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汝楷(1924年-1997年),山东省垦利县人,1946年3月入党,1947年1月入伍,1985年6月离休。 1946年3月至1947年1月,任当地村青年抗日救国会主任、基干民兵队长、联防村(乡)青救会主任、区青救会委员,参加抗日和土改工作;1947年1月至1949年2月,任山东省利津县四区文书、郑王乡乡长、四区区委宣传科副科长;1949年2月南下后至1954年3月,任瑞安城区区长、县工商科科长、县财委副主任、县委城工部部长;1954年4月至1957年2月,任瑞安县委副书记(期间参加中央第三中级党校学习);1957年3月至1958年4月,任温岭县委副书记、温州专署商业局局长;1958年5月至1974年11月,任平阳矾矿党委书记、温化党委常委;1974年12月至1981年12月,任温州地区第二机床厂党委书记;1982年1月至1985年6月,任瑞安县工商局第一副局长。离休后享受地(厅)级政治、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