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明 (1924.9-) 淄博市 高青县北油王村人,初中文化程度。 1945年参加革命工作,翌年加入中国 共产党。抗日战争末期及解放战争时 期,他带领民兵配合公安机关打匪特, 搞土改,保卫新政权,被评为模范民 兵。建国后,在高青县历任区委书记、 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 委会主任等职。1985年离休。1953年, 他带领工作队到东刘乡抓农业生产,以 道口村陈凤梧农业社为基础,总结群众 经验,狠抓增产关键,重视科学指导, 全乡粮棉总产量增长63%,所取得的 经验被在全县推广,成为惠民(今滨 州)地区的先进典型。他多次带领民工 参加省、地重点水利工程,1973年, 在开挖漳潍新河中,高青工段速度快、 质量高,受到省、地表彰。1980年, 他带着大幅度提高棉花单产这个课题, 在孙集村搞试点,单产增长3倍,带动 了全县的棉花生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后,参与了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案件的 处理;抓党的建设,注重干部队伍素质 的提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 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