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吉 (1930.4-1989.7) 山东 省掖县(今莱州市)三元乡袍猛村人, 中国共产党党员,高小文化程度。1947 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任山东胶东<大 众日报》社警卫员。1950年11月在山 东省警察干校学习,结业后于1951年 9月分配到淄博市工作,先后在博山分 局、周村分局车站派出所、周村分局刑 警队任民警。为了有力地打击流窜犯罪 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他刻苦探索、总 结与掌握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生活特 征、心理状态、活动规律,亲手抓获各 种罪犯439名,破获案件750起,被群 众誉为“镇妖塔”。1979年8月后,任 周村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级侦察 员,1984年12月病休。其本人自1975 年至1984年,连续10年被周村分局评 为先进工作者;4次被评为区级先进工 作者;7次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5 次被区委命名为模范共产党员;3次被 市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1980年4 月被市公安局和公安部分别荣记一等功 一次;1982年4月被省委命名为“模 范侦察员”,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 称号。1989年7月17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