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敦芳(1918 -11- 23 - ) 山东省齐河县后里仁庄人。生于 农家。1930年入济南省立第二实验小学读书。1933年初高小毕业,考入济南私立正谊中学,半年后考取省立济南中学。1936年夏考入聊城山东省立第三师范。1937年2月在校加人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后任菏泽专署游击队连指导员。1938年任山西省民族大学第三分校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队长、学校宣传负责人,后任民族大学民先中心队部组织部长。夏任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四纵队政治处代理宣传干事。秋到延安,人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四期三大队学习。1939年初调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工作。旋任解放军总政治部华北战地工作考察团青年工作组组长,赴晋西北、晋察冀、冀中、平西等地工作。1940年夏返延安,人军政学院学习。1941年任敌工干部学校党支部书记,兼管日本工农学校中党的工作。次年任中央军委军事局组织助理员,后任党总支书记,整风委员会秘书长。1945年任豫西军区第五十九团党总支书记。后任洛南支队政治委员兼洛南工委书记、陕洛独立团副政治委员、豫北特务二团三营教导员。1946年任太岳纵队二十四旅政治部敌军工作科长,七十二团二营教导员兼营长。11月地隰县战斗中腿受重伤,定为二等乙级残废。1947年5月任太岳纵队青年大队教导员、党委书记,后任纵队教导团党委书记、政治主任。1948年冬任纵队留守部队党委书记。次年春任第二野战军军政大学第四分校二大队政治委员。1950年初任军大第四分校三总队政治委员。1951年初任炮兵第四师七团政治委员。翌年任第四师政治部副主任,后任主任、师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军法处处长。1958年4月转业,任云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后兼云南少数民族历史研究所所长。1963年3月任云南省委监察委员会专职常务委员。“文化大革命”中以反对“文化大革命”、对抗造反派、攻击康生、江青罪名,被关押近5年,后任云南省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副主任。1978年10月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83年任省顾问委员会委员。1995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