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水(1924年-2005年),江苏省邳州市人,1945年4月入伍,1946年3月入党,1980年11月退休,1982年4月改为离休。 1945年4月至1952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副连长;1952年7月调云和县人武部,任参谋、军事助理员;1954年调瑞安县人武部任军事干事、城区人武部武装助理员;1958年10月转业至1980年11月,任瑞安县综合糖厂党委委员、制糖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厂人保科负责人。离休后享受副处级生活待遇。参加过淮海战役、平津战役,荣立一等功二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