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杰 (1925.4-) 山东荣成 市人。1944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 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石 岛海关和工商事务所干事、检查员,军 校班、排长,县武装部书记、干事,军 分区军邮支局代办。1952年11月转业 地方工作,曾任淄博矿区工程公司党委 秘书,矿区工会宣传部正、副部长和工 会副主席;张钢工会主席;寨里煤矿党 委书记、革委主任,矿务局政治部主 任;市革委宣传组副组长。1972年7 月起先后任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顾问,兼市文联第一、二届副主席等 职。1985年7月离职休养。 在担任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期 间,重视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带领党 委一班人艰苦创业、率先垂范,并立下 了“让历史见证,让后人评说”的座右 铭,明确规定在职党委委员不准安插亲 属等。在文化事业建设上,面对当时的 重重困难,积极争取各级领导与社会力 量的支持,使10多个无立足之地的事 业单位站稳了脚跟,并加强其基本建 设,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使 文化队伍得以稳定和壮大。在文博事业 上,重修了遭到“文革”破坏的蒲松龄 故居、闰文姜祠等文物景点;积极配合 省考古研究所,为齐故城的发掘、遗址 的保留、齐故城博物馆的建设等齐文化 的发展工作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