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林同志简介:

李桂林,曾用名凤梧,邹平县西董镇侯家村人。生于1918年9月17日,1939年参加革命,1940年7月10日入党。曾任淄博市民政局局长。已离休。 1939年参加工作曾任长山县八区侯家村青救会长和乡青救会长、区动委会委员;1941年任南邹长县政府五科科员和文化统战小组组员;1942年教育科员兼任南 邹长县府举办的抗日高小校长,并兼管县的教育工作,以后至1954年先后历任县教育科副科长、县武工队指导员、队长、桓台县教育科长,土改镇反开始,任桓台县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淄博张周市任教育科长、淄博专区工农干校校长、淄博专署教育科副科长、科长。 李桂林 (1918.9-1992.10) 山 东省邹平县人,初中文化程度。1940 年2月参加工作,1941年7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历任教师、校长、科长,淄 博专署文教局副局长,淄博市文化局副 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 记等职。1983年2月离休。在职四十 多年间,兢兢业业,积极工作,努力完 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文革”前主要从 事文教工作,为发展文教事业和培养知 识人才作出了积极贡献。“文革”中受 到错误批判,落实政策并担任民政局局 长后,遵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第七次全国民政会议的要求,认真组织 发动全市民政干部,拨乱反正,改革创 新,努力恢复和发展在“文革”中遭到 严重破坏的民政工作,落实优抚、安 置、救灾、救济政策,使优抚对象的生 活水平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贫困户的 生活基本上得到保障。同时积极恢复社 会福利生产,建立了“文革”后第一个 社会福利企业和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机 构,为在全市恢复、发展社会福利生 产、安排残疾人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1992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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