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美自传(1962年)下篇

Admin 发表于2016-03-03 18:10:44
1949一1951年绝大部分时间是剿匪、反霸和土改等工作,执行政策较认真。在剿匪斗争中,对党的宽大政策思想有抵触,认为温岭北区土匪很多,抓住后经过教育再放回去还是当土匪,觉得剿匪政策宽大无边,这样怎么能把土匪剿光呢?于是,对党的剿匪政策产生怀疑。1950年上半年,经过台州地委干部学校学习后才得到彻底解决。
“三反”运动中,我仅参加了后一阶段。当时由温西区调到县财政科工作,党内任支部书记。在处理贪污分子定案时,掌握政策基本上是稳的,绝大多数贪污分子定案后未发生重大偏差。这次运动对本人教育很大,思想上基本划清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界线,认识到全国解放后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和思想上的严重侵蚀,如果不坚决抵制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不可能将革命进行到底。思想认识提高后,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作了检查。1949年在薯横区剿匪时,施太银从土匪身上搜出了3只金戒指,给了我1只。运动中主动向党作了交代,并将实物当即上交国库。
对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是拥护的,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是必要的,但执行粮食统购统销“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的原则不够稳。如在大溪区冠城乡搞购销时,积极分子带头卖粮过火,应购的农户未全部购粮,造成畸轻畸重现象。在1954年棉布统购统销时,个人买了4丈多棉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1956年6月,从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提升副县长,1957年9月调碧横区委任书记仅2个多月。期间参加了省委召开的四级干部大会和党代会,江华书记作动员报告后即展开小组讨论。当时县委书记林正在小组会议上首先发言,大体内容是讲整风反右的重要性、党内团结、粮食等问题,同时提到蔡康春接近的是些什么人。被提名的有6人,我是其中之一。我思想不通,但仍在小组会上就粮食问题、林和蔡二人的关系发表了意见。我说:温岭粮食产量不实,全县三定基本合理,磐横区的粮食任务年年完不成,除了思想问题外,三定对某些乡要求偏高了一些——这是我被批判的中心议题。省会议结束后,县委召开了扩大会议,开展鸣放辩论,我被划为以蔡康春为首的反党集团之内,开除出党。县委扩大会议之后,县委又在泽国中学召开了党代会,没有叫我参加到底。会议结束以后,听别人说我不是右派,而是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后来温州地委决定不处分我)。此后,我先后调县委工作组、电气组、礁山港码头(修建)、炼焦厂、新建纯碱厂(未生产)、详坑盐场、新河公社、县调查研究室工作,在4年3个多月当中调动了8个工作岗位。
在整风反右运动中,党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帮助很大,使我划清了大是大非界线,运动对我的教育是深刻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吸取教训,继续前进,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整风反右之后,地委不给予处分,组织和领导未找我谈过话,对我进行教育,指出我的错误在什么地方,使我继续努力工作。特别是地委公布我还是县委委员的时候,县委召开全会和扩大会议不通知我参加,我思想很苦恼。我认为,当一个人犯了错误之后,领导和组织有责任耐心帮助犯错误的同志认识和纠正错误,以达到团结的目的,有利于工作。
几年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未很好调动起来,因而在工作中处理问题上不够大胆积极,今后应该加强马列主义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党性,克服上述缺点和错误,努力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1962年4月22日)
(登载于中国党史出版社《南下干部在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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