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父亲程权尚未得到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小云军苑 发表于2016-01-16 08:49:16
    我们时常想起父亲在我耳边的唠叨声,每次回家看望他老人家时,除了谈论一些工作事情之外,父亲就讲起他那多年没有解决的个人历史遗留问题。
    父亲叫程权,中共党员,1928年出身,四川省江津市(今属重庆)人。曾中国人民解放军22军65师193团(团长康明才,原浙江省军区司令员)5连任排长。1955年授少尉军衔,历任师工兵营一连排长,师工程科参谋、195团器材管理员(中尉副连长),1961年授上尉军衔。在部队期间多次受到军、师、团嘉奖及首长(张秀龙、曹思明、夏天泰、铁英、张明、张敬宗、康明才、萧杰等)接见,荣立三等功三次、四等功四次。1964年父亲积极响应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支援苏北建设,父亲五次向部队领导(团长张玉福、政治委员曾照明)写了申请报告才批准。当时,转业大队政委张定嘉(原舟峸要塞区政治委员)。
    我父亲系重庆江津市金紫乡马岩村人,家里没有土地,全靠父亲抬轿来维持生活,当时,父亲在江津学织布。
    1946年2月,我父亲参加了新四军,被分配到181团2分队4小队,我父亲记得一位姓高的团长(高xx)。那时我父亲在信阳、罗山、老山、黄州、新县、宣花店一带,经常和国民党部队打仗; 1947年5月在宣花店某地我父亲所在部队和国民党军队从早上打到下午,战斗很激烈,伤亡很大,我父亲的膝盖被打伤不能走了。父亲掉队了,天也黑了,我父亲只好爬,累了就歇一会再爬,天快亮得时候,爬到一位老乡家,老乡听说我父亲是新四军连忙为我父亲上药,包扎,我父亲问老乡当地有没有新四军?老乡说没有,叫我父亲先住下,安心养伤,等伤好了再找部队,两个月后,我父亲伤刚好转,就去找部队了,费尽周折也没有找到,找部队无望只好回家。
    到了1949年,国民党在江津城新成立一个366师,师长谢真系。我二爷帮工的老板刘维寅的妹夫王在伦在366师运输营任一连连长,刘维寅叫我父亲到他妹夫那里去当个排长,我父亲不同意,他叫我二爷程汉江来劝我父亲,我父亲还是不愿意,刘见我父亲还是不愿意就到我找我奶奶,奶奶对我父亲再三说“刘家对我家不错,有时我家揭不开锅,只有到刘家才能借到粮食。”我父亲还是不肯去,最后奶奶为我父亲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主意,让我父亲去顶个排长(不去在家还会被保长抓去当壮丁),第二天,我父亲就去顶了个排长。
    有一天,运输营部来电话叫二连长带我父亲他们20多人到重庆领东西,当时,重庆的东西很紧张,没有领到,父亲他们就返回了江津。在码头上遇到了连里的炊事员,他说:“连部已经过了河”,因船坐不下,我父亲就没有过去;当时江津城里戒严,已进不了城。于是我父亲就想了办法找船过了河,回到连部后,不分白天黑夜赶到了成都,于1949年12月在四川成都温江起义。(注:根据中组部【1982】11号(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因负伤或队伍转移、组织破坏等原因脱离革命队伍,离队期间积极寻找组织,其参加革命时间,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离队后三年内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可以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参加新四军的证明材料在三反五反中我父亲向组织递交过书面材料和有关证明,文革中也反映过此事,但组织上后来说我父亲的材料丢失没有了。我父亲退休时曾向县组织部孙全中部长多次反映过此事,他让我父亲把情况写一写;父亲的书面材料又反映多次,但至今也没有解决。档案材料遗失是你组织上的过错,难道还要我父亲重新去搜集证明材料吗?)
    我父亲于1964年转业到江苏省灌云县植物油厂任副厂长,副书记,行政19级;1971年调任灌云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副主任、灌云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调任江苏省灌云县运输公司副经理,行政18级;1980年组织又重新安排我父亲调任灌云县植物油厂任副厂长,1983年行政17级;后又调两级,行政15级。
    1992年组织上未征求我父亲本人意见,就把我父亲按工人待遇偷偷的办理了退休手续。
    父亲为党干了几十年,从部队到地方基层工作,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党性、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为革命干了一辈子。为什么地方组织部门未能按历史公正处理好父亲的遗留的问题,不让他老人幸福的安度晚年,使他老人家留有终身遗憾,希望组织上能给他老人家一个公道。(程权同志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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