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新民同志简介:

于新民 (1934.5-) 河南省开 封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文化程 度,高级政工师。1950年参军后在武 汉中南军区机要学校学习,1951年加 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鲜参战。1954 年转业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 学习4年。1958年分配到山东铝厂劳 动工资科工作,1964年起先后任党委 办公室秘书、副主任,革委会办公室副 主任、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1984 年任山铝厂长,1986年改任党委书记。 任职期间,该厂被评为全国思想政治工 作优秀企业和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山 东省、淄博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企业; 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 普法教育、武装保卫、共青团等项工作 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其本人于1987年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 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88年出席了 山东省第五次党代会、淄博市第六次党 代会,并当选为六届中共淄博市委委 员;1990年被淄博市委授予优秀思想 政治工作者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光荣称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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