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解放以后,辛少波同志先后担任常州地委书记、常州军分区政委,中共苏南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委政法办公室主任,中共江苏省委政法部部长,中共江苏省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这一时期,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务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团结,表现了出色的组织领导能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文革”中,辛少波同志遭到打击和迫害,在逆境中能坚持党性原则,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气节。
粉碎“四人帮”以后,辛少波同志先后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他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力参与拨乱反正工作,为江苏的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殚精竭虑,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艰辛劳动,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4年12月,辛少波同志担任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在省顾委工作期间,他充分信任、全力支持省委领导班子的工作,积极为省委工作提出建议。
1986年2月辛少波同志经中央批准离休后,仍然十分关心江苏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十分关心江苏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他患病期间,仍念念不忘党和人民的事业。他在遗嘱中要求丧事从简,不发讣告,不搞遗体送别,充分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宽广胸怀和崇高境界。
辛少波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11月在南京逝世.
浏览:123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