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希斌 (1926.4-) 山东省 宁津县杜集乡南小郭村人,中国共产党 党员,初中文化程度。1939年1月参 加八路军,1941年在对敌作战中光荣 负伤,后经党组织批准以上小学为掩护 转入做地下工作。1947年调公安系统 工作。1950年调淄博专署公安处,历 任科员、政治协理员、政治处主任、市 公安局副局长。1980年任市武装民警 大队党委书记、政委。1983年任武警 淄博市支队支队长兼淄博市公安局副局 长。1986年12月经武警总部批准,享 受副师级待遇离职休养。 他在抗战时期,英勇作战,不怕流 血牺牲,曾身受重伤不下火线,先后荣 立二、三等功。担任武警支队支队长 后,发扬老八路作风,把部队当做家, 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部队的前列。1986 年因公摔伤,被武警总部批准为二等乙 级革命残废军人。1988年被中央军委 授予独立功勋荣誉章。离休后与14位 老同志组建了淄博市法律咨询服务部, 后改为山东省光大法律咨询服务部淄博 办事处,并被受聘为高级法律顾问、办 事处副主任。5年来,为企业和公民办 理了许多法律事务,避免经济损失 2000余万元,追回欠款1294万元。被 市委、市政府授予“老有所为先进单 位”称号,被市、省推荐出席了全国老 有所为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