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仕渭( 1921~1947) 汶阳镇西南庄人,出生在一个贫农家庭里,小学文化。1945年参加减租减息,雇工增资、土地回赎 等革命运动。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被选为砖舍西段村农会会长。 农民运动的深入发展,使地主豪绅惊恐万状。他们秘密串连,收集长矛、大刀和土炮成立反动组织,和农会对着干。污蔑农会是强盗,并扬言谁分他们的粮食就铡谁的头,反动气焰十分嚣张。陈仕渭没有被他们的嚣张气焰吓倒,仍积极带领农会干部和贫下中农同他们斗争。1946年春天,地主豪绅蒙蔽部分群众去泰西县政府控告陈仕渭为首的农会干部,并给陈仕渭捏造了“十大罪状”。陈仕渭不仅没有被吓倒,反而更加激起了向地主豪绅开展斗争的决心和勇气。泰西县县长彭晓林亲自率县大队来砖舍召开群众大会,肯定了砖舍农会的工作成绩,并当场将反农会的4名首要分子绳之以法,大大鼓舞了群众的革命斗志。 1946年麦收后,冀鲁豫第一专署武委会主任李一民和泰西三区区委书记辛晓村到砖舍村搞试点,发动群众进行反奸、反霸、反贪污运动,陈仕渭带领贫雇农向地主豪绅斗争,西段村被上级誉为“模范村”。尔后,陈仕渭等人被区委抽调去孝门乡各村发动群众开展斗争。 1947年春,国民党军队进犯,西界(今泰安郊区马庄乡)安设还乡团据点,砖舍村的被斗地主跑到西界干了还乡团。他们经常到砖舍一带抢粮掠物,抓捕农会干部,进行反攻倒算。陈仕渭和其他干部一起,坚持区不离区,乡不离乡,一手持枪,一手分田,继续对敌进行斗争。在这期间还乡团视陈仕渭为心腹大患,几次到其家中搜捕。 是年农历七月初三晚陈仕渭回村,被还乡团家属发觉,当晚报告给西界敌人。次日拂晓,陈仕渭不幸被捕。在监狱里,还匪对他施以种种酷刑,但他毫不屈服。7月19日夜,陈仕渭被还乡团枪杀在西界村南汶河里,时年26岁。1950年被县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