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月(1924 -10 -12 - ) 山东省金乡县史庙村人。生于贫农家庭。1941年3月参加金乡县东风乡抗日游击队。9月入湖西军分区轮训队学习。1942年3月结业,任金乡县郑楼区中队班长、排长。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任金乡县大队第二连分队长。1945年2月任湖边支队第一连指导员。10月任湖西军分区第十三团三连指导员。1946年3月任冀鲁豫军区独立旅一团九连指导员。1947年7月任一团三营教导员。8月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十一纵队三十一旅九十一团三营教导员。1949年3月任第二野战军十七军第四十九师一四五团三营教导员。1950年3月任贵州省军区兴仁军分区政治部民运科副科长。次年3月任省军区基干团副政治委员。1956年6月任省军区内卫第五十九团政治委员。1958年8月任昆明军区政治部群众工作部科长,后任副部长。1970年2月任解放军炮兵第四师政治委员。1972年调老挝,任抗美筑路指挥部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