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生( 1912 -1999) 临沭县李石河村人。1922年至1928年在本村小学读书,1928年至1940年在本村务农。1939年末第一次入党。后因部队转移而失掉关系,1942年10月又重新入党。 李祥生参加革命后,担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五旅十四团三营文书。1941年2月至1948年2月在临沭县政府、郯城县政府任科员、副科长、科长。1948年2月至12月在华东野战军随校学习。1948年12月至1949年7月任陇海东段铁路临管会秘书。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1949年7月至1951年7月任徐州办事处政治处副科长、连云港铁路地区党总支书记。1951年7月至1956年11月在济南铁路分局组织科工作,在济南铁路局政治部任科长。1956年 11月至1957年8月任徐州检察分院检察长。1957年8月至1958年8月任徐州车务二段党委书记。1958年9月至1961年8月在北京铁道学院学习。1961年11月至1964年1月养病。1964年后先后任徐州铁路分局副分局长、分局革委会副主任、分局顾问等职。1983年2月离职休养。1999年6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