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家山,男,1929 年7月生,山东省荣城 市马草夼村人,汉族,县 师结业.1943年2月加 入共产主义先锋,1945 年4月7日加入中国共 产党.1945年7月1日参加工作,曾任山东 省荣城县青救会宣传干事、烟台市公安局审 讯科干事、荣立三等功,授功章一枚;1948 年2月调中原解放区豫西行署公安局工作. 1948年11月任南阳市公安局秘书、南阳县 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县委委员、县委常委、 地区公安处秘书科长、省政府授予先进工作 者,奖章一枚,中共镇平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第二书记,参加过1962年1月15日至 2月25日中共中央扩大工作会议(即七千人 大会)、西峡县革委副主任、地区电业局副局 长、地区重工业局局长、地区农业区划办公 室副主任、地区计建委正处级调研员,主持 编写了“南阳经济区国土资源开发综合规 划”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南阳 地区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综合区划”荣获河 南省农业区划委员会科技一等奖。1991年2 月离休,享受地专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