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凤英同志简介:

何凤英,女,1928年7月出生,坊前镇何家店村人,幼时读过几年书。1944年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45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7月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其父何莲峰同谢辉、张子亮、刘瑞卿、刘怀川一起发动鲁东南抗日武装起义,成立了十字路抗日游击大队。年仅9岁的她深受父亲影响,率先参加了儿童团,积极站岗放哨,为地下党和八路军送信,宣传抗日救国。随后参加了妇救会,为八路军洗军衣、做军鞋、筹军粮。1944年2月,年仅16岁的她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5年3月,正式参加革命工作,被党组织送到滨海区党委党校学习,结业后被分配到蛟山区委任宣传干事。她通过黑板报和向报社投稿等形式,宣传抗战,动员广大青年参军参战,报道英模事迹,荣获“模范通讯员”称号。1946年再次到滨海地委党校学习,在党校期间,她边学习,边参加土改T作。1948年起先后任区委组织统计干事、区委宣传委员、临沂团地委宣传干事、团区委书记、中共区委副书记、地委妇联福利部长、县妇联主任等职。1953年冬被选调,随丈夫高凤振南下上海,任华东工程局一公司丁会干事。1956年转至西安,在西北_r程局一公司负责工会组织工作。1958年再次南下到广东茂名市,任第四工程局一公司一工区工会主席、工区党委副书记等职,是茂名“油城”建设最早的一批“开荒牛”。1959年9月,她到北京参加了为期8个月的全国总工会干校学习,并参加了天安门国庆十周年庆典观礼。1963年她被调到茂名市粮食局工作,任人保科科长。1964年任茂名市财贸政治部组织科科长。1969年任茂名市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1973年任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1981年离职休养。她参加革命几十年来,始终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廉洁自律,处事公道,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2005年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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