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心斋【1884,~1964?4?23) 名永德,以字行。河南省滑县人。早年读私塾。1908年赴北京考取豫学堂。1911年考入北京筹边高等专门学校藏科。同年参与组织学生敢死队,响应武昌起义。1913年毕业,返乡务农。旋赴山西省安泽县垦荒,3年后经同学王式昆等劝说,进京呈请蒙藏院、内务部任用,分配山西政治研究所。1918年考入山西政治实察所,历任清源、文水、交城县政治视察专员,曲沃县侯马镇县佐。1919年任陕西、绥远、内蒙划界委员。不久返籍奔丧,辞职。1921年组建民团,保境安民。1925年主持修竣什牌渠。次年任省民团参议、参赞兼政务厅顾问,后任人 民自卫团豫北第一区副区长、区长。1929年任滑县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主任。1935年任滑县财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做赈务工作。1938年2月任滑县自治委员会主任。1939年被公推为滑县县长。曾与共产党员刘宴春等多次接触,并要求派人与他一道工作。共产党组织曾派杨锐、贾潜等参加县政府工作。1940年春,公开接受共产党领导,任滑县抗日政府首席参议。4月任冀南六县专员公署办事处副主任。1941年1月任冀鲁豫行署副主任。9月鲁西区与冀鲁豫区合并为冀鲁豫区,仍任副主任。1946年3月23日与晁哲甫、赵明甫前往开封,与国民党政府就黄河归故问题进行谈判。4月7日签订《开封协议》,商定花园口堵口工程看下游工程和复堤工程大小而定协议。15日与段君毅、罗士高等到菏泽,与国民党方面签订《菏泽协议》。1948年11月改任冀鲁豫行政公署副主任,并当选华北人民政府委员。1949年8月任平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1年12月兼任平原省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1952年10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省政法委员会主任。1953年任河南省政府副主席,后任副省长。曾为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代表,省政协第一、二届常委。病逝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