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 ) 嗌永萍,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水道村人,1927年2月出生,初小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46年8月参军,1963年5月转业到高密县姚哥庄公社税务所任所长,1986年1月调至高密县城关税务所任专管员。1966年6月他出席了山东省工业、交通、财税方面五好代表会议,被省人民委员会授予山东省“五好职工”荣誉称号。 曲永萍从事税务工作后,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为当好税务所长,他十分注重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注重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他利用业余时间,经常阅读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理论书籍,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曲永萍还注重加强对全所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曲永萍现身说法,用自己活生生的革命经历作为教材,对大家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统一大家的思想,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在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的同时,他重点加强了税收专业知识的学习,利用晚上和其他时间先后自学了工业会计、会计学原理、国家税收等业务书籍。他还注意积累知识,平常对有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上级的业务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以便日后查找使用。为提高学习效果,他还甘当“小学生”,不耻下闯,经常向所旦业务好的下属请教,通过加强自身锻炼,曲永萍的领导水平和业务能力显著提高。 在有些人跟里,税务所长手中的权力不可谓不大。曲永萍却常 想,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自己既然是国家的一名税务人员,就应该对党和人民负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决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在干税务所长期间,曲永萍严格执法的工作作风为税务机关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也增强了税务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他管辖的纳税业户中,有的个体业户托亲告友、送钱送物请他冈开一面,想少缴点税款,都遭到他的严词拒绝。有一次,他和所里的同志到某业户中查税,临近中午,天下起了大雨,当时该业户挽留他们住下吃顿饭再走。按理说吃顿饭也无妨,但曲永萍没有那样做,和同志们一起婉言谢绝了该业户的邀请,冒雨回到了所里,浑身淋了个透湿。曲永萍在税收工作中,始终严格遵守税务职业道德规范和税务干部“五要”、“十不准”的规定,作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任所长期间,没有发生一起为税不廉行为,他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受到周围同志的一致称赞。 曲永萍不仅廉洁,而且勤政。积极带头宣传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认真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他所在的辖区纳税秩序良好,年年完成上级交给的税收收入任务。曲永萍公而忘私的精神,不但表现在全心全意投入到税收工作中,而且对纳税业户也倾注了满腔热情,他先后帮助姚哥庄公社任家村发展养猪业、建立麻袋厂等。虽然自己泥水一身,却换来了生产的发展、群众的喜悦。