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福江(1922- )林福江,1922年11月出生于河北省,现住山东省高密市高密 镇谭上村,初小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44年参军,1950年西北军政委员会授予其“解放西北纪念章”和“人民功臣”勋章各一枚。1952年转业到高密县广大农具厂(即高密县矿山机械厂、高密县电机厂,今高密市锻压机床厂),曾任铸工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1979年离休。由于他对生产贡献大,组织上推荐他出席了1959年3月召开的山东省社会主义建设工业、基建交通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和同年召开的全国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1960年又出席了山东省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方面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多次被授予“山东省先进行产者”、“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林福江在工作中,积极肯干,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了工作,有时连续十多天都不回家看看,以主人翁的姿态,坚持搞小改革,节约了费用,提高了生产效率,他改造化铜工艺后,每班化铜由原来的250公斤提高到500公斤,而且耗煤降低了75%,提高了铜水温度,降低了铸件废品率;他将生产用的铁砂箱改为木箱,一项节约费用近3000元;他还改革了铸造工艺,使产品废品率由原来的80%降到2%,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生活中,他严以律己,关心职 工,为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号召,自己带头实行结扎手术,为职工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