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学银 (1918.9-) 江苏省 淮安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初中文化 程度。1938年在江苏省淮阴和高邮县 亚兴铸工厂当临时工。1941年参加工 作于新四军四师兵工厂,因超额完成任 务,曾受奖八次,被评为劳动英雄一 次,荣立三等功一次。1947年任渤海 军工三局三厂溶剂车间支部书记、政治 指导员,1948年任三厂工会主席。 1949年调华东工矿部化工局任机关党 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1951年调山 东制酸厂任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 1953年调淄博市化工局党委组织科任 副科长,同年10月调山东耐火材料厂 担任党委书记。1965年调市委监察委 员会任副书记。1966年下放到市革委 104干校劳动,1970年任市革委会直工 组组长,1972年调任市革委五七干校 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兼校长。1978 年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1982年2月当选为淄博市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同年3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