部组织编写了《中国公安战线英烈名典》。张汝德作为英勇牺牲在对敌斗争中的革命烈士,其英名和生平简介被收录于该书并向全国公安英烈家属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送。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杂志,于2002年第10期以《曾被湮没的丰碑》一文,刊载了张汝德烈士的生平事迹及批烈之谜。
    2001年9月,重庆市公安局组织编写了《重庆公安群英谱》。张汝德作为全市公安系统第一位烈士,其英名和生平简介被收录入书。该书发放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局、各驻企事业公安分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处、室、科、所、队,并赠送给收录入书的先进个人(1980—2000年期间)。
    一座在人间湮没了40年的丰碑又矗立起来了。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张汝德牺牲的地方——永川市双竹镇凤龙村,如今已成为问鼎亚洲的重庆市野生动物园。在这山清水秀,交通十分方便的地区落户的中国最大的国家级大型生态旅游园,总占地面积5000亩,从14个国家引进全球七大洲数量众多的珍稀动物,每天游客络绎不绝。追忆往事,面对今日的繁荣,我们怎能忘记50多年前为解放这片土地而倒在这片土地上的烈士们!我们怎能忘记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人民的幸福安宁献出宝贵生命的公安英烈!倒下的与站着的都是中华民族史册上的音符,民族强盛之音将永远传颂下去……

1993年12月初稿
2002年4月15日再稿
此文刊于1994年4月21日重庆市公安局编《重庆公安报》第4版罗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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