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少波1938年为三支队起草的第一篇抗日举义檄文

Admin 发表于2016-05-12 15:56:16
    国民革命军 第五战区胶东抗日救国军总司令部布告 (总字第一号)   
    溯自日寇入侵,神州沦陷,铁蹄蹂躏,生灵涂炭,,奸杀焚掠,惨绝人寰!当此民族存亡系于一发之际,凡我中华儿女,孰不皆裂发指,义愤填膺,同仇敌忾,揭竿而起!乃有少数败类认贼作父,为虎作伥,无耻之尤,人人得而诛之!我国有万里之广,军民有百死之勇,还我河山,哀兵必胜!本军高举义旗,守土有责,挽狂澜于既倒,拯人民于水火,麾旌所指,捷报频传,所到之处,秋毫无犯。望我父老兄弟姊妹各安所业,勿相惊扰,群策群力,支援前线,民间散存枪支弹药,立即交公,以利抗战。如有汉奸通敌或不法之徒趁火打劫,骚扰乡里者,严惩不贷!本总司令令出法随,勿谓言之不预也!
    切切此布          
    总司令于国栋
    中华民国 二十七年三月九日


[注:以上是马少波当年为三支队起草的第一篇抗日举义檄文。1938年3月8日 , 在日军大举侵占胶东北岸各县之际, 掖县中共领导郑耀南张加洛等人 奋起发动全县抗日举义, 攻克县城日伪政权, 建立胶东首个抗日军政府, 时处孤立无援的掖县义军三支队, 为平稳民心巩固掖境抗敌阵线, 决定虚构国军五战区救国军于国栋总司令名号发布安民告示, 时年20岁的马少波授命起草此文告, 时任三支队部秘书主任。此事曾有原三支队党委书记张加洛, 委员兼支队机要秘书李佐长于1990年的题书认证, 对此文告的历史作用予很高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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