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同志简介:

王振民(1925.10—),曾用名王恒修,泰安肥城市人。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泰西县三区黄家庄抗日小学教员;泰西县第三区公所文书司法助理,泰西县民主政府司法科承审,汶上县民主政府司法科人民法院科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1950年10月任汶上县镇反人民法庭副审判长、新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1953年3月任山东省人民法院泰安分院副院长;1954年12月任山东省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省司法厅第一处副处长;1958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1962年1月任中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司法行政处处长;1979年任泰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80年11月任泰安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1984年4月任泰安市司法局顾问;1991年8月离休。   

纪念文章:0

主页管理:开国群英

我是王振民的晚辈

入驻晚辈
  • 开国群英
    开国群英
留言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