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吉佐 (1924 .12-) 山东省 海阳县苍山村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初 中文化程度。1945年参加中国人民解 放军,历任机务生、保管组长、政治干 事、政治指导员等职。1949年转业到 工矿部直属电器总厂任分厂党支部书 记。1952年调博山电池厂任党总支副 书记、党委副书记。1957年调济南化 肥厂任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部长。 1959年调省委工业部干部处工作。 1963年调四八一厂任厂长、党委书记 等职。 “文革”期间受到错误批判。 1970年恢复工作,任生产组长、党委 书记、厂长。1980年离休。 他在任职期间,注重加强党的建设 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并参与了企业的 管理、新产品开发与研制,使企业产品 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作风深入, 讲求实效,致力于工厂的基础性建设和 发展,使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大 幅度提高,企业规模扩大,被国家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