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友漾,男, 1918年12 月生, 安徽宿县 人。1938年11 月开始从事中国共产党地下工 作, 1941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 宿东县连璧区-..;南乡党支部书记、连璧区工会 主任、农会主任、区委组织部长和区委书记。 1946年10 月按组织要求进行隐证。1947年5月起 先后任河南商七区区委书记兼工委书记、宿东 县连壁地区区委副书记、大店区区委书记。 1948年参加淮海战役。1949年8月起,先后 任皖北行政公署招待所指导员、安徽省人民法 院人事科长。1954年5月调马鞍山市工作, 先 后任省、法院马鞍山矿区法庭庭长、马鞍山市人 民法院院长。1 958年被错划为右派, 1962年彻 底平反。1959年1 0月后, 历任市林业站站长、 市商业局副局长、市林业局局长、市农委副书 记兼农办主任、市农办党组成员、市郊区革委 会副主任、党委常委,市农委副主任,市建委 副主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