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献( 1904 - 1980)城阳镇大辛庄人,青年时期以挑贩维持生计。1938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圈共产党。后以挑贩作掩护,在桑园、九里 坡、中楼一带山区为党组织、区中队、游击队传递情报和运送军火。1940年的一天,他挑着棉花(内包子弹)送往太石公路南,在过日军封锁线时被日军抓捕,用铁丝捆着押在张家围子日军据点,受尽折磨。但他对党组织、区中队、游击队的情况一字不漏,就连自己的村庄和真实姓名也不说。后经党组织营救脱离魔掌。 1942年,任桑园区“各救会”负责人,1949年9月,任中楼区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50年5月,任莒县检查署副检察长(主持工作),后任检察院副检察长,并任县政府党团小组成员。1955年7月任莒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62年5月,明献已58岁,任莒县浮来山园艺场主任(挂名)。1964年退休,后改办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