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学禄,1929年1月出生于山东省邱南 县。194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期参加 革命。 1945年6月,在山东邱南县晏山村任民兵 队副队长、队长。1947年4月,至山东安淮 武工队任副班长、班长,.后调山东沂山专署粮 食局、华东局党校工作。 1949年随军南下。9月,至绍兴专署公安 处治安科任干事。同年10月,调会稽县公安 局工作,后任绍兴城效区公安特派员。1953 年6月,任绍兴县柯桥派出所所长。1955年3 月,任柯桥区区长i 1956年4月,调绍兴县 人民法院任院长。1958年4月,调任绍兴县 新湖乡、柯桥人民公社党委书记。1961年9 月,任柯桥区委书记。1970年5月,调任皋 埠区革领小组组长。1972年1月,调绍兴化 肥厂任党委副书记。1979年1月,调绍兴县 工交办、经委副主任。1983年12月,任绍兴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于1990年 6月离休,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