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明 美 (1929-1947) 张明美,1929年出生于大盛镇下马疃村一个佃农家 庭里,父亲给地主当长工,她从8岁起就跟着母亲讨饭。 1944年,她的家乡解放了,她家分到了土地房子。 在哥哥张明盘(共产党员)和人民政府工作队住在她家的 工作队员的教育下,她的觉悟不断提高,主动参加了区中 队,当了区干部。1945年她当了下马瞳村的“识字班”队 长。1946年提任为“识字班”指导员,她积极带领村里的 妇女反奸防特,支援前线,斗争地主恶霸。还乡团头子张 汝报发誓要杀死她。 1947年局势恶化,蒋军与还乡团疯狂地向汶河南岸 一带解放区进攻。是年8月7日,正向黑山转移的张明 美姊妹俩和母亲被张汝报的还乡团发现,匪徒们用铁丝 将张明美捆起来拖着就走,张明美坚强地说:“娘,你回去 吧,有我无他,有他无我,我一定和他们拼到底!”行至黑 山北岭村,两个匪徒污辱了她,在北善庄村前,又被一伙 匪徒轮奸。在北善庄前,这伙没有人性的野兽剥光了她 的衣服副她扭秧歌,她一边扭,二边高唱《东方红》。8月 8日匪徒们又逼她表演开斗争会,她用尽平生力气指着 在场的匪徒高喊:“地主恶霸,你吃穷人的肉,喝穷人的 血,打倒恶霸地主!”8月9日,张汝报匪徒劝她:“你说出 共产党的情况我不杀你,把你给张汝报的外甥做太太。” 她凛然地回答:“什么情况也不知道,死了也不跟你们这 些强盗!”匪徒们恼羞成怒,将她绑在柱子上,一边用刺刀 刺,一边气势汹汹地问:“区政府在哪里?谁是共产党员? 谁是干部?工作队在哪里?”她回答“区政府在区政府里, 参加共产党的就是共产党员,当干部的就是干部,工作队 在工作队住的地方!”匪徒们穷凶极恶,用烧红的烙铁烙 她的乳房,又用烧红的铁铲铲下她的乳房逼她吃下去,她 毫不屈服,大骂不止,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大无畏的英雄 气概。 1947年8月11日,匪徒们将张明美押至善庄东窑 上,她高呼着“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牺牲在匪徒的 大刀下,年仅18岁。遗体安葬在本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