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庭 (1931. 2-) 山东省 益都县(今青州市)人,中国共产党党 员,相当大专文化程度,高级会计师。 1948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清河专署、 淄博专署财政科工作。1955年在中央 财政干校学习,结业后到淄博市财政局 任科长。1966年在青岛、淄博参加四 清工作队,任队员、组长,后回到市财 政局,1980年任副局长,1983年任副 局长、党组成员。期间,先后分管控制 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农业财务科等 六个单位工作,积极协助局长做好工 作,为淄博市连续数年财政收支平衡做 出了贡献。1988年兼任山东省会计干 部中等专业学校淄博分校校长后,带领 全校教职员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训、培养了 1200多名财会专门人才,该校被评为 全省财税系统教育先进集体,被淄博市 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其本人曾 当选为淄博市会计学会会长、山东省财 政学会理事。1992年离职休养,后被 淄博市人民政府聘为咨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