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洪超男,汉族,1927年3 月出生,山东省荣成市人,1943年 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8月 加人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任145 厂党委书记(正厅级)。 主要业绩:参加革命前在小 学读书时(1939年),任儿童团团 长,在高小读书时任青年抗日先锋队指导员。1943 年1月参加胶东兵工三厂,在副厂长邢友三直接领 导组建的火炸药试验班,任工人、班长。1944年转入 胶东军区后勤试验室(后并人兵工一厂)任班长、组 长。1945年试验室改为兵工五厂,任工务干事、代副 股长。1947年调大连建新公司大化药厂任股长、分 厂副厂长。1950年调东北兵工部375厂任车间主 任、副科长、总机械师、副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副 厂长等职。1970年调兵器部山西575厂任生产组组 长、副总指挥、总指挥、党委副书记、厂长、党委书记。 1982年调145厂任党委书记。1987年离休。自参加 革命到离休45年间一直从事火炸药的试验与生产, 1944年在一次试验中,造成三等乙级伤残,成为终 生纪念。1945年在胶东兵工五厂被评为三等劳模; 1949年被评为旅大市三等劳模。曾与孙学顺同志合 写《胶东兵工回忆录》“兵工五厂前身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