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斌关于接管上海保卫上海的回忆:6整治交通

Admin 发表于2016-03-11 11:40:56
    迅速恢复交通秩序,为生产、运输安全服务,这是党和上海人民给我们公安战线广大干部、民警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上海是个工业生产集中的大城市,生产恢复的快慢,生产多少,都和国计民生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在我人民解放军攻占城市的前夕,作了种种阴谋策划,妄图破坏工厂,特别是水、电厂,爆炸桥梁,造成上海瘫痪,让我们接收一座“死城”。由于党的正确领导,依靠工人阶级和全市人民,敌人的这个阴谋被彻底粉碎了。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城市秩序的建立,妨碍生产和交通运输安全,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单说人力车之多,是上海这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城市的特色之一。“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警察千方百计压迫人力车工人,榨取他们的血汗,因而他们痛恨旧警察,这是理所当然的。解放了,解除劳动人民颈上的枷锁,一些车工不服从警察指挥,说什么“解放了,你还来管我们”,“交通规则是国民党规定的,见你的鬼去吧!”人民这种庆恶反动统治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不遵守秩序的行为,对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也是很不利的。警察是一种什么状况呢:他们一面已经佩戴上“上海市人民警察”的符号或袖章,觉得对付三轮车工人“剥号衣”、“撬牌照”子“扣车子”那一套不行了,国民党的一切法律,包括他们过去当作“紧箍咒”念的《违警罚法》已被废除,失去了效力,而另一方面我们的新法律万新规章还没有制定,因此他们不敢多管,眼开眼闭,束手无策。也有的出勤不出力,消极怠工,看我们的笑话。而马路上行驶的车辆,有党政军,也有国民党在溃逃时丢下被人偷走的,真是五花八门,鱼龙混杂。
栋毅等领导同志指示我们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要求广大干警懂得为了人民必须依靠人民的道理。市公安局在成立不到一周之内,发布的第一个法令就是《交通规则》(六月二日成立市公安局,李士英、杨帆等同志任局长、副局长),陈总还命令警备部队,在交通干线、十字路口,加派岗哨,配合民警指挥交通维护秩序。同时通告党、政、军机关,对所有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进行教育,要听从交通民警指挥,违者以军法论处。当时发生了一起解放军某部驾驶员在市区高速行车压死行人的交通事故,陈总得知后下令彻查,对肇事者以军法严惩。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强烈反响。有人作了今昔对比说“解放前的上海,不仅国民党的军警车辆,就连帝国主义分子的车辆,也无视我人民生命安全,横冲直撞,肇事后扬长而去,习以为常;今天一个解放军战士因道路情况不熟,驾驶技术不高,误伤人民,受到惩处,共产党真是言出法随,执法如山。但不少人又觉得肇事者并非故意,这样处理似觉过重,一部分爱国民主人士、各界代表前往军管会,求见陈毅主任,陈述己见,为驾驶员说情来了,请求从宽处理。而且说情的人越来越多,连受害人家属也来了。
陈总等领导同志最后采纳了各界人士的意见,作了从宽处理,但严格要求党政军机关对内部人员进行遵守法纪的教育,考核驾驶人员,没有十分必要的卡车不准进入市区。经过这样内外的宣传动员,干线输导同岗点指挥相结合,多管齐下的整顿、管理措施,交通秩序迅速改变了面貌,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赞扬。有人指着马路上的交通民警说:“昔日是警察人民,今天是人民警察,谁说共产党管不了城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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